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0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春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一、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9月中旬以来,我院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工作报告的精神实质及具体要求,紧紧抓住“严格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这一核心问题,着眼于解决我院在严格规范司法、强化法律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广泛凝聚共识,精心谋划部署,多层面、全方位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同时,为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整改工作与司法办案的双丰收,我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调配精干人员,组建了3个专项督查小组,分别负责督查自侦、刑检和其他业务部门对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了两个“三有”的工作要求,即部门要有专项整改对照检查工作方案、有学习记录、有部门自查报告,干警个人要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有个人自查整改报告。
(一)理念更新再强化,夯实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
针对专项监督中指出的公正司法理念不够牢固、办案效率意识尚待提高、对法律监督工作认识不够到位、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仍需提高等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围绕公平正义,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严抓学习教育,确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相关文件、司法工作规范制度、党性修养、检察纪律及廉洁从检等四项重点学习主题,坚持集中学习和日常学习相结合、部门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引导干警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让公正规范司法理念内化为检察干警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
2.围绕检察职能,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在全院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理念教育,举办“责任在心、担当在行”主题演讲等活动,开展防止冤假错案33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我市首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工作,教育干警认识到法律监督工作对于防范冤假错案、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监督意识,处理好公检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坚决克服“重打击、轻监督”和“为考核而监督”等问题。
3.围绕阳光司法,进一步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理念。出台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包干分组联络人大代表、参加各镇(街道)人大代表小组例会、人大代表约见检察长、检察开放日等制度,引导全院干警深化权力来源意识和接受权力机关监督的意识,确保检察权在人大监督之下公正规范运行。严格执行司法机关重大工作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及时按月向人大报送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检察法律文书,避免不报、迟报现象发生。9月份以来,已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检察建议9件。
(二)规范司法再细化,构筑公正司法的行为准则
针对专项监督中指出的部分案件社会效果不佳、规范司法不够到位、法律文书制作不够规范严格等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注重效果导向,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一是加强对监督意见的跟踪落实。坚持以监督效果作为评判检察执法的主要标准,加强对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监督意见的跟踪落实,确保监督意见得到落实、违法行为得到纠正,并认真分析个案和类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着力提高审查逮捕工作质量。强化干警“少捕慎捕”的司法观念,推行审查逮捕在押人员“每人必提”制度,认真审查讯问录音录像、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加强社会危险性、逮捕必要性及羁押必要性工作,处理好与公安机关既监督又支持的关系,努力提高审查逮捕工作的社会效果。9、10月份,我院不捕率为9.9%,其中定罪不捕人数为14人,不捕率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三是提高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质量。为进一步提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质效,出台《重大疑难刑事案件集体研讨实施办法》,整合全院各部门的业务骨干30余人,聚集群体智慧处理疑难复杂案件。近两个多月来,已召开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讨4次,通过集中群体智慧,从案件事实、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等多角度进行分析判断,确保了案件处理结果的准确性和案件办理的高质量。
2.强化程序公正,切实促进规范司法。一是狠抓规范司法自查关。召开专题院务会,对重要业务部门实行重点督促,要求自侦、刑检等部门认真对照市人大常委会列明的重点整改事项,做到举一反三,对关键环节、重点案件再次逐项逐案梳理自查,把潜在的不规范司法问题查清楚,把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狠抓自身执法监督关。严格执行职务犯罪同步录音录像、电子执法档案等制度,对干警的执法办案活动进行实时化、动态化监督。建立流程监管员队伍,对网上信息填录、文书制作、流程操作等网上业务办理活动履行监督、管理、指导职责,确定案管部门负责开展常态性的办案流程监控,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办案中可能存在的不规范情形。三是狠抓法律文书质量关。加强法律文书撰写、审校、用印及案件资料移送、归卷、装订等关键环节审核把关,确保文书卷宗内容真实准确,形式规范完备,全面客观反映案件全貌。认真开展法律文书检查评比、案件卷宗质量评查等活动,通过自查、抽查、评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坚决纠正差错。
(三)机制建设再优化,构建公正司法的制度保障
针对专项监督中指出的执法办案还不深不透不实、公检法机关配合制约机制有待完善,司法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一是完善自侦办案机制。以落实宁波市检察院提出的“基础信息化、初查侦查化、手段多样化、侦查一体化、队伍专业化”为切入点,着力推进职务犯罪侦查模式转变,建立不同案件类型、不同犯罪形态的信息分析研判模式,在侦查中综合运用通话记录分析、数据恢复、心理测试等侦查技术,向信息化要战斗力,不断提高查办职务犯罪的成效。9月份以来,我院立案查办并移送审查起诉贪污贿赂案件1件11人,系供销社窝案,对职务犯罪分子形成了有力的震摄作用。二是构建诉前会议制度。为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我院联合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出台《刑事案件诉前会议实施办法》,依托诉前会议突出审查和构建以客观性证据为支撑的证据证明体系,做到关键物证见物、视听资料播放、同步录音录像“三全”,有效防止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形成了侦诉双方维护法治权威的工作合力,保障了案件程序与实体公正。相关经验材料已被浙江省检察院《经验交流》推广。三是构建民事执行法律监督机制。近日,我院联合市法院出台《关于加强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民事执行监督的原则和案件来源、民事执行监督范围、措施、方式及相互配合机制,为规范有效开展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2.着力构建阳光检察机制。一是构建全方位检务公开格局。推动检察开放日常态化建设,采取邀请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现场观摩、旁听庭审等形式,让更多的人走进检察、了解检察。定期通过手机短信平台、检察门户网站等信息化手段,向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通报检察工作动态。9月份,我院组织开展了以“体验阳光检察,感受透明司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我市19个镇(街道)的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应邀走进我院,零距离感受和了解检察工作。二是推行案件信息公开。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为平台,全面推行办案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在复核法律文书过程中,重点对文书屏蔽内容、文书格式、文字准确性等问题进行审核,确保文书质量。对存在较大争议或可能引发矛盾的检察机关相关终结性决定,实施公开审查、公开宣告、公开说理。近两个月来,共审核并向社会发布法律文书200余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条,数量和质量位居宁波各基层院前列;公开审查刑事申诉案件3件,先后邀请4名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
(四)队伍建设再实化,打牢公正司法的素能基础
针对专项监督中指出的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执法能力仍需提升、工作作风还不够严谨等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作风建设,弘扬严谨细致、公正高效作风。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实行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把思想教育与解决干警实际问题相结合,做到真抓、实抓、常抓、会抓,将思想政治教育做到干警内心,引导干警形成严谨细致办案、敢于善于监督的过硬作风。出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实施办法》,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要求干警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自受理案件之日起20日内必须审结,促进干警形成公正高效的作风,并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2.加强业务建设,提升干警办案素质。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干警专业水平。牢固树立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基本功”的观念,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以案代训、法律文书制作比赛、检察导师帮带、业务专家授课等岗位练兵活动,增强干警侦查突破、证据审查、出庭公诉、驾驭庭审、释法说理、群众工作及创新创优等能力。二是搭建多种平台,培养优秀检察人才。加大上挂下派、窗口锻炼、基层锻炼力度,完善“慈检之星”、办案能手、先进个人、学习型检察官、检察人才库等制度,开展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造就一批岗位能手和专家型、复合型检察人才。近两个月来,我院有多名干警在各类业务竞赛中获全省首届未检业务竞赛能手、宁波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系统“不捕说理文书”评比第一名、宁波市优秀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等荣誉。
3.坚持严管厚爱,促进队伍凝心聚力。一是强化正风肃纪,形成从严治检新常态。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持续抓好各项禁令规定的落实,深入开展工作规范化、在岗工作表现、司法礼仪、夜间值班、警车管理、财务管理等各类效能督察,形成全面从严治检的新常态。9、10月份,加大检务督察密度,开展各类效能督察5次,并对发现的近10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网上通报提醒。二是实施“文化育检”方针,营造良好工作局面。推进兴趣小组、慈检讲坛、慈检论坛、慈检文化月等活动,实施年轻干警定期轮岗制度,探索为每位年轻干警量身定制职业规划,注重帮助干警解决现实困难,注重帮助干警缓解“案多人少”带来的巨大身心压力,在全院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三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发队伍争先创优活力。在全院大力倡树“重品行、重实绩、重才干”的用人导向,突出抓好年轻检察人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80后”干警培优工程,为干警搭建各类施展才华的平台,让全院干警想干事的有机会、会干事的有岗位、干成事的有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我院形成了全院联动、上下一体抓整改、抓规范、抓质量的工作合力。总体来看,通过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意见,我院检察队伍争先创优的精神面貌有了显著改善,广大干警牢固树立了“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生命线”的法治理念,更加注重通过每一项司法办案细节体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全院形成了“严格规范办案、公正廉洁司法”的浓厚氛围,为我院在新形势下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在深入落实整改措施的过程中,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警对法律监督职责认识不深刻、不到位。有的干警“重办案、轻监督”、“重配合、轻制约”的意识根深蒂固,认为只要埋头办好案件就算履职了,却很少延伸检察职能,难以提出有价值、有深度的检察建议或社会治理对策,这表明,与新形势新任务相比,检察队伍的职业精神、专业水平、群众工作能力还不完全适应。二是部分干警办案责任心有待提高。有的认为法律文书的错漏在所难免,又不是错案,不值得小题大做,反映出极少数干警办案责任心不强,司法公信意识亟待提高,也说明司法公信力建设任重而道远。三是法律监督工作开展的信息来源不畅等瓶颈问题有待突破。检察机关若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监督渠道的畅通、监督线索的丰富是重要条件,但是,在现有条件下,检察机关与其他机关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建设,仍需要各方积极探索。四是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而且随着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推行,许多一线干警司法办案任务将日趋繁重,承受越来越大的身心压力。这些都对我们在创新队伍管理、提高办案质量、深化检察内涵、强化法律监督等方面,提出了严峻挑战。
三、着眼长远发展,认真谋划下步思路
下一步,我院将强化问题导向,着眼于提升司法公信力,以明年开展的司法改革为契机,在严格规范司法、强化法律监督、提高案件质量、接受人大监督、建立阳光检察、打造过硬队伍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主要是谋划好、落实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践行服务大局理念,进一步提高服务实效。引导全院干警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全局大局观念,围绕市委确立的“三城联创”、“十大改革任务”和“三改三治理”等重大决策部署,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构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工作体系,增强检察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二是践行公正司法理念,进一步提高检察权威。要坚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根本取向,牢记法律监督职责,转变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陈旧习惯,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与公安、法院在证据适用标准、退回补充侦查等方面的沟通协调,从源头上保障刑事案件取证质量,形成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合力。
三是践行严格司法理念,进一步提高案件质效。以司法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精细化办案,健全检察人员司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确保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能及时发现、纠正、问责。严格把握审查逮捕的条件和标准,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参与政法信息共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共享协作平台建设,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律监督立体网络。
四是践行公开司法理念,进一步提高检察公信。坚持以公开促进公正,统筹推进检务公开大厅实体平台、检察门户网站和检察官方微博微信新媒体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深化人大代表联络机制,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不断拓宽接受外界监督的渠道,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高效运行。
五是践行责任担当精神,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能。要始终把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围绕“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高、团结协作强、作风形象正”的要求,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民主集中制的落实,(用全角标点)切实把领导班子建设成全院干警的坚强领导核心。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营造“钻研业务、崇尚能力”的良好氛围,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全面梳理完善班子建设、队伍管理、业务管理、检务保障、廉洁从检等规章制度,以纪律约束人,用制度管理人,形成“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院对于此次专项监督和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活动的整改报告,请批评指正。今后,我院将继续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将案件质量作为公信之源,将队伍形象作为立身之本,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为建设更有实力活力魅力竞争力的新慈溪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和院务会,要求全院干警坚持问题导向,真正将规范公正廉洁司法的要求贯彻到每一个司法环节,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项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采取有效举措,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