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陆建章、严松煜、郑茹杰、杨利登、徐德忠、罗炯、史国建、陈体等8名代表因岗位变动和工作需要,袁黎霞代表因自身原因,已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请求辞去慈溪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的规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上述9名代表的辞职请求。
傅其云、卢青海等2名代表,已先后调离慈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他们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朱学军代表因病去世,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请予审议,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