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3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市规划局局长 毛群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慈溪市掌起镇任佳溪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请予审议。
一、规划编制背景
2014年7月掌起镇任佳溪村被评为宁波市第二批历史文化名村,根据省、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为有效保护任佳溪村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延续村庄传统格局和风貌,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地体现村庄的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实现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和村庄持续发展的双赢,市政府组织编制了该《规划》。
二、规划编制过程
《规划》于2015年4月由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着手编制,2015年9月形成初步成果,期间多次与各相关部门、镇村讨论交流并进行阶段性汇报,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初步成果。2015年11月24日规划通过市相关职能部门的技术会审。2016年1月21日规划通过省、宁波市专家评审会,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了规划成果。2016年3月18日分别在慈溪日报和慈溪市规划局网站进行了规划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至灵绪湖堤岸和洞山寺公路,北至后山山脚,西至新河东岸、后茅山山脚,南至村庄建设用地边界。面积25公顷。其中,划定沙湖庙、灵龙宫、仁美桥及南部小广场和东侧小绿地,以及宗祠和任氏店铺及周边巷弄为核心保护区,面积0.79公顷;划定东至灵绪湖堤岸和洞山山脚,北至后山山脚,西至新河东岸、后茅山山脚,南至村庄建设用地边界为建设控制地带,面积 24公顷;村域范围为环境协调区,面积 8.6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近期为2015-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2、主要保护内容
任佳溪村的历史文化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宗族文化——慈溪、镇海两地现今最古老最鼎盛的任氏聚居地,韩国任氏寻根念祖地。
(2)宗教文化——古寺、庙、庵九座之多,灵龙祈雨民俗。
主要有:古树名木、桥梁、古井、古道等历史环境要素;沙湖庙、灵龙宫、广福庵墓、宋塔、白云洞等5处慈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广福庵、下三房、任氏店面屋、任氏祠堂、湖墩余庆堂、康宝大屋、双板桥大屋、下桥头3-13号、水门汀、敬业堂等历史建筑10处。
3、村落发展规划
(1)发展定位:集文物保护、文化展示、休闲度假旅游和生活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集中反映浙东山区平原传统农耕文化、任氏宗族文化、宗教文化的历史文化名村。
(2)产业发展:第一产业向集约化发展,增加附加值,以当地名优特产为主线延伸旅游消费,提高农业副产品的产业化程度。控制第二产业的发展,控制工业污染,加强环境污染治理。配合农业附加值的提升,开展农产品加工业。逐步加大第三产业比重,重点开发以乡村旅游开发和相关配套产业开发。
(3)水系保护:任佳溪村水资源丰富,灵绪湖、长溪水库皆为市一级保护水源,后茅山上又有天然形成的高山水库,水质清冽,常年不涸。村内任佳溪贯通全村,向西汇入新河,是村庄地标。
(4)保护与发展: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合理安排新村建设和旧村梳理改造,逐步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升村庄居住品质,实现村庄可持续发展。
四、规划实施
1、规划引导:
核心保护范围: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维持原高,其余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6米。
建设控制地带: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7.5米。
环境控制地带: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10.5米,层数控制在三层内。
2、实施建筑分类保护与整治
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对不同现状类别的建(构)筑物实行保护、修缮、改善、保留、整治改造等相应的保护与整治措施。
保护:文保建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等的要求进行保护。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并进行保护。
修缮:修缮的对象主要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中总体保存状况较好的建筑物,对其执行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
改善:改善主要针对传统风貌建筑,在不改变外观风貌的前提下,维护、修缮、整治、改善其内部设施,以改善居住、使用条件,适应现代的生活方式。
保留:对于与保护区传统风貌协调的其他建筑,建筑质量被评定为“好”的,作为保留类建筑。
整治改造:对那些与传统风貌不协调或质量很差的其他建筑,采取整治、改造等措施,使其符合历史风貌要求。
3、实施保障措施
(1)加强任佳溪村保护规划的宣传工作。
(2)注重文保单位及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
(3)完善古村基础设施整治工作。
(4)做好重点区域的建筑和环境整治工作。
4、近期实施项目
(1)任佳溪重要景观节点的整治优化。
(2)标识引导系统建设:利用道路牌、广告牌、标志牌、路灯、公交站等载体建设任佳溪村引导和标识系统。
(3)游客咨询中心建设、菜场迁移改建、公厕的改造。
(4)民居建筑的立面整治。
(5)结合村庄发展,逐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