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9月2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商标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交我们研究处理。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围绕审议意见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对涉及到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落实。现将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全面树立商标品牌意识方面
(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咨询会等形式,加大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商标品牌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强化对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好的单位,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宣传报道,展示优质品牌,推广成功经验,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崇尚创新,重视保护,抵制假冒,营造深化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培训指导。组织开展对行业协会和驰(著、知)名商标企业的商标品牌知识专题培训,提升企业品牌意识和法律意识,帮助企业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商标品牌建设队伍,提高企业创牌和维权能力。开展商标服务进厂区活动,对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的上门指导,开展“健康体检”,提供咨询服务,了解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帮助其制订品牌战略,引导企业自主品牌建设。
(三)加大品牌推广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对品牌的宣传和投入,多渠道多媒体开展品牌形象广告传播活动。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商标品牌宣传策划,提高企业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企业实施品牌策略,增加品牌附加值,以商标品牌为载体,实施商标国际注册,推进自主品牌的国际贸易,加快企业提升发展。
二、关于加大商标品牌培育力度方面
(一)完善推动实施商标战略工作机制。把商标品牌战略和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等相衔接,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发挥商标在要素、资源整合方面的作用,推动现有资源和产业优势有效转变成品牌优势。健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督促引导各镇(街道)实施商标战略等工作,把商标品牌的培育作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列入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创造有利于实施商标发展战略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进一步健全商标品牌奖励扶持政策。将自创品牌作为增强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措施,建立和完善企业创牌推进、激励机制。进一步研究制定商标品牌发展的奖励扶持政策,促进市场主体开展各类商标注册、品牌争创的积极性。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在投资融资、技术创新、项目审批、信贷资金安排、财政税收等领域制定落实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支持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有效盘活企业商标无形资产,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市场监管局、慈溪农村商业银行已做了前期准备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商标培育体系。积极开展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乡镇、示范企业、浙江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创建活动,已推荐上报周巷镇、公牛集团有限公司为省商标品牌示范乡镇和示范企业,横河轴承为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大力推动省示范品牌工作指导站和星级品牌工作指导站建设,至今我市已有省示范品牌指导站1个,星级品牌指导站10个。今年新行政认定驰名商标2件,宁波市知名商标11件,推荐新认定省著名商标7件,慈溪市知名商标15件。目前正在更新完善2016年至2017年度的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培育库,对创新能力强、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商标培育申报驰(著、知)名商标。
三、提高商标整体保护水平方面
(一)优化商标保护环境,健全保护长效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相关执法部门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和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实现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注册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建立健全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相统一的商标专用权保护长效机制。支持企业加强商标品牌人才培育和商标管理专业队伍建设,提升企业的品牌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
(二)加强企业监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今年10-11月,对全市的商标印制企业和商标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了检查和信用评价。从检查的情况看,印制企业印制假冒商标的违法行为已得到极大遏制,从源头上防范了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商标代理市场经营秩序基本规范,尚未发现恶意抢注、夸大宣传、欺骗欺诈等违法行为。
(三)强化依法行政,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重点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商标侵权行为,今年已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68件,案值456.77万元,罚没金额132.08万元,罚款万元以上大案47件,罚款5万元以上要案7件,没收侵权物品、标识456296件。下步查处的重点是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生产和生活安全的商品上发生的商标大案要案,以及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侵权案件, 切实保护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