关于2014年慈溪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5-09-23 阅读: 457
  2015年7月30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俞金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14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4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上年财政“同级审”整改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创新审计整改模式,由市审计局下发《关于认真做好财政“同级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工作的函》,对需要整改的28个部门共计23个问题,用表格清单对账方式明确整改责任,督促逐项逐条整改落实,收到良好成效。截至审计日,2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0个,实际收回各类资金37499.16万元,核销了国税、海关等6个部门向市财政的长期借款1512.79万元,重新办理了长河镇、庵东镇、桥头镇、交通发展公司等4个单位向财政调度资金借款手续20300.00万元,总共涉及资金59311.95万元,市政府及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采纳审计建议出台或修订制度8项。但由于各种因素,尚有二个问题未整改:一是市“三电办”资金仍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二是市国土资源局收取的70笔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尚未清理。有一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即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滞后现象依然存在。市政府对有关问题将继续督促整改落实。   (二)2014年其他审计项目整改情况   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审计报告及信息专报等批示20篇次,督促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审计整改联合督查工作正式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列入市对镇(街道)、部门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出台了《慈溪市审计整改落实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有效推进了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今年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突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2014年其他审计项目整改所涉单位都高度重视、积极整改落实,截至今年4月底,促进整改落实问题资金83303.63万元,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179项,市政府和有关单位采纳审计建议并出台制度57项。针对市级部门预算执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行政事业单位会费支出及收缴管理情况、预算单位结余资金、低保工作等专项检查。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发出预警函1份,向周巷镇、长河镇、崇寿镇、市公建中心、市长三角市场群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发出意见建议函7份,提出意见建议31条,各相关单位都及时作出回复,并落实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共扣减施工单位合同违约金3.50万元、监理单位合同违约金20.30万元,对虚报工程款进行了核减,对个别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整改落实效果较好。   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市审计局及时将案件线索及材料移送纪检、检察等部门处理。2014年共移送案件线索10起,相关责任人员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或刑事处罚。   二、我市2014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度,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969161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9.7%,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4%。扣除宁波杭州湾新区财政总收入653143万元,我市财政总收入1316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5144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0.8%,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99.8%;上划中央“四税”收入61087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669742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95%,非税收入35402万元。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减去上解支出等,2014年度我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899381万元,其中市本级664565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09819万元),各镇234816万元。   2014年度,我市本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3791万元,比上年增长0.7%,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1.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50239万元、国防786万元、公共安全54149万元、教育87126万元、科学技术3473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58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81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5172万元、节能环保5762万元、城乡社区8899万元、农林水61771万元、交通运输24431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956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9330万元、金融757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33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3245万元、住房保障1270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105万元、其他支出55万元,街道、市属区支出97712万元。   加上各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966万元,我市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0757万元,比上年增长1.1%,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4.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安排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65万元,收支相抵后,市本级净结余16207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2107万元),各镇净结余7850万元,合计24057万元;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4750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度,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367410万元,比上年负增长39.5%,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2.1%。收入总额中,彩票公益金3332万元、地方教育附加14456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623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65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22578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830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10847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13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2759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3006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74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0738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37万元、人防经费8100万元、职业教育经费926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56515万元。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减去上解支出等,2014年度我市政府性基金可用资金512776万元,其中市本级438925万元(含街道、市属区72004万元),各镇73851万元。   2014年度,我市本级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362482万元,比上年负增长38.5%,为年度调整预算的88.0%。政府性基金支出中,教育237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6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786万元、城乡社区219294万元(其中,土地成本性支出140853万元、社会保障资金支出23165万元)、农林水15098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172万元、其他支出65090万元,街道、市属区支出58000万元。   加上各镇政府性基金支出67076万元,我市合计政府性基金支出429558万元,比上年负增长39.7%,为年度调整预算的89.7%。   收支相抵,市本级净结余27005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4004万元),各镇净结余6775万元,合计33780万元。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49438万元。   (三)社保基金收支情况   2014年度,我市社保基金收入874135万元,支出551023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287060万元和119997万元,上年结余转入977459万元,滚存结余1300571万元。同时,截至2014年底,我市存放在社保基金专户外的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10项社保基金专户外结余28430万元。   另外,2014年度,我市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收入54045万元,支出76688万元,上年结余转入252410万元,滚存结余22976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繁重的改革任务,我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经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担当有为、实干为民”工作主基调,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强化增收节支管理,实现财政经济平稳运行。完善税收征缴机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在财政经济形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保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坚持厉行节俭,从严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5.5%。   ——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产业转型,协调推进工业强市建设、服务经济提振和现代农业发展。安排54000万元专项资金培育发展十大产业,全市公共预算投入“三农”资金527153万元;全年共兑现一二三产产业扶持资金58381万元,核拨强农惠农资金35199万元;全年累计减免税费51434万元,取消和免征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办理出口退(免)税713500万元。   ——加大民生投入保障,推动发展成果普惠共享。全年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保、文教、卫生、生态等民生支出662685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0.7%。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财税管理绩效。全面启动税收征管改革,初步建立综合性纳税服务平台、专业化风险管理机制、集约式税务稽查模式。开展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和统筹,对67个部门的203个账户开展专项清理,收缴部门历年结余14241万元,努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三、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略)     四、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略)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略)   六、加强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   (一)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细化和规范预算编制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决算编制的客观性、真实性。财政部门应优化预算指标编制,进一步提高指标执行率;按实编制差额预算单位的预算收支,切实体现预算收支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二)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抓好非税征收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规范预算支出,强化工程项目资金、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加大结存资金的清理力度,盘活存量资金。   (三)加强房屋资产管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调查,摸清存量,掌握闲置等情况,加强分类管理,多方式盘活资产,努力发挥国有资产最大作用。   (四)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单位内部治理。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把审计监督作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的重要手段。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内审制度,加强单位内部控制,防范风险,完善内部治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我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市审计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和完善政府治理,努力为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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