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9日在慈溪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严新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提高防治洪水的能力和水平,防御和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5月下旬至6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下简称《防洪法》)工作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检查要点,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市、镇两级政府对《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情况、防洪减灾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情况、防洪工作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等,有选择地对重点水库(梅湖水库、上林湖水库、杜湖水库、郑徐水库)、沿海出海闸(镇龙浦出海闸、半掘浦出海闸)、部分节制闸及泵站、骨干河道等防洪排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期间,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检查组听取了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等11个市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并赴横河、周巷、新浦和掌起等镇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政府领导、水利站负责人、人大代表和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举办了《防洪法》专题讲座,开展了代表视察活动,听取了市政府工作情况汇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防洪法》的贯彻实施,不断加强《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持续推进防洪减灾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完善防洪减灾体制机制,提升执法监管力度。通过努力,成功抵御了近年来影响我市的台风和局地强降雨,将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防洪法》宣传不断深入。一是宣传形式多样。采用画报横幅、广场咨询、法制培训、防洪小课堂等形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外立面、手机互联网等传统和新兴传媒方式,深入普及《防洪法》法制和科普知识。二是宣传重点突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每年在“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法宣传周两个重要节日,集中力量开展以防洪科普和法制教育为重点的宣传活动。在主汛期、台风季节等特殊时期开展以防汛防台为重点的宣传活动。自2013年以来,开展“三年集中轰炸式”防汛防台宣传,制作“防台动漫短片”在慈溪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三是宣传经费到位。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法律法规宣传专项资金,累计宣传经费达90万元。积极联合市级部门、镇(街道)、社会宣传载体等力量,补充宣传资金。四是宣传效果明显。防洪宣传面实现全覆盖,群众的防洪法制观念增强,防汛防台意识有效提高,形成政府与社会共同防汛防台工作合力。
(二)防洪减灾工程规划建设管理迈上新台阶。我市始终围绕构建“上拦、中疏、下排、外挡”的防洪减灾体系要求,防洪减灾工程规划、建设、管理迈上新台阶。一是规划刚性足,体系日益完善。我市“三横十一纵”《市域骨干河网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前瞻性、针对性、操作性强,2002年颁布至今,一直指导我市防洪减灾工程建设,规划刚性充分体现。近几年来,市政府相继编制了《慈溪市中心城区排水(雨水)规划》、《慈溪市中心城区防涝规划》、《慈溪市引水环通及中心城区排涝能力提升规划》等,逐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规划体系,部分沿山镇的镇级防洪排涝规划也正在编制当中。完善的规划体系为防洪减灾工程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工程建设扎实推进。“三横十一纵”骨干河网等重点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完成和实施了灵峰浦拓疏、四灶浦拓疏、城区潮塘江排涝、东横河洪涝综合治理及郑徐水库、水体流动大塘江入口整治、新城河一期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较大地提升了我市防洪排涝能力。中心城区排涝能力得到提升。实施了中心城区引水环通、暗河疏浚、河道疏浚等工程,有效提升了城区水系防洪排涝水平。河道疏浚得到加强。紧密结合“五水共治”要求编制了科学合理的全市河道疏浚工作计划,强化责任落实、经费保障和检查考核,累计疏浚河道1200km。海塘、海闸安全畅通。前几年我市相继实施的海涂围垦工程,使标准化一线海塘全线达到50年一遇挡潮标准,确保了全市排涝快速和海塘安全。此外,结合水环境整治示范镇(街道)、村创建以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主导产业示范区建设,我市沿山镇小流域治理及小型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得到加强和改进。三是设施管理逐步规范。市属水库、出海闸泵站等设施基本做到了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检查考核办法,有一支相对固定的专(兼)职管理员队伍,有一笔基本能保障运行、维护的管理资金。设施的智能化管理水平正在逐步提升。实地抽查部分设施,均处于完好状态。我市防洪减灾设施管理工作逐步规范,能安全、持续、有效地发挥防洪排涝功能。
(三)防洪减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一是依法落实防汛防台责任制。建立市、镇、村三级防汛防台组织,明确各部门防洪责任,对重点水库、堤防的防汛行政、技术、安全监督等责任人逐一落实,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编制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编制和完善市镇两级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实施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以组织责任、应急预案、监测预警、安全避险、抢险救援、宣传培训、运行保障等七大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并根据历年防汛抢险经验教训不断修正完善,定期举行防洪减灾演练,确保防汛抢险救灾迅速有效。三是建立信息化防汛指挥系统。建成全市水利局域网,构建市、镇、村三级异地视频会商和险情视频监控体系,充分发挥覆盖全市的103处水位雨量遥测站点及水雨情超短波遥测系统作用,为防洪减灾应急管理提供坚实保障。四是防汛调度科学合理。科学调度水库河网水位,力求防洪安全和生产景观用水兼顾,最大限度地发挥防洪减灾设施作用。落实调度督办制度,动真格签发防汛督办单,责令机关单位限时开通阻水围堰,疏通河道行洪途径。
(四)执法监管取得一定成效。一是河道清障实现常态化。建立市、镇、河区三级联动的河道清障机制,全市清障河道长度累计达730公里,清理拦河网具10万顶、拦河围堰1154条、河中垃圾42万吨,有效保障了排涝河道的行洪畅通。二是涉河违法势头得到遏制。深入实施“三改一拆”,强势推进沿河违章建筑拆除,共拆除违章建筑28万平方米,调解水事纠纷200余起,及时处理梅湖、邵岙、里杜湖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占用水域等突出问题和一线海塘(闸)工程范围内违章堆沙案件,提升了水政执法威慑力,遏制了涉水违法建筑蔓延势头,基本保证了骨干河道无违章建筑。三是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近年来,通过部门联动、业务培训、完善装备等手段,不断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共有水政持证执法人员55人,水政持证监察人员109人,在依法治水、维护正常水事秩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全球气候变暖,极端性灾害天气频发,我市防洪减灾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执法检查组在调研和检查过程中也发现,我市在贯彻实施《防洪法》的过程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部分区域排涝困难。我市防洪排涝能力总体情况尚好,但呈现“北强南弱,东河强、西河弱、中河更弱”局面,使得局部地区受涝问题较为严重。横河镇成为全市防洪排涝最为薄弱区域。横河区域因地处姚江水系和慈溪中河水系“双末端”,且自身地势低洼,极易遭受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在2013年“菲特”台风强降雨引发灾害后,横河绝大部分区域受淹长达一星期。近几年来,横河部分区域几乎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广大群众反映强烈。此外,中心城区及周巷镇部分地段积水现象严重。部分农田受淹现象也时有发生。
(二)防洪排涝工程存在短板。市域防洪规划有待完善。目前,我市涉及防洪排涝工作专项规划较多,各项规划在编制时各自为政,分头修编,区域间缺乏统筹谋划,致使相关防洪措施建设无法满足实际需要。骨干河网建设进度有待加快。《慈溪市骨干河网总体规划》是指导我市防洪减灾工程建设的重要专项规划,规划期限到2015年。自2002年颁布实施十多年来,规划任务的完成比例仍然不高,进度明显滞后。未完成河道大多数为“难啃骨头”。部分骨干河道处于规划建设的“断头河”状态,导致局部地区受涝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中心城区防洪排涝体系有待强化。中心城区地处中河水系远端,北排距离长,加上城区水面率低、河网调蓄能力差、排水系统尚未全面覆盖(仅占55%)、排水系统标准不高(达标率仅为35%)等因素,城区部分地段受淹和积水现象严重。山区小流域治理标准较低。目前我市按照10年一遇的标准设计实施的山区小流域治理因建设标准低加之人为侵占、填埋行洪溪坑、缩减行洪断面,无法抵御瞬时强降雨或强台风,导致掌起、观海卫等山区村庄小流域洪灾时有发生,治理工程也遭到严重损毁。另外,据调查发现,在汛期或短期强降雨天气,部分相对地势低洼农田经常受淹,给当地农业生产带来一定经济损失。因工程建设和治污而设置的围堰和水闸影响汛期排涝现象也时有发生。
(三)小型水利设施管理水平不高。市级部门直接负责的水利设施管理水平总体较高,但由镇、村负责的小型水利设施“重建设、轻管理”现象较为普遍。镇、村负责的小型山塘水库、强排泵站、节制闸、圩丘等水利设施,由于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队伍老龄化、维修资金投入不足、检查考核制度不够健全等,导致不少小型水利设施(删除)失管、失修、失窃、失能现象普遍,影响整体效能的发挥。
(四)执法监管力度有待加大。二、三类河道涉水违法现象仍较多。随着五水共治的深入推进,涉水违章现象虽然得到了遏制,但二、三类河道的涉水违章现象仍较普遍,部分涉水违章是基层组织违法、企业法人违法。涉水违章的存在影响了河道的行洪排涝能力。执法机制有待完善。涉水违法案件涉及部门多、处理难度大,市级多部门的综合执法和市镇两级联合执法机制亟需建立和完善,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人员配备也需加强。执法效率有待提高。受基层水政执法权限和能力限制,加上下放权利未充分使用、基层对涉水违章执法监管信心不足等原因,执法存在断档空间。
三、意见和建议
防洪减灾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落实市委“打造品质之城,共建幸福家园”的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防洪法》的贯彻实施,检查组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防洪减灾意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防洪减灾工作的紧迫感、自觉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多层面、多形式、多领域广泛开展《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防洪排涝相关知识。要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制培训,加强对群众的(删除)防洪减灾知识和防汛防台知识的科普教育。要加强防汛应急演练,要(删除)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市民的水患意识和防洪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防洪排涝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目标,加快推进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建设。继续构建“上拦、中疏、下排、外挡”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要在“三横十一纵”骨干河网建设总体规划的框架下,统筹谋划好全市防洪综合规划,努力形成总领全局的规划体系。要强势推进骨干河网建设,目前已在实施的新城河拓疏一期、城区潮塘江排涝二期等骨干河网要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如期完工,发挥工程效用。全力推进新城河拓疏工程建设,加快打通横河区域北排大通道。按轻重缓急,确定骨干河道建设时序,切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重点推进中部三塘横江、半掘浦、周家路江—建塘江等拓疏工程,改善中西部排涝条件。要加快实施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提升中心城区排涝能力,缓解横河地区排涝压力。重视中心城区及镇建成区地下排水管网改造建设,提高建设标准,规范管网铺设和管理,提高排水能力。要创造条件努力实施镇龙浦及水云浦两侧围涂工程,提高海塘建设标准,确保海塘安全。要健全清淤机制,全面推进“河、湖、库、塘”清淤工作,提高调蓄能力。要进一步重视和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充分发挥农田水利基本设施防洪排涝功能。
(三)构建长效机制,加强水利设施标准化管理。要利用我市作为宁波唯一的省级水利设施标准化管理试点县(市、区)契机,全面推行水利设施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内容,落实管理主体,提高管理标准,保障管护经费,补齐管理短板,加大考核力度,实行水利工程全过程、各环节标准化控制,确保水利工程安全、持续、高效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排涝效益。要进一步强化镇村小型水利设施管理和维护,落实管理主体,明确工作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小型水利设施发挥应有作用。
(四)强化执法力量,加大水政执法力度。针对当前涉河违法案件高发、基层处置效率不高、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的现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探索建立完善水利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推进基层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设,加大镇(街道)专业技术人员及执法人员的配备力度,通过组织常态化的培训,提高执法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提升水政执法效能和管理水平。要严格执法,加强河道清障,严厉打击侵占河道水面等涉水违法行为,确保水利工程和河道行洪的安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