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6-11-21 阅读: 494
  2016年9月20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现报告近年来我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我市以“源头治理、综合防治”为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 “大气十条”、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的决议”要求,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24个市级部门组成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慈溪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2014—2017年)》,并每年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深入开展能源结构调整、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治理、城市扬尘和烟尘整治、农村废气污染控制等专项行动,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略有提升,其中2014年、2015年城区PM2.5等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较2013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今年1-8月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等主要污染物的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5.3%、12.5%、11.6%、10.4%和13.3%,环境空气优良率为68%。   一、近年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总量控制,调整能源结构。一是严格新建耗煤项目准入。禁止审批20蒸吨/小时(含)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窑炉)新建项目、燃煤发电新(扩)建项目等,严格控制新增燃煤用户。二是加快推进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在完成禁燃区建设的基础上,从2015年开始全面开展10蒸吨/时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累计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465台,兑现财政奖励资金1900余万元,其中今年以来淘汰263台。三是大力提升清洁能源综合利用水平。全市建成天然气门站2座,累计建成天然气高压管线44公里、中压管网约670公里、天然气加气站2座,年供气量约达5820万立方米。累计建成光伏发电项目30个。   (二)加强尾气防治,构建绿色交通。一是完善机动车环保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全市建成机动车排气检测站2家,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检测站监督管理,同时,多次组织开展环保-公安路检抽测,环保-交通对排气检测不合格车辆维修情况进行抽查,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严防超标车上路,今年以来开展联合执法5次,累计检查机动车250余辆,现场抽测机动车40余辆。二是积极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2014年开始,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和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政府奖励补贴实施办法》(慈政办发〔2014〕24号)等系列文件,采取资金补贴的方式,积极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全市累计淘汰“黄标车”13995辆,财政补助8500余万元,其中今年以来淘汰238辆,提前完成上级下达的淘汰任务。三是实施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从今年4月1日开始,提前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四是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建设。目前全市共有营运公交车辆758辆,营运线路98条,日均客运量达16万人次以上,公交出行分担率达15%;同时积极推进公共交通的清洁能源更新,累计新增、更新清洁能源公交车辆268辆,占所有公交车辆的35.4%,CNG双燃料出租车506辆,占全部出租汽车的83.6%。此外,我市还开展了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试点工作,一期建设30个租赁点、投入600辆公共自行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严格行业准入,调整产业结构。一是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严控高耗能、重污染项目以及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审批,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二是淘汰提升落后产能。积极促进企业“腾笼换鸟”,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设备,2014年以来,累计淘汰了落后化纤、黑色(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造纸、印染等落后产能23.2万吨,累计淘汰低效三相异步电机、老旧冷却塔、人工焊机等2.4万余台。三是做好规划导向。编制了《慈溪市环境功能区划》,将全市国土空间划分为自然生态红线区、生态功能保障区等六大类环境功能区,规定了各自的环境目标、管控措施和负面清单,为我市项目建设和区域开发提供了环境准入依据。在此基础上,还围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集聚和高新项目产业化等重点,通过规划布局,引导发展创新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实现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四)坚持管治结合,严控工业废气。一是创新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探索推进网格化、精细化环境监管,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慈溪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21个镇级网格(18个镇街道和3个开发区管委会)、463个基层网格;出台了《关于开展环境监管企业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对企业实现分类管理(监管企业分为A、B、C三类,其中A级企业一月一查、B级企业一季一查、C级企业半年一查),对重点监管企业进行精细化管理;开展重点企业在线监测和刷卡排污系统建设,实时监控企业排污现状目前,我市市控以上涉气企业在线监控和刷卡排污系统均已安装到位。今年,还启动了“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全市3586家涉气污染源企业实行分类随机抽取检查,切实强化监管力度。此外,还督促国控、省控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定期公布监测情况,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二是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公检法环全方位联动制度,完善政府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绿剑”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2014年以来,共立案处罚涉气企业253家,处罚款1153余万元。今年以来,还全面开展了“夜幕”专项执法行动,截止目前,已夜间随机抽查涉气企业169家次,查处并责令整改环境隐患49处,直接取缔8家,停产6家,立案处罚7家。三是持续推进行业污染治理工作。开展脱硫脱硝及烟粉尘治理,完成了9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废气处理设施改造以及水泥行业烟粉尘治理。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汽修、涂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在化工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改造。此外,在废塑料等行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防非法污染行为反弹,巩固行业整治成果。   (五)加强扬尘治理,提升城市形象。一是加强建筑扬尘管理。规范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管理措施,实行扬尘治理与企业建筑市场信用挂钩,开展扬尘控制先进工地评选活动,通过建立标杆、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以来已累计评选出市级扬尘控制先进工地84个。二是持续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不断提高环卫作业标准和机械化设备的配备率,加大洒水作业的频率,减少路面扬尘对大气污染的影响,中心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两道”每天洒水6次,其余主要道路每天洒水1次,在此基础上,还加强了重要时段的洒水频次。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的监督管理,采取定点蹲守、跨区联动执法、GPS行驶轨迹倒查等手段,强化渣土乱倾倒等违法行为的追查,严厉查处无证(垃圾清运证)行驶、不按指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矿山粉尘治理。制定《矿山扬尘管理工作方案》,开展月度巡查,督促矿山企业按照《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制定粉尘防治工作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落实粉尘防治措施。   (六)加强烟尘治理,严控农村废气。一是加强城乡秸秆(垃圾)焚烧管控。制定出台《慈溪市秸秆禁烧应急行动方案》,在秸秆易焚烧季节,加强宣传和巡查,督促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教育劝导工作,探索开展焚烧违法行为处罚,2014年以来城管部门累计办理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案件近50起。今年9月开始,还组织开展了两路两侧露天焚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广泛组织动员镇村干部、群众、志愿者参与巡查,并采用设置瞭望台、出动无人机巡防、督查巡查车辆随车配置灭火设施等举措,确保焚烧点能够在第一时间被发现和扑灭。同时,通过广播电视台、市镇两级微信、微博公众号、校园活动等广泛传播露天焚烧的危害性,推送禁烧倡议书,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巡查人员4.86万人次,累计检查道路4.18万公里,发现并处置火点727处,发现火点数较整治初期下降明显。二是深化建成区餐饮油烟治理及监管。要求所有排放油烟的新建餐饮或含食堂的项目,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未取得环境影响批准文件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还要求城区大型餐饮企业对油烟净化设备开展定期清洗和规范化维护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此外,还建立了流动摊贩数据库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城区重要道路、重点范围内的包括流动烧烤在内的果品类、食品类流动摊贩,开展常态化执法,做到即查即罚,实现“零容忍”管控。三是开展茶水供应点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出台《慈溪市茶水供应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清洁能源替代治理,全面清理淘汰辖区内以煤、木柴秸秆、工业废料、可燃垃圾等为燃料的茶水供应点。全市累计拆除茶水锅炉875台,茶水供应点实现全部“清零”,同时完成351个供应点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四是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认真落实《慈溪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等多元化利用,2014年以来农作物秸秆累计综合利用逾50万吨,今年上半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五是严格控制农业氨污染。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减少农田化肥使用量,减少氨挥发和逸出。2014年以来,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50余万亩次,累计推广商品有机肥近3万吨,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100%。六是大力开展绿化造林。深化“森林慈溪”建设, 2014年以来,累计完成平原绿化13100亩,全面完成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综合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建设。   (七)完善预警机制,提升应急能力。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慈溪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具体的应急行动方案,建立了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会商制度,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启动相应应急措施,减轻大气污染,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大气预警信号,提醒广大市民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实施预警以来,已累计发布大气重污染黄色预警6次。同时,每天都通过微博、微信、电视、手机短信和网站等多渠道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通报,并尝试开展空气质量指数(AQI)的短期主观预报,使广大市民及时了解大气环境质量。此外,今年,我市还在行知职高新增了一个PM2.5自动监测点位,进一步扩大监测覆盖面。   (八)创新开展试点,提升空气质量。为切实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时避免少走弯路,减少投资浪费,组织开展空气质量提升试点工作,制定了《慈溪市城区空气质量(PM2.5)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在白沙路街道开展以细颗粒物(PM2.5)污染为重点的多种大气污染物协同治理,在全面落实市里统一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在防控区内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场尘防治要求,提高道路冲洒频次,着力提升城区空气质量。   (九)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环保理念。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教实施方案,在各个层面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市长学法专题安排“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讲课,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在全市重点涉气企业中开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培训,切实增强企业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意识,至今已累计组织3次,培训企业422家。在市环保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等网络渠道,对一法两条例进行深入解读,同时结合各种大型宣传活动,以广场设点、发放宣传资料、电子屏宣传标语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定期公开曝光典型涉气刑事案件,以案释法,向企业、公民宣传大气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切实增强社会公众保护大气环境的责任意识。   二、存在困难问题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环境空气质量离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大气污染防治的形势仍较严峻,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   (一)因经济下行压力,部分企业、工地等参与整治、创建、提升生产治理工艺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导致部分工作推进阻力较大。   (二)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滞后,如天然气管网建设,因主管至企业端的铺设进度较缓慢,尚有很多企业未覆盖,在大力推进高污染锅炉淘汰的大背景下,很多未覆盖燃气管道的企业因而选择了建分布式LNG(液化天然气)储气站,而分布式LNG储气站由于缺乏有关经营许可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导致管理出现盲区,对我市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工作,带来了较大阻力。此外,天然气加气站建设滞后,导致LNG公交车加气不便利,制约了公共交通新能源改造。   (三)宣传引导力度还有待加强,日常生活中粗放、不环保的现象时有发生,如随意焚烧秸秆、垃圾等,绿色环保理念尚未广泛深入人心。   (四)受外源性输入及气候因素影响严重,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近两年,夏天臭氧超标严重,成为影响我市环境空气优良率的主要因素。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继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慈溪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2014-2017年)》要求,以“调结构、控燃煤、抑扬尘、治废气”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治,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重点做好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调整能源结构。通过实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继续推进10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加快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发展步伐、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严格落实节能措施等方法,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二)防治机动车污染。进一步完善机动车环保监测体系建设,严格把关新增车辆污染排放,加大道路抽测执法力度,完善公共交通体系,持续推进客运交通清洁能源改造,扩大公共自行车服务范围,打造绿色交通。   (三)治理工业污染。全面完成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窑炉)改造提升,加强涂装、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切实减少工业废气污染。   (四)调整产业布局与结构。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在重点行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着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调整我市产业布局与结构。   (五)整治城市扬尘和烟尘。继续深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严控施工扬尘;强化渣土运输过程管理,逐步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强道路保洁,减少道路扬尘;深化餐饮油烟、装修等废气治理,严厉打击垃圾露天焚烧行为,控制烟尘污染。   (六)控制农村废气污染。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禁烧力度,控制秸秆焚烧,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力度,减少农业废气排放。巩固采矿企业污染整治成果,加快废弃矿山治理进程,严格控制矿山扬尘。依托“森林慈溪”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全力推进绿化造林工程建设。   (七)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根据宁波环境空气预报系统,开展环境空气预报预测,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体系,扩大信息发布渠道,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八)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全社会自觉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大气环境。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跨区域的复杂系统工程,俗话说“打铁还要自身硬”,除了我们自身的各项防治措施要“过硬”外,还需要加强与周边地区的联防联治。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恒心,通过全市上下持之以恒的努力,通过跨区域的联防联治,一定能够让全市人民呼吸上清新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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