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慈溪市财政决算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6-01-13 阅读: 469
  市人大常委会:   7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交我们研究处理。为保证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市政府在认真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分解落实各项整改工作任务,明确相关工作措施。经过近几个月的落实(整改),审议提出的意见得到了改进和完善。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增加预算编制能力方面   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提出的新要求,坚持依法理财治税,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预算规范理念得到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   (一)进一步健全预决算管理制度。首次编印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印发给市级各部门和预算编制分管专管员,提高我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和效率。试编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实行政府性债务计划与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安排,稳步推进政府全口径预算编制。着手做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草案全口径提交市人代会审议前期准备工作。健全财政决算制度,进一步强化部门决算编制的管理监督,抓好决算会审等关键环节,认真做好决算数据的审核汇总,开展部门决算批复和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核查工作,提高部门决算编审质量。   (二)大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化内控制度建设,开展入驻业务辅导,加强内控制度业务培训,开发建设内控规范6个管理模块,不断建立健全试点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逐步将内控贯穿于日常财务管理。同时,大力推进财务内控制度建设扩面到市公安局等14家单位,不断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建设意识和业务能力。   (三)有序推进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工作。编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首次提交市人代会审议。做好地方教育附加等11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对2394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等6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以上部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精神,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扎实推动节支增效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出台了《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节支增效工作的通知》(慈党办〔2015〕60号),进一步节减会议费支出,建立与支出标准相衔接的酒店住宿、会议场租价格控制机制,在慈酒店实行入围制定点。深化政府投资项目“3C”管理,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节支工作。组织开展“减员、节支、增效”专项工作,通过做好“控、管、压、提”,确保“减员、节支、增效”取得实效。今年1-10月全市“三公经费”累计支出417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73万元,同比下降18.9%。   (五)进一步深化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及时谋划提出2016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意见,启动部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调研,健全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使用管理制度,在切实保障职工权益的同时规范支出行为,调整部分相关基本支出定额。2016年一般性专项实施“项目零基预算+总量基数至少压减5%”的压减办法,按照零基预算原则,逐一测算预算年度内所必需的支出事项,并做到按支出功能和经济用途同时编制部门预算;将经济扶持资金、支农专项资金、人才资金、技能培训专项资金全部细化纳入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复式补充编制。扩面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及评审,确定实施2016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评项目16个,资金超过3亿,初步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   (六)多措并举推进透明预算。继续实施部门预算人代会全面审议,首次实施8个市级部门预算人代会重点审查。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2015年部门预决算公开单位从去年的44个增加到67个,新增公开部门23个;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详细公开,“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关于强化预算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方面   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强化部门预算刚性约束;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结余结转管理,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规范市镇合理负担,促进镇级财政平稳运行。   (一)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财政资金存量。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要求,按年度区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和本级预算安排,认真梳理掌握结转指标和结余资金情况,加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建立定期清理机制,不仅对7个市级财政专户的“沉睡”资金进行清理,还扩面至去年已盘活1.4亿元资金的全市140多家市级预算单位账户,共消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72680万元,同时要求2013和2014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确保在2015年6月底和9月底前形成实际支出,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消化力度,有效盘活财政资金存量,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能。1-9月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73309万元。   (二)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通过财政监督检查全覆盖五年行动计划,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情况检查,保障财政政策执行效果,提升财政管理能力。继续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深化绩效评价的扩面提质。2015年,市级部门安排重点评价及一般评价项目30只,涉及资金5.7亿元;镇(街道)项目61只,涉及资金3.9亿元。注重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的重要依据,并通过提出建议来改进资金管理模式,核减预算资金,实现以评促管。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全面盘活存量资产。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规范管理,摸清家底,组织做好每年固定资产清产核资,确保各部门资产底册清晰;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管理,针对因历史遗留问题等造成的权证不齐的不动产,统一开展产证补办工作。引导各部门转变“重资金管理、资产购置,轻资产管理”的意识,强化资产使用管理,以节约为原则适当延长资产使用年限,控制资产更新频率,试点计算机更新实行非整机配置。创新机制,努力盘活闲置资产,将办公设备(设施)、家具等一般性闲置资产,统一纳入“电子公务仓”调剂使用;规范资产出租出借行为,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可变现闲置资产变现力度,试点推进产证齐全房产公开拍卖;部分暂时不能变现的闲置资产划转至国资平台公司,增加平台公司资产,提高融资能力。   (四)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预算法治原则,不断提升部门“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所有支出必须以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的意识。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管理的意见》,明确年度预算批复、指标追加和调整、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等操作流程,将所有预算指标纳入“金财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推进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规范的信息管理系统程序和财务核算软件运用为载体,增强市级部门预算约束意识。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专项预算追加;规范预算变更,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剂使用的,必须报经财政部门审批,严格控制并有效规范项目预算调整。   (五)规范市镇合理负担,确保镇级财政平稳运行。为进一步规范镇级财政负担机制,切实减轻镇级不必要、不合理负担,在经过市级部门延伸机构工作经费镇级负担情况专项调查的基础上,根据调查情况出台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和公务支出的若干意见》(慈党办〔2014〕78号),着手加以整顿规范,进一步规范对市级部门派驻镇(街道)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发放工作,明确各镇(街道)要进一步规范对市级部门派驻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表彰,严禁提供工作性、奖励性等各类经费补助。为确保镇(街道)履行基本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需要,合理调整并出台新一轮镇级财政体制,大幅提高支出基数,核增5.35亿元,增幅达30%。认真分析镇级财政运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并实施国有转贷平台向镇级开放,对放贷银行实行与市级财政性存款配比存放挂钩,积极稳妥推进镇级计划外用工清理整合工作。   三、关于加大审计力度,增强审计监督实效方面   按照审计法和浙江省审计条例规定,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开展审计,特别是对我市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审计力度,努力实现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全覆盖”。全年安排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20项(不包括政府投资建设审计项目),目前已开展19项,为年度计划的95%,审结9项,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29525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30条;累计节约政府建设资金11201万元;市审计部门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1条。1个审计项目获省表彰审计项目,2个审计项目获宁波市优秀审计项目,1个项目获宁波市表彰审计项目。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今年以来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500项,审计涉及总金额256702万元,累计核减工程价款11201万元,平均核减率4.4 %;其中完成预算审核项目46个,审计金额74085 万元,核减预算金额3426万元;完成结算审计项目454个,审计金额182617万元,节约建设资金7776万元。认真落实“五水共治”决策部署,提升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着力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结算审计,从加强合同工程量完成情况审核、加强工程变更联系单审查、加强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审核这三方面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结算进行重点审计,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提高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绩效。强化跟踪审计,积极探索跟踪审计新思路,加大对跟踪审计制度规范的落实,出台《慈溪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督察整改力度,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效率,防范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2015年发出审计意见建议单1份,收到建设单位反馈意见1份,发出工程管理预警函2份。   (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步入新常态。召开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重视审计导向、加强培训指导、加大整改力度的新要求,适应新的态势,前移审计关口,逐步由离任审向任中审转变,运用好“问题清单”这一预防手段,建立长效整改机制。在我市首次召开的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上,编印分发《审计法规制度汇编》,为领导干部特别是镇(街道)、市级部门(单位)“一把手”正确履行相关经济责任提供了指南和参考,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审计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改善审计环境,起到了普法和宣传效果。任命专职经责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探索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清单”制度,出台《慈溪市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清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范领导干部履职行为。   (三)全面推进审计“价值提升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提出的“审计价值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立足根本,通过科学制定审计项目、着力提升审计质量、狠抓审计整改、高度关注审计成果转化“四步曲”推进“审计价值提升年”活动。根据投资审计的特点从制度创新、方法创新、运用创新三方面入手,创新思路,创造性地开展预算审核工作,努力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提升新价值。通过全面实施“价值提升年”活动,形成全员抓质量“一盘棋”格局,使审计质量管理制度更加健全,信息化审计更趋规范,审计管理水平更上层次,审计成果运用更为有效,审计监督更具权威性和公信力。市审计部门撰写的审计专报《福利企业政策偏离助残目标》,经省政府信息刊物采用后,又被国务院办公厅专报单条录用,并获得了国务院领导的批示。   (四)不断深化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新理念,分类分层实施针对性的指导监督和服务,提高指导和监督的实效,出台联系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内审培训首次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在市审计局设立内审指导监督科,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指导服务工作,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的指导,逐步转向实务指导,重点对内部审计立项、审计现场实施和审计成果提炼进行有针对性指导,切实提高内审质量和成果。着力推进内部审计队伍建设。以省、宁波市内审协会的培训教育为平台,根据有关单位的需求开展针对性特色性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内审人员发现问题揭示问题的能力、开好药方的能力、提高“营销”的能力,练就“小人物,大视角”的能力。继续贯彻落实《审计工作与镇街道内部管理共建实施办法》,进一步开展“审镇共建”,助推镇级加强内部管理。   (五)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通过多种方式督促落实审计意见建议,切实提升审计价值。召开全市审计工作会议对审计整改作出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肃移送事项处理的要求。今年着重对2014年度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专题督查,发现整体情况良好,全年审计涉及的28个单位,通过审计整改促进制订和完善制度57项,向纪检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0条,较好地发挥了审计整改的建设性作用。10月9日,召开首次全市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对今年财政“同级审”发现问题和上年未完成整改事项进行审计整改落实专题部署。经过1个多月的努力,财政“同级审”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收回工程项目完成财务决算后未上交剩余资金2178万元,22个问题基本上都得到了有效整改或落实了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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