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0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 潘爱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近期,财经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就2014年我市财政决算情况到市级有关部门、部分镇和街道进行了调研。刚才,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余银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俞金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慈溪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我们认为:财政决算报告符合实际;本次“同级审”工作认真细致,报告内容详实,评价客观合理,建议切实可行,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了依据。
一
2014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969161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9.7%,完成年度预算的100.4%。其中,我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5144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0.8%,完成年度预算的99.8%;加上上划中央“四税”收入610874万元,合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316018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6.8%,完成年度预算的100.4%。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上上级财政专项补助、债券转贷收入、上年净结余及专项结转等,我市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899381万元,其中市本级(含街道、市属区,下同)664565万元。我市完成一般公共支出实绩82075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4.0%,其中市本级593791万元。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减去结转下年支出47502万元和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65万元,净结余24057万元,其中市本级净结余16207万元。
2014年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367410万元,比上年负增长39.5%,完成年度预算的102.1%。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上上级财政专项补助、上年净结余及专项结转等,我市全年政府性基金总财力为512776万元,其中市本级438925万元。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9558万元,其中市本级362482万元。收支相抵,减去结转下年支出49438万元,净结余33780万元,其中市本级净结余27005万元。
通过调查和上述数据反映,2014年市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力度持续加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更趋科学合理,财政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财政运行总体良好。
为此,我们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财政局局长余银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并批准慈溪市2014年财政决算。
二
财税工作在过去的一年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仍客观存在,主要是:经济形势严峻复杂,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部门预算执行监管力度有待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仍需加强;财政决算工作尚需深化细化,预算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当前国内外的经济环境依然复杂多变,为不断加快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切实提高财政预决算工作水平,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一)全面深化改革,增强预算编制能力。积极推动预算改革。根据新修订预算法规定,进一步健全预决算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决算制度建设,推动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决算更加真实;不断完善部门财务管理办法,明确监管职责,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全面落实厉行节约、节支增效各项规定,研究制定部门增收节支的激励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预算编制水平。进一步深化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早编细编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尝试实行全口径预算编制,将属于部门工作性质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全面实行零基预算,健全财政供养分类定额标准体系,完善部门基本支出标准,全面清理、合理归并部门的相关工作经费;稳步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逐步扩大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范围,建立以预算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实际绩效为导向的绩效预算管理模式。
(二)强化预算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继续加大财政专项资(基)金结余结转清理力度,建立定期清理机制,有效盘活各种财政性存量资(基)金,提高全口径预算资金的统筹使用效率。加大对部门项目经费的清理整合力度,加强对部门项目经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并将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的重要依据。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开展部门清产核资工作,彻底摸清家底,努力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切实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收支”的原则,强化部门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规范项目预算调整。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负担机制,除市委市政府明文规定外,各部门涉及乡镇配合工作要按照“谁开口子谁负担”的原则来确定,切实减轻乡镇不必要、不合理的财政负担。
(三)加大审计力度,增强审计监督实效。按照审计法和省审计条例规定,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开展审计,特别是要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审计力度,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注重部门联动,建立和完善与公安、监察、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审计信息化建设,加强相关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利用,运用信息化等技术进行问题查核、评价判断和宏观分析。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对一些苗头性问题,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预警潜在风险;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处理,追究相关责任;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加以防范。对审计揭示的问题要加强研究分析,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有关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