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专项监督有关意见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6-01-13 阅读: 444
  2015年11月30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沈维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5月下旬以来,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促进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积极主动配合常委会扎实有效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75次主任会议就规范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形成了主任会议纪要。此后,院党组立即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对监督意见进行梳理,确定了四大方面15个具体问题,并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及部门。在此基础上,分管领导再向责任部门传达专项监督意见,部署开展整改。在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各项整改有条不紊、层层推进。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   我院坚持把推进整改与开展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解决全院干警在司法理念、规范司法、严格司法、工作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司法理念方面   针对专项监督中指出的公正执法司法理念不够牢固、人权保障观念仍需强化、办案效率意识尚需提高、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仍需提高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第一,强化公正司法理念。扎实推进“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了“读书思廉,读书思进”演讲比赛,组织干警参加政法系统宪法知识考试,梳理整治来信来访中反映的“六难三案”苗头,巩固干警的宪法法律意识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第二,强化人权保障观念。开展防止冤假错案33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引导广大干警正确认识和处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严格司法与文明司法的关系,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继续巩固扩大指定辩护成效,可能判处三年以上辩护率保持100%,稳居全省法院首位,充分保障了刑事被告人的辩护权。   第三,强化办案质效意识。进一步健全案件催办督办机制,对审理天数满60日的普通程序刑事案件、满4个月的普通民商事案件等八类案件予以全院点案点名通报。对满12个月的未结案,要求承办人会同庭长报告分管领导,拟定办理计划。对满18个月的未结案,要求承办人、庭长会同分管领导立即向院长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案,明确结案时限。对当月部门结案增幅小于收案增幅的,由庭长、分管领导共同向院长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和步骤,努力降低未结案数量。   第四,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切实落实司法机关重大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明确联络人员、报告内容及报告期限等具体事项,做到有效、及时报告。9、10两月报送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生效裁判文书2件、再审案件裁判文书4件。结合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行动,要求各审判、执行部门年度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听证不少于2次。为深化检察监督工作,会同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完善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   (二)规范司法、严格司法方面   针对专项监督中指出的规范司法还不够到位、个别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和公正性不甚理想、办案不深不透不实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第一,坚持多措并举,保障实体裁判公正。一是(加粗)规范法律适用,多途径提高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判能力。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的学习,尤其准确把握“裁判要点”所归纳的指导信息,应用于类案裁判。对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通过庭务会议、宁波中院“法律交流平台”等形式进行讨论,最大限度统一对法律的理解与适用。二是(加粗)严格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省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提升量刑规范化水平。三是(加粗)坚持证据裁判和庭审中心主义,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举证、质证的权利,努力做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以程序公正确保实体公正。   第二,加强流程管理,确保办案行为严谨。依托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健全涵盖立案、分案、送达、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环节的流程管理,实现办案过程全程留痕。利用数字法庭系统对庭审作风进行抽检督查,提出改进庭审方式的建议,实现庭审“四规范”,即法官着装规范、法槌使用规范、庭审语言规范、值庭法警警容规范。   第三,深化质量评查,提高案卷和裁判文书质量。案件质量评查是一项常规工作,近期抽取了622件案件,根据宁波中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裁判文书质量评查标准》、《关于制作诉讼文书有关技术要求的规定》等开展案卷和裁判文书评查。对存在问题的37件案件进行全院通报,一一列举分析文书送达、案卷材料欠缺、文书文字等方面的差错,并严格司法责任制,将瑕疵案件等与评优评先、法官入额的考核评估等结合。通过深入评查并通报,对整改防范同类差错收到了良好效果,进一步提升了案卷和裁判文书质量。   第四,突出民事执行的强制性,努力提高执行实效。一是拓展失信曝光平台。除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及征信系统,利用户外LED大屏幕、报纸、门户网站曝光失信名单外,新拓展官方微信“宁波慈溪法院”执行曝光台,每周公布一期“老赖”名单,每期阅读量近万,成效明显,官微影响力稳居浙江及全国法院微信排行榜前列(浙江前5名、且多次排第1名,全国前15名)。二是深化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充分运用公安“点对点”(注意标点字体)查控系统,实行24小时查控备勤。1-10月份共布控710人,协控到位92人,执结案件39件,执行到位金额498万余元,其中9、10两月布控268人,协控到位35人,执结案件21件,执行到位金额198万余元,较前期提升明显。三是加大制裁拒执违法行为的力度。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手段,增强执行力度和制裁震摄作用。9、10两月共对65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处以拘留,人数与1-8月总和持平,执行违法制裁率由8月末的1.25%提高到了10月末的2.03%,上升0.78个百分点。四是开展强制腾房专项执行。房屋腾迁是当前执行工作的难点之一。(改成句号)9月以来,我院开展了强制腾房专项执行活动,摸排住房17处,对符合条件的9处予以强制腾空,已腾空6处。   (三)落实工作机制方面   针对专项监督中指出的公检法机关配合制约机制有待完善、司法公开机制有待健全、部分规定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第一,增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联络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教育干警正确理解公、检、法之间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防止具体案件办理中片面理解、互相推诿,甚至互不买账。对办案中发现案件起诉、侦查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公安、检察机关反馈,妥善协调解决。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完善联络机制,通过案例指导、联席会议等形式,共同破解疑难问题,提高办案实效。   第二,继续改进阳光司法工作,拓展司法公开范围。一是做实基础工作。确保裁判文书上网率、庭审录音录像率、司法网拍率100%,普通审程序陪审率98%以上。改进LED大屏幕庭审直播方式,直播案件由原来的上、下午各一件,增加到各二件,直播案件范围进一步扩大。二是做细日常工作。对照中科院法学研究所最新发布的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报告,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诉讼指南规范、当事人重大权利义务告知等内容予以完善。   第三,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关于部分律师对诉讼财产保全需提供一定比例现金担保有不同意见的问题,省高院《关于财产保全担保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对此作了规定,且全省法院普遍采用该种方式。对审判实践中部分当事人和律师提出的意见,我院一直在向上级法院积极反映。宁波中院近期决定引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为宁波法院诉讼财产保全开展信用担保业务,当事人可自愿申请该公司进行信用担保,诉讼保全担保负担将会减轻。   (四)队伍建设方面   针对专项监督中指出的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执法能力建设还有薄弱环节、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细致、干警素质仍需提升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第一,深挖内部潜力,应对案多人少矛盾。一是充实审判执行一线力量,今年新招录10名公务员,除1名计算机技术人员和1名需任职回避人员外,其余均分配至审判执行一线部门。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且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二是进一步完善物业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加大立案阶段释明及引导调解力度,将更多简单纠纷引入诉调程序化解。三是根据省高院《关于民商事案件简式裁判文书制作指引》及宁波中院相关意见,积极适用简式裁判和令状式裁判。四是拓展庭改案件适用范围,采取电话录音送达、电子邮件送达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五是成立宁波地区首个人民陪审员协会,更加有效发挥陪审员在化解矛盾中的作用。   第二,狠抓队伍管理,筑牢廉政作风底线。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院党组书记、院长为全体中层以上干部上“三严三实”教育党课。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传达上半年全省法院违纪违法案件,发挥警示作用。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院长、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层层动员督促,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要求,并对贯彻执行情况开展全方位自查自纠,持续绷紧廉政作风防线。   第三,加强业务钻研,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坚持理论与实践两结合、两促进,鼓励广大干警撰写学术论文和调研文章,营造勤于钻研的学术氛围,9月以来共有3篇调研论文获宁波市级、省级奖项,在浙江省“巾帼风采·海盐杯”案例征集活动中,我院荣获“组织工作先进奖”。10月中旬开展了2015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征集活动,引导干警就立案登记制、诉讼参与人庭前诚信诉讼宣誓制度、大陪审制等当前推进的重点工作以及司法实务热点问题开展调研。   第四,注重以点带面,提升队伍整体水平。 在专项监督同时,市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了“两官”履职评议工作。为此,我院结合“两官”评议反馈意见整改,发挥以点带面效应,提升队伍建设整体水平。一方面,通过胡慧和方波波两位庭长接受履职评议,发挥示范作用,深化每位干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另一方面,引导其他干警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做好对照整改,实现举一反三的效果。   二、整改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   经过全院上下两个多月的共同努力,专项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效果:   (一)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得到新提高。此次人大专项监督活动使我院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接受了深度检阅、经历了思想洗礼。在动员部署阶段,部分干警尚存在敷衍了事的错误心态,但随着自查自纠、征求意见、整改落实等专项监督举措的不断深入,全院干警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了全面了解,进行了深入剖析,对专项监督的认识也更加深刻。专项监督给我们挖掘指出的问题,有些是我们自身难以发现或容易疏忽的,有些是已经发现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的,这为我们改进工作指出了更加明确的方向。   (二)改进办案质效取得了新进展。9、10两月,我院新收各类案件4444件、办结4720件,结案数量大于收案数量,有效遏制了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未结案不断攀升的态势。10月底未结案2673件(我院收、结案量均居宁波全市法院首位,目前未结案量为全市法院第三多,鄞州、余姚10月底未结案均超过3000件),较8月减少276件。与8月末相比较,10月末各项质效数据持续优化。反映办案效率的11项指标中,结案均衡度、同期结案率、人均结案数、法官人均结案数、平均审理天数等8项指标居全市法院首位、全省法院前列,已无超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全市仅两家法院)。反映办案质量的指标中,较8月份,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3.84%,下降0.64个百分点;申诉率0.38%,下降0.04个百分点;申诉裁定再审率38.6%,下降6.3个百分点;上诉维持率86.36%,增加1.86个百分点。   (三)延伸审判职能方面有了新广度。联合市文广局出台实施意见,共同构建诉调衔接、工作联络、调研培训、联合宣传四项工作机制,形成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合力,提高涉知识产权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9月份以来,我院干警共为市领导、乡镇(街道)干部、社区(村)基层组织、中小学校、银行业协会等开展法治授课活动9次。10月12日,我院组织召开了辖区律师代表、企业代表参加的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共同研讨涉外审判疑难问题,并向与会代表赠送《进出口贸易风险防范手册》。   三、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在认真推进整改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整改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思想认识方面。个别干警认识还有欠缺,对整改工作消极应付,不够积极主动,往往认为只要案件审理上做到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不办错案就行,办精品案的意识不强,对出现的一些问题,过于强调客观因素,不注重分析主观原因。整改措施落实方面。案多人少矛盾短期内难以根本缓解,甚至呈现加剧趋势;破解执行难手段有限,民事执行工作与群众期待仍然差距较大;落实与公安、检察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还有待加强。队伍建设方面。由于办案压力持续加大,社会对法官的要求及工作强度与福利待遇不相称,以及对司法改革前景预期不明确,致使部分年轻法官人心不稳、工作积极性下降,队伍管理和一线办案力量配备等面临较大挑战。   四、关于持续深化整改工作的下步打算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活动,我院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实事求是地讲,有些问题和不足还难以在短期内全面整改到位。下一步,我院将以审判执行、司法体制改革、阳光司法和司法为民工作为主要抓手,进一步整改提高,抓好落实。   一是抓审判执行,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决防范冤假错案。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调解与判决两种方式的优势,有效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不断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在破解执行难上争取更大的突破。进一步增强办案质效意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克服案多人少困难。不断强化法律在矛盾化解中的权威地位,努力让人民群众由衷感受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是抓司法改革,确保提高自身建设层级。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凝聚支持司法改革的合力,避免思想波动造成工作被动。继续深化庭审记录、简式裁判、大陪审制、立案登记制等目前正在推进的改革措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等重点改革任务,探索科学合理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建立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的人员配置模式。围绕法官队伍的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加强管理培训,夯实司法能力基础。   三是抓阳光司法,拓展司法公开深度广度。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各项举措,通过短信平台、LED公告屏、触摸屏、微博、微信、在线诉讼服务等方式,向公众提供各类司法信息,及时完整动态地公布法院工作情况,增强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加大审务公开力度,完善裁判文书上网、法院公众开放日、庭审直播制度。加强法官与律师阳光互动,构建职业共同体,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推进司法民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是抓司法为民,继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以司法为民为着力点,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完善窗口功能,严格工作流程、司法礼仪和服务规范,加强诉讼指导,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方便群众多渠道寻求救济、保障权利、解决诉求。不断完善和落实“假日法庭”、巡回审判、网上立案、远程审理等便民利民措施,让群众“少跑路,少费时,少花钱”。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加大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力度,以最大的诚意、最优质高效的工作成果赢得群众的信赖。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公正司法、依法履职是法院的职责所在,更是光荣使命。市法院将以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不懈改进作风、改正问题,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深化“法治慈溪”建设添砖加瓦,为全面实现“十三五”期间的各项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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