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6-09-13 阅读: 517
  2016年7月29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余银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2213000万元,其中,我市(不含杭州湾新区和庵东镇,下同)139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5200万元,上划中央“四税”收入614800万元),杭州湾新区(含庵东镇,下同)82300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收入发生变化,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调整为2205800万元,其中,我市13938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6900万元,上划中央“四税”收入616900万元),杭州湾新区812000万元。   决算结果: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2207043万元,比上年增长7.7%,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1%。其中,我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7038万元,比上年增长2.0%,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0%;加上上划中央“四税”收入616453万元,合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393491万元,比上年增长1.5%,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0%。减除增值税免抵调库后,财政总收入中的税收收入1050668万元,比上年负增长2.6%。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情况:增值税地方部分149760万元、改征增值税11992万元、营业税177014万元、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78083万元、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36663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1640万元、其他地方税收116742万元、耕地占用税和契税49321万元、财政专项收入70900万元、罚没收入17049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703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其他收入12077万元、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11240万元。杭州湾新区财政总收入813552万元。   其中,街道、市属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472万元,加上上划中央“四税”收入112905万元,合计完成财政总收入347377万元,比上年负增长3.6%。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5590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0740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收入结构发生变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地方可用财力有所增加,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59963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20690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加上上年结转、上级专项补助,全年总支出预算704236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20596万元)。   决算结果:市本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7684万元,比上年增长2.5%,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2.0%。分项情况:一般公共服务48182万元、国防904万元、公共安全57031万元、教育89793万元、科学技术3584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78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631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73910万元、节能环保7764万元、城乡社区9259万元、农林水49693万元、交通运输3259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577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4668万元、金融213万元、援助其他地区334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3553万元、住房保障1885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472万元、其他支出1003万元,街道、市属区支出120596万元。   加上各镇一般公共支出预算284902万元,支出实绩284902万元。我市合计一般公共支出预算989138万元,支出实绩932586万元,比上年增长5.5%,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4.3%。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7038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25256万元、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4970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81763万元、结算补助41036万元、杭州湾新区财力划转31702万元、上年净结余24057万元、调入资金100607万元(偿债准备金6036万元、杭州湾新区教育负担款2017万元、政府性基金转列等43442万元、宁波节能家电补贴清算等2741万元、其他盘活结余资金等4637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65万元,减去体制上解、出口退税负担等150168万元(其中出口退税负担44181万元),合计当年一般公共财政可用财力988056万元。加上上年专项结转47502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1035558万元。按市镇财政体制,市本级736444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40133万元),各镇299114万元(其中,市转移支付各镇50406万元)。   全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市本级704236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20596万元),各镇284902万元,合计989138万元。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市本级647684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20596万元),各镇284902万元,合计932586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安排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208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953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71万元,市本级净结余提取27837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9537万元)。各镇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212万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5655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的说明   经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主要差异情况如下: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更正2015年第一季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补助预算科目的函》(浙财社函〔2016〕1号),将原由政府性基金支出改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此增加市本级农林水支出及相应的市本级、我市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万元。   经宁波与我市财政体制最终结算,减少上交教育费附加统筹计算尾差1万元,减少土地出让金中计提教育资金结算统筹26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结算统筹22万元,增加专项补助537万元、结算补助1895万元,根据财预〔2015〕15号,增加政府性基金调入财力9629万元,减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48万元,增加宁波体制统筹6万元,合计增加财力6756万元。其中,增加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71万元,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万元,考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增加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2323万元。   按照统计核算口径的有关规定,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市本级净结余14837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1537万元)、各镇净结余14212万元,统一改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6700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等,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136600万元。   决算结果: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36616万元,比上年负增长56.1%,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0%。分项情况:彩票公益金340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92171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767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420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051万元、政府住房基金2899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3701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41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64万元、彩票发行销售业务收入42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24790万元。   其中,街道、市属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3439万元,比上年负增长56.3%。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556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870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等,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106837万元(含街道、市属区4460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加上上年结转、上级专项补助,全年总支出预算131207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0245万元)。   决算结果:市本级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114885万元,比上年负增长64.6%,为年度调整预算的87.6%。分项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581万元、城乡社区76127万元(其中,土地成本性支出51184万元、社会保障资金支出8537万元)、农林水10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505万元、其他支出27325万元,街道、市属区支出10245万元。   加上各镇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0169万元,支出实绩40169万元。我市合计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71376万元,支出实绩155054万元,比上年负增长57.7%,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0.5%。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36616万元,上级专项补助9489万元,上年净结余33780万元,调入资金1506万元,减去体制上解1929万元,调出资金43442万元(含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71万元)。合计当年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136020万元。加上上年专项结转49438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总财力185458万元。按市镇财政体制,市本级141537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4442万元),各镇43921万元(其中,市转移支付各镇13468万元)。   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市本级131207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0245万元),各镇40169万元,合计171376万元。   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市本级114885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0245万元),各镇40169万元,合计155054万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净结余1033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4197万元),各镇净结余3752万元,合计14082万元。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1632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的说明   经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主要差异情况如下:   经宁波与我市财政体制最终结算,减少统筹土地出让净收益92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52万元;根据浙财社函〔2016〕1号,将原由政府性基金支出改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此减少支出62万元;增加上级专项补助计算尾差1万元;减少上级专项补助62万元,增加统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26万元,专项债券发行费通过土地出让净收益统筹负担72万元。根据财预〔2015〕15号,增加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1万元。合计增加总财力613万元,其中,增加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45万元,增加镇净结余2万元,增加市本级净结余566万元。另外,统筹通过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补助结转指标232万元,合计增加市本级净结余79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经决算,2015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8万元,留存企业用于再发展,相应不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社会保障基金收入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收入计划755653万元。   决算结果:全市完成社会保障基金收入792489万元,比上年负增长9.3%,完成年度计划的104.9%。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2438万元、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318万元、职工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5926万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20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5086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收入6133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收入838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收入26053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57707万元、失地农民分年支付补偿金收入7619万元。   (二)社会保障基金支出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支出计划656442万元。   决算结果:全市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支出640052万元,比上年增长16.2%,为年度计划的97.5%。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0594万元、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017万元、职工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903万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929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5900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972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支出5829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支出776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支出26987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61864万元、失地农民分年支付补偿金支出7536万元。   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相抵,2015年当年社会保障基金结余152437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300571万元,年末累计滚存结余1453008万元。   (三)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收支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全市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收支计划分别为49653万元和88053万元,后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追加支出计划27625万元。   决算结果:全市完成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收入41713万元,比上年负增长22.8%,完成年度计划的84.0%;实现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支出114978万元,比上年增长49.9%,为年度调整计划的99.4%。收支相抵,2015年当年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结余-73265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29767万元,年末累计滚存结余156502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5年,我市财政运行总体情况良好。全市财税部门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工作新常态,以深入推进依法理财治税为主线,以全面深化财税改革为动力,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己任,认真做好“培源、拓源、固源”三篇文章,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充分发挥财税职能,着力加强作风建设,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审计部门也提出了十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是:地方财政收入增速进一步放缓,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与支出增长刚性所需矛盾突出;预算安排、执行还不够科学;支出结构僵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部分专项资金整合还不够彻底,绩效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财经纪律的约束力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镇级财政财务基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抓收入。努力拓宽收入来源,在巩固存量财源、壮大增量财源的同时,加强替代性财源的调查摸底和挖掘转化,强化精准招商,大力引进优质企业,提高亩产税收质量。同时,积极涵养财源,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负松绑。二是优支出。保障“四城联创”、政府惠民工程等重点项目;把控支出口子,进一步强化厉行节约,坚持从严从简,推进“减员节支增效”,努力压减或取消不合理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真正把有限资金用到“刀刃”上。三是严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执行进度;指导监督镇级财政财务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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