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5-09-23 阅读: 447
  市人大常委会:   3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四方面的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四方面问题,督促市教育局、经信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工商联等部门(单位)对审议意见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开展整改落实。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对整改落实方案的意见建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统筹,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方面   (一)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着力强化整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坚持把职业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事关优化我市人力资源结构、助推产业转型发展的战略任务。联席会议由市政府领导召集,市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教育、经信、商务、科技、农业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政策保障的重大问题。   (二)着手开展职业教育“十三五”规划编制。结合全国、省、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教育“十三五”规划,着手开展我市职业教育“十三五”规划编制。“十三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将坚持“开放、多样、优质”的发展方向,以服务为宗旨,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形态、专业形态和办学形态,以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高科技产业为发展重点,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大力增强中等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发展能力;以就业为导向,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提高专业与产业、就业匹配度,重点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使得人才培养规格更加符合行业企业要求和社会发展需要;以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着重加强重点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以改革为动力,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力度,显著提升中等职业教育的市场针对性、经济贡献率和社会吸引力,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慈溪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落实省、宁波市和我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确保职业学校生均公用、师训、实训、课程改革、校企合作等经费投入,确保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性专项经费逐步增加,健全和落实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和免学费政策。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财政政策办法。全力支持杭州湾职校创建技师学院,启动学校体艺馆建设,加大实训设备投入并在二年内达到技师学院评估要求。继续保持中职学校班师比1:4.4,生均公用经费等按《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创新改革的实施意见》执行,技能大赛、课程改革、校企合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相应预算。同时鉴于职业教育特点和课程改革需要,鼓励学校实施小班化教学。   (四)着力探索校企合作深度融合模式。建立深化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推动产教融合发展。一是建立市级校企合作理事会,统筹教育和产业资源,建立一批校企深度合作基地、教产研融合基地、现代学徒制合作基地。二是完善校企合作交流机制,加强行业、企业协作力度,推动人才培养标准与行业用人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有效对接。重点搭建职业学校与汽车、家电、装备、电商等行业的合作平台。三是强化校企合作激励保障机制。运用财政、税收等手段多渠道筹集校企合作资金,充分调动职业学校和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学校利用专业和师资优势面向社会培训的创收收入,可由学校提出使用方案经规定程序报批后列入相关预算,重点用于学校的内涵建设与特色品牌打造等相关项目。   (五)大力营造重视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继续举办全市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通过“三进二互动”活动,即职业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职校师生与劳模互动、技能大师互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成才观、择业观,广泛宣传职业教育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展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的办学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气氛,树立和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氛围,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二、关于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方面   (一)高起点布局我市“1113”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一是根据产业转型升级、未来人才需求实际,在今后五年形成“1113”的办学布局,以1所高校领衔,1所技师学院为龙头,重点打造1所全国一流的中职学校,引导建设3所具有品牌优势的省内一流中职学校。二是积极依托宁波大学科技学院等高校优势开展中高职一体化办学,探索技师学院与本市高中段学校开展联合招生办学试点。三是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多种合作形式参与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   (二)搭建职业教育升学“立交桥”。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完善中高职衔接融通体系,实现“纵向贯通、横向融通”。在目前与16所省内高校合作举办“五年一贯制”、“3+2高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中高职衔接融通渠道,充分依托在慈举办的高校优势,早日建成慈溪技师学院。在高校招生计划增加和新的高考改革形势下,在招生、教学、考核等环节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强化中职升学功能,使更多中职学生通过高考升入高一级院校,着力提高本科升学率。   (三)完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充分发挥职业学校设备和师资优势,广泛开展社会培训,有效提高办学效益和服务经济社会的贡献度。完善和优化支撑培训服务的制度、体制和机制,形成职业教育、培训、鉴定高度融合的体系。   三、关于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方面   (一)全面提高德育工作实效。在职业学校全面推广杭州湾职校“德育生活化”模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教育的全过程各方面,注重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和人文素养,注重在实践中培养既善于动脑又善于动手的职业人才。   (二)全面推进“选择性”课改工作。抓紧落实《慈溪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在今年下半年各职业学校全面启动课改工作。一是建立学生多次选择机制,向学生提供就业与升学、学习年限、专业调整、课程选修等选择机会。二是优化课程体系,构建“核心课程模块”和“自选课程模块”,突出学生文化知识、专业能力以及道德素养、行为习惯、职业生涯规划的培养。三是创新教育组织方式与评价体系,深化“弹性学分制”,逐步推进和施行“走班制”、“长短学期”,结合实际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三)全面完善职校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职业学校年度教育教学争先创优单项考核工作细则》,把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劳动价值创造能力作为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的核心指标,建立以培养质量和服务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考核体系,发挥行业协会与用人单位的作用,扩大质量评价体系的社会开放度。   四、关于创新管理体制,增强职业学校办学活力方面   (一)扩大办学自主权。按照《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创新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政策,研究激发学校积极性的体制机制,支持职业学校改革创新,增强学校办学活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校长负责制,适当扩大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学生招录、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完善建立学校绩效奖励分配机制,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二)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通过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等多方共同参与的学校常务理事会或董事会,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探索建立第三方质量评估制度,委托社会相关专门机构实施。   (三)实施中职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实施《慈溪市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一是大力提升“双师型”教师培养层次,通过上挂下联,提升学历,提高技能水平。二是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开展全员通识培训、实施青年教师“雏鹰工程”、专业带头人培养、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继续教育进修制度,全面推进职业学校教师下企业实践制度。三是健全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努力使教师的任用、培养、培训等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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