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市建设工作情况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6-03-21 阅读: 558
  市人大常委会:   7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提出了五方面的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存在问题,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对落实方案的意见建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深化思想认识,引导全民参与生态建设方面   (一)深化认识,着力在宣传造势上下功夫。一是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将生态建设纳入干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市管干部和重点部门中层干部参训的生态环境治理专题研讨班,并赴实地考察,下一步将加强干部参与生态建设工作考核考察,同时着重生态建设人才项目引进培育。借助“慈溪论坛”报告会、“三北讲坛”等各类平台,组织开展新环保法专题宣讲活动。二是因势利导宣传生态理念。以“三城联创”、“五水共治”为契机,开展“三城联创”有奖知识问答、儿童美术创作、“环保你问我答”线上主题交流等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中小学全面开设生态环境课程,组织校园绿化、垃圾分类等社会主题实践活动。鼓励以家庭为单位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打造“美丽家庭示范区块”试点,同时将联合小灵热线,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庭院”活动。三是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推出“三城联创”、“打好‘五水共治’攻坚战”、“聚焦环保”等专题专栏。截至11月底,合计在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刊播相关稿件600余篇,跟踪报道环保执法动态32次,制作“环保时间”广播节目12期,推送“环保微日报”51期。   (二)广泛动员,着力在全民参与上下功夫。一是不断推进环境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起草《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改革试点方案》,计划开展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形成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深化公众参与机制,拟定《慈溪市环保局关于深化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试行)》、《慈溪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意见征求稿)》,探索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进一步研究探索环保领域媒体监督商请机制,适时引入环评审批、竣工验收环境监测社会化管理。二是积极培育民间组织。建立“巾帼”监督劝导示范体系,建立壮大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五水共治”生态环保活动、“绿色青春”植绿护绿等活动,号召全市志愿者主动参与生态市建设。三是探索建立环保义务监督队伍,协助环保部门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信访事项。   二、关于注重系统谋划,着力提高生态市建设工作成效方面   (一)科学分析现状,合理编制规划。系统开展《慈溪生态市建设五年规划(2012—2016)(修编稿)》中期评估工作,完成《慈溪市“十三五”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应对策略研究》课题调研。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域相关规划,开展《慈溪市环境功能区划》、《慈溪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慈溪市中心城区环卫专项规划》、《慈溪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慈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等编制工作,修编《慈溪市骨干河网总体规划(2001—2015)》、《慈溪市中心城区及城镇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在继续推进水、大气污染防治等各项重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固废、辐射、土壤等污染防治,陆续出台了《慈溪市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与污泥处置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发布2015年度慈溪市电离和电磁辐射环境监管检查及监督性监测计划的通知》,完成农产品产地土壤普查采样工作,下一步将做好数据上图工作。   (二)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一是构建农业生态循环模式。制定实施《慈溪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和《慈溪市秸秆禁烧应急行动方案》,积极探索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2个,推广稻鱼共生、稻鱼轮作模式1800亩,新增生态消纳地4.26万亩、沼液利用量1万吨。二是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控害。进一步完善“智慧农资”监管系统,深入实施“沃土工程”和测土配方施肥工程,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6万亩次,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20万亩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50万亩次,应用商品有机肥1万吨。三是扎实开展畜禽养殖场整治。严格落实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停政策,加快宜、限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一场一策”治理工作。截止11月底,关闭畜禽养殖场99家,通过农业、环保联合验收24家。   (三)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一是制定出台《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市十个水库实行“一湖一策”精细化管理。启动水库藻类预警监测及水质跟踪调查,及时应对长溪水库、外杜湖发生的硅藻旺发事件。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动态监管,严厉打击侵占库面、餐饮经营等违法行为。深化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生态补偿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下一步计划出台《慈溪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工作。二是注重山区生态林抚育工作。扎实做好6个生态公益林抚育监测点建设工作,落实公益林效益补偿全覆盖,继续对全市10万余亩生态公益林进行巡山管护,完成森林抚育2000亩。通过舆论宣传、政策引导、技术指导、执法监管,控制杨梅过度发展,促进标准化、生态化种植模式的推广应用。   (四)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提升步伐。一是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审查工作,严控不合理用能增加,今年以来,已审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项目69只。二是积极推进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召开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推进会,出台《关于推进全市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慈溪市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助推企业高污染燃料锅炉及时淘汰改造,至11月,已淘汰改造高污染燃料锅炉159台。三是顺利淘汰慈溪市龙凤纸业有限公司7万吨造纸和浙江杭州湾纺织品有限公司2.4万吨印染产能,腾出用能空间超过2.9万吨标煤,完成7家企业无磁轭铝壳中频炉淘汰改造工作。   (五)加大重点行业整治力度。进一步深化电镀行业长效管理提升工作,出台《慈溪市电镀企业污染整治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强化过程管控,督促各企业把污染防治和生产发展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对废塑料整治防反弹工作的常抓不懈,出台《违规废塑料储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化第三方监管和表单管理制度,强化信访受理查处工作。截止目前,通过第三方监管获得的信息,已作出环保行政处罚8起,罚款128万元,涉刑案件3起,刑拘3人。积极推进废塑料造粒企业规范提升工作,出台《慈溪市塑料造粒行业提升验收标准(试行)》,组织召开现场会,目前已有1家企业通过验收,6家试生产,8家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同时,研究制定浙江再生塑料产业基地和烟墩废塑料市场转型发展方案,关闭烟墩废塑料交易市场,筹建“慈溪·大桥塑料城”。   (六)扎实推进“清洁空气”行动。一是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启动建设加气站项目3座,目前新客运中心加气站正申报运营。慈溪市市域天然气高压管道输配工程(横河-胜新阀室)通过省发改委立项批复。下步将调整两家管道燃气公司的燃气经营区域,同时启动华润管道燃气公司股权调整。结合煤改气工作,力争年内实现管道燃气城镇全覆盖。二是深化餐饮油烟、垃圾焚烧等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城区大型餐饮油烟净化装置的定期清洗和维护工作,做好焚烧垃圾和未取得环评擅自从事餐饮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今年以来,处理焚烧类违法案件23起、餐厨垃圾类违法案件49起。三是持续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格实行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检测过程的日常监管,目前已检测车辆89000辆次,发放环保标志139000辆。继续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制定《2015年度慈溪市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通过禁行宣传、联合执法、上路抽检,今年已超额提前淘汰5748辆。四是强化建筑扬尘管理。全面落实《慈溪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积极推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实行一车一证、袋装化、密闭化。五是严格烟花爆竹燃放经营管理。修订《慈溪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违规记分管理办法》,下发《慈溪市烟花爆竹日常检查手册》,开展烟花爆竹行政许可专项治理,查处违规行为14起,查扣非法烟花爆竹2484箱。同时广泛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在学校、医院等禁放地分放烟花爆竹禁放标志3000份。   三、关于突出建管并举,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承载力方面   (一)扎实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深化完善“河长制”管理。印发《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完善“清三河”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理顺水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体系,同时为全市镇级“河长制”河道配置相应的河道警长。深化和完善“河长制”工作考核督查机制,开展履职情况暗访,抽查河道72条。下一步将围绕“三个年”计划,着重在截污纳管等工程项目、河道生态修复、治水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二是启动中西部、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目前已完成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三是健全市、镇两级排水设施养护管理体系,着手编制《慈溪市域污水一体化养护管理模式》,建立市域排水地理信息系统。严格按照《慈溪市污水纳管和超标排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规定,加大对超标排放企业的查处力度。四是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探索完善非纳管治理模式,试点引入新的治理技术,拟定《慈溪市农村生活污水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加强后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五是扎实推进骨干河网、河道建设。城区潮塘横江排涝工程超额完成年度工程任务,四灶浦拓疏工程已基本完成房屋拆迁和水下部分工程,新城河二期、中部三塘横江拓疏工程、建塘江拓疏工程已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强化清障常态化,全市二、三类河道已清理填占水域221处、渔具船只3641处,清理土石方4732立方米,恢复水域面积6338.5平方米。   (二)着力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一是深化“森林慈溪”建设。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综合提升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森林城镇创建,完成平原绿化5080亩,山地造林800亩,抚育中幼林1000亩。二是进一步加大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力度。推进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地建设工作,优先在中心城区居住区建筑、公共建筑等新建项目以及围墙、公园广场等地推广实施城市立体绿化。三是进一步完善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布局,加快垃圾填埋场选址和建设进度。做好13座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工作,继续推进西三垃圾填埋场临时处置工程建设,目前已对工程预验收。实质性启动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排炉提标改造工程,已委托省环科院着手编写环评报告。   四、关于严格日常监管,切实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方面   (一)健全片区环境管理模式。依托现行的“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分片管理模式,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制定《慈溪市环保局开展环境监管企业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实行差异化监管。同时展开入微监管,针对企业存在的环保管理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截至目前开展入微监管企业60家,发现问题30个,提出整改意见42条。出台《慈溪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操作细则(试行)》,进一步完善“一厂一册”档案和企业管理档案,建立健全定期汇报与巡查等工作机制。下一步将探索开展第三方监督模式研究,推动行业协会成立环保监督队伍,深入推进“市—镇—村”三级监管网络的构建,助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镇级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的加快建立。   (二)充分发挥镇、街道和村级组织作用。以“执法重心下沉、关口下移”为目标,探索建立环境保护属地责任制,依托镇(街道)力量调解环境信访、查处违法行为,对镇(街道)难以处理的环境问题,由市级环保部门协助解决,形成互相配合、互相借力的良好格局。今年选取逍林镇为试点,已成功化解环境矛盾纠纷23起。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及“新环保法”培训,详细解读“新环保法”及配套规章中重点条款,选取典型案例分析常见的涉刑环境违法行为,为新法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不定期到镇(街道)环保机构现场指导工作,促使基层环保机构规范化管理迈上新台阶。   (三)探索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环保执法联动机制,出台《慈溪市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整合多方力量形成执法合力,并首次启动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程序,对新浦镇两家拒不配合的喷漆厂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同时邀请热点栏目进行了监督报道。在公安先行介入、全程保障、同步立案三项合作机制基础上,下一步将完善环境犯罪案件的办理程序、规程,实现执法信息共享。今年以来,已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31件,行拘案件2件。同时,深化完善环保行政执法的司法衔接,将积极探索建立“诉调对接”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环境处罚决定执行及时到位。二是形成联合办公模式。抽调相关部门中坚力量成立“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专项整治办公室,集中办公,强势推进整治工作,现已全面完成28项省定任务、211项宁波市定任务。分阶段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专项整治行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开展工作,目前整治已进入第三阶段,前两阶段共有261家企业完成整治。   五、关于强化要素保障,不断夯实生态建设基础方面   (一)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合理调整市级环保部门内设机构设置、编制及中层领导配置,增加内设科室2个、中层职数2名、行政编制4名,增加市环境监察大队参公编制4名、领导职数2名;进一步充实基层环保力量,三个环保分局增加编制人员各2名,明确领导职数各2名;增加监测站编制人员4名。落实环境监察大队调查询问室、信访接待室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环境监测站实验室门禁系统安装,购置移动执法检测车辆1辆、环保执法车辆1辆及电脑、照相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下一步将积极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数字环保”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现代化执法装备,逐步实现环境监察管理信息化和执法检查智能化。   (二)强化生态建设督查考核。把生态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生态考核在市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中的分值由3分提高到6分。同时科学量化考核指标体系,采取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奖惩情况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差异化考核。定期组织开展生态建设跟踪督查,多次做好市人大代表对我市生态建设情况的现场视察工作,配合完成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生态市建设专项工作会议。   (三)加大资源要素保障力度。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投入,今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生态建设资金117198万元,同比增加10%,至12月初已累计支出114117万元。积极支持水环境综合治理、节能减排、重点污染行业整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森林慈溪”等重点项目建设,2015年市本级预算安排用于重点生态项目资金达到34165万元,增长21.6%。2011年我市率先在宁波大市实施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已累计下拨生态补偿资金5200万余元。进一步加大生态市建设土地要素的支持保障力度,近三年,我市已保障中心城区市政集污管网配套工程、慈溪市城区潮塘江排涝工程、四灶浦南延(新城河)拓疏一期工程等一批生态建设重点项目,涉及用地约1042亩。   (四)探索引入市场化投运机制。积极引进社会资本、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推动市镇两级建立绿色基金,不断探索和实践政府服务外包,至12月初本级绿色基金已达到2000万元,服务外包支出累计2465万元。同时发动“五水共治”资金筹措工作,筹集“五水共治”资金36903.9万元,其中慈善捐款5143.52万元,现金捐款9503.04万元,认捐2014年—2016年“五水共治”计划建设项目资金11100.24万元,企业自行建设“五水共治”项目投入资金11157.10万元。深化监测服务社会化,将探索推进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社会化改革工作,逐步形成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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