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
2016-11-21 阅读: 493
  2016年9月20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代表工委主任 张建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督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建议235件。其中,政治法律类32件,占13.6%;财政经济类29件,占12.3%;城建环保类70件,占29.8%;教科文卫类41件,占17.4%;农业农村类33件,占14%;其他类30件,占12.8%。同时,大会期间代表联名提出议案3件,经与代表沟通,转为建议提出。截至3月28日全市建议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前,代表工委收到闭会期间代表建议7件。会后,我们依法将上述245件建议交由有关机关、组织办理。其中,交由党委工作部门和群团组织主办11件,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办226件,市人大办公室主办1件,市人民法院主办1件,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主办6件。这些代表建议,均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办结。从办理答复情况来看,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的63件,占25.7%;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B类)的147件,占60%。由于客观条件限制等原因暂不能解决(C类)的23件,占9.4%。留作工作参考(D类)的12件,占4.9%。代表反馈率100%。据统计,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244件,不满意的1件。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240件,不满意的5件。其中1件建议,代表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均为不满意。目前,这5件代表反馈不满意建议均已交由原主办单位重新办理,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和答复代表。代表工委将继续加强跟踪督办。   二、主要做法   (一)以点促面,加强重点建议督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84次主任会议确定《关于加快发展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议》等8件建议为重点建议。这些建议紧扣党委中心工作,紧贴民生民事,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对此,市政府坚持市长领办制,常委会坚持主任督办制,齐心协力推动民生问题得到解决。在具体督办过程中,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联系工委深入基层,细心听取代表意见,及时听取部门汇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共同探究解决之策,较好地促成了相关问题的解决。从反馈情况来看,8件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代表均表示满意。   (二)突出重点,加强办理大户督办。办理期间,代表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先后赴市教育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卫生计生局、人力社保局、国土资源局等11个建议办理重点单位上门督办,及时跟踪办理进度,逐件查摆问题不足,进一步明确办理期限和质量要求,督促建议按时按质按量办结。   (三)注重实效,加强反馈意见征集。答复环节结束后,代表工委及时向各镇、街道人大了解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总体评价和建议办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并认真征集意见建议,努力为今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议办理工作打下基础。同时,及时向全体领衔代表征询建议办理的满意度情况,力求以代表满意引领解决率的提高。   三、存在问题   在总体肯定本次建议办理工作的同时,我们认为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进一步的重视和改进。   一是个别单位思想不够重视,出现了一句话白头文件答复代表的情况,个别单位没有向代表送达答复件,仅在网上一挂了之。二是个别单位对面商工作的认识不够到位。如个别单位不是主动上门听取意见,而是跑到镇政府通过基层领导叫来代表进行面商,引起代表强烈反感;个别单位仅派出一般工作人员与代表面商,缺少对人大代表的应有尊重。三是面商沟通不够充分。以代表反馈的5件不满意件为例,部门标注为B类即代表建议部分采纳的2件答复件,代表反馈均为C类即近期不能落实或D类即完全未采纳。其中差距最大的一个建议,部门答复件标注为A类,即代表建议全部采纳、问题解决,而代表反馈仅为D类。四是个别建议部门答复较为机械。个别单位片面强调政策限制,未能就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尽最大努力解决实际问题,难以取得代表认同。五是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依然存在。   四、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建议办理的面商率、满意率、解决率,我们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要理顺办理机制。人大代表依法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是执行代表职务,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重要形式。无论何时提出,均应同等对待。为此,建议市政府及各有关方面进一步完善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办理机制,实行一个口子交办、督办和反馈,切实保障代表建议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议提案办理系统的升级改造,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切实提升办理效率。   二要及时准确交办。及时、准确交办,是建议办理工作的基础环节。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办理力量,落实专门人员,做深做细交办前的沟通工作,确保每件建议都能得到正确交办。同时,对多年来代表重复提出的、承办主体不很明确的、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建议由市府办直接牵头办理和答复。   三要加强面商沟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做到办前知因,了解代表提出意见建议的根本目的;办中求策,共同探究建议提出问题的解决办法;办后问效,汇报具体办理情况,征询代表满意程度。通过邀请代表全程参与建议办理,提高建议办理质量,提升问题解决效果,取得代表更多理解。   四要加强跟踪督办。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要逐一回访,了解建议办理的总体情况以及代表对办理工作、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真实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重新办理工作,力争再次答复代表满意。对重新办理后代表仍然表示不满意的建议,应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协商解决;对确实不能解决的建议,也要讲清情况,说明理由,争取代表理解支持。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201817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