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慈溪市财政决算的调查报告
2016-09-13 阅读: 516
  2016年7月29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 潘爱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近期,财经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就2015年我市财政决算情况到市级有关部门进行了调研。刚才,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余银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俞金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慈溪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我们认为:财政决算报告符合实际;本次“同级审”工作层次深、审查严,报告内容详实,揭示的问题客观实在,提出的建议符合实际,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了依据。   一   2015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2207043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7.7%,完成年度预算的100.1%。其中,我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7038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2.0%,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加上上划中央“四税”收入616453万元,合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393491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5%,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上上级财政专项补助、上年净结余、专项结转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收入等,我市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035558万元,其中市本级(含街道、市属区,下同)736444万元。我市完成一般公共支出实绩93258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4.3%,其中市本级647684万元。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减去结转下年支出5655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420万元。   2015年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36616万元,比上年负增长56.1%,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上上级财政专项补助、上年净结余及专项结转等,我市全年政府性基金总财力为185458万元,其中市本级141537万元。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5054万元,其中市本级114885万元。收支相抵,减去结转下年支出16322万元,净结余14082万元,其中市本级净结余10330万元。   通过调查和上述数据反映,2015年市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着力推进各项财税改革,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使各项重点支出得到了保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为此,我们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财政局局长余银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并批准慈溪市2015年财政决算。      二   财税工作在过去的一年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依然存在,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更加突出;全口径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精准度有待提高;预算执行的刚性有待增强,部分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亟待提高。为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当前国内外的经济形势依然复杂多变,为加快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切实提高财政预决算工作水平,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深化预算编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严格落实预算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规范各项支出定额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要围绕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工业强市建设目标,跟踪各类扶持政策实施效应,根据实际情况,深化研究和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并发挥作用。加大推进项目库建设力度,充分做好项目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等前期工作,确保列入预算的项目切实可行。要改进和创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模式,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资金使用实施“跟踪问效”,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及用款单位的责任,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完善制度建设,提升财政监管水平。要研究完善现有的各项财政管理制度,及时清理修订影响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健康运行的相关办法,增强财政监管能力。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力度,深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科学安排预算等有机衔接的制度建设,强化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加大对政府性债务的监管力度,通过制定科学的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债务管理体系,切实提高政府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益。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部门预算行为,严格控制和规范部门预算不同科目之间的调剂,切实维护预算的刚性和法定性。加强对镇财政收支平衡的关注、指导和对街道、市属区财政收支的监督、管理,积极完善相关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市镇两级有关财政资金往来。   (三)强化工作举措,确保社保基金健康运行。加强对社会保险政策的关注研究,及时掌握上级有关政策的变化动向,尤其要高度关注经济下行对社保基金稳定运行带来的影响,并从我市实际出发,积极制定应对措施。创新社保知识宣传方式,有效加大社保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的普及力度,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参保积极性。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减负政策,为企业可持续发展营造有利环境。深化社保基金监管,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杜绝工作管理漏洞;加强社保基金安全评估工作,建立财政风险评估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运行。探索建立社保基金阳光监督机制,组建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增强社保基金运行的透明度,扩大社会公众对社保基金监管的参与度。进一步优化社保机构队伍,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增强工作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努力提高基层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四)扩大审计范围,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工作,深化审计监督内容和范围,实现审计监督的全覆盖。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审计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建立覆盖全部预算资金和预算管理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制度,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的审计力度。建立健全审计工作报告、监督检查、审计质量控制等制度,提高审计监督质量和效率。积极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加强对审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提高审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加大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审计警示功能,进一步增强财经法纪观念,切实维护财经纪律和审计监督权威。强化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建立防范长效机制。审计工作情况、审计评价和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要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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