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01-19 阅读: 577
  2016年11月30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   市环保局局长 胡孟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2年以来《决议》执行基本情况   2012年,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决议》,市政府紧紧围绕《决议》要求,制定了《慈溪生态市建设五年规划(2012—2016)》(以下简称《规划》)。五年来,市政府坚持以《决议》和《规划》为统领,以生态市、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为抓手,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出发点,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深入开展“五水共治”、“清洁空气”等生态环保重大行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目前,全市16个河网站位劣Ⅴ类水比例较2011年减少44个百分点,市域79条“河长制”河道最近检测显示五类及以上水质比例提高到75%,饮用水水源功能区达标率较2011年上升44个百分点,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较2011年下降45%、44%,降水酸雨率下降26个百分点,从近五年来的重、中酸雨区转为目前的非酸雨区,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排位由宁波市倒数第2位上升到第4位,22项国家级生态市指标的达标率由2011年的63.6%上升到目前的77.3%,创建成了浙江省生态市、浙江省环保模范城市,基本实现了《决议》提出的目标和要求。   (一)完善机制体制,固慈溪生态之本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整合力量,齐抓共促,形成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严格红线管理。强化生态红线管理,修编完成《慈溪市环境功能区划》,进一步细化全市环境功能分区,划定生态红线,确定环境功能区边界,落实分区管理。启动《慈溪市域总体规划》修编和“多规合一”编制工作,全面落实小城市、中心镇等规划编制中有关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应内容的调整和完善,切实发挥规划源头管控作用。   二是强化统筹共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制订出台治水、治气、饮用水源保护等实施细则,梳理职责、任务边界,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镇(街道)、企业在生态建设中的作用。健全完善生态建设考核机制,科学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实施生态差异化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对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实行生态补偿,累计下拨生态补偿资金6488万元。不断完善公众监督机制,扩大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规范省控以上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全面落实社会公共监督。建立健全生态建设财政投入资金增长机制,五年来,市本级财政累计支出生态建设资金43.96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积极探索和实践政府服务外包,引导社会资本、社会力量参与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处置等公共环境服务事业。   三是坚持绿色发展。五年来,建成天然气高压管线30公里,天然气中压管线覆盖观海卫和周巷片区,新建慈东工业区中底压管网207公里,启动建设加气站项目3座。完成76个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总装机容量达304.13兆瓦,推广民用建筑应用太阳能光热面积488万平方米。投用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总处理能力达2000吨/日,年处理垃圾量55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投用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日处理污泥达200吨。完成63家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及41家企业刷卡排污系统建设,实现企业排污实时监控和总量控制。实施排污权公开交易制度,公开交易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权20起,累计交易金额302万元,公开竞拍电镀废水临时排污权2起,交易金额131.7万元。建成大气自动监测站2个,实现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动态监测。   四是保持监管高压。积极贯彻新《环保法》和 “两高”司法解释,建立环保公安、环保司法和联合执法三项联动机制,启动了企业监管“双随机”抽查和每日“夜查”执法制度,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五年来,累计立案处罚环境违法企业1464家,罚款6100万元,办理环境涉刑案件78起,行拘案件13起,刑事拘留94人,行政拘留14人,案件数居宁波大市首位,有力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探索环境信访110模式,累计处置各类信访17117件。   (二)坚持建管并举,补慈溪生态之短   找准生态短板,强化综合治理,不断消弭差距,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提升。   一是全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2013年以来,市政府专门组建水治办,先后出台《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慈溪市“五水共治”工作总体方案》、《慈溪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等行动计划和工作方案,全面建立以市镇村三级“河长”管理制度为核心的水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体系,实现全市河道“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全面实行“五个一”管理办法,集中开展“清三河”攻坚行动,境内204条“三河”全部完成治理,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2015年我市成功创建成为浙江省“清三河”达标市,荣获五水共治“大禹鼎”。   二是统筹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市政府出台《慈溪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2014-2017年)》及《慈溪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开展以煤质、扬尘、机动车、工业废气、焚烧等污染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了建筑工地、工程车辆、道路的防尘措施,开展了秸秆、垃圾焚烧专项整治,启动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五年来,建成中心城区禁燃区78.6平方公里,淘汰改造10蒸吨/时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500多台,建成投用机动车尾气检测站2家,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50余家,累计淘汰黄标车13995辆。累计投放清洁能源公交车268辆、出租车534辆,投放公共自行车2000辆。建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体系,开展大气重污染预警工作。   三是着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持续推进“三横十一纵”骨干河网为主体的水利工程建设,完成“一库二河二引”工程,实施“二横一纵”骨干河道建设,谋划“一横两纵”骨干河道项目。启动市域水体流动规划,实施中心城区环通流动改造及运行,推进镇域水体流动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水体自净能力。2012年以来,全市新增水库库容4270万立方米,新建规划骨干河道48.4公里,整治市级河长制河道165公里、镇级河道638公里,完成三类河道疏浚治理526公里。   四是不断优化市域污水治理系统建设。围绕教场山、东部、北部污水处理厂三大污水收集和处理体系,不断完善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建设,五年来,检测污水管网252公里,修复破损点2100多个,新建改造管线221.95公里,完成污水接纳单位4766家,日处理污水达到18.3万吨,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7%。启动各5万吨/日的东部、北部污水厂提质扩容工程,建设东部、北部压力管项目,建成3.1万吨/日中水回用工程。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177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公厕防渗漏改造1230座。开展截污纳管和超标排放专项行动,打击各类超标排放行为。   五是全面拓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污染,五年来,累计关闭畜禽养殖场1662家,完成“一场一策”生态治理改造54家,实施沃土工程34.1万亩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99.9万亩次,使用商品有机肥6.37万吨,建成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区128个、面积7.98万亩,实施以非化学农药防治为主的病虫害综合防治面积近120万亩次、统防统治面积4.7万亩。   (三)围绕转型升级,治慈溪生态之源   强化源头治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从根本上提升发展水平,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一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积极推行循环发展模式。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成功培育宁波市高成长企业21家,加大效益型企业扶持力度,五年来共有6个项目成功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争取中央资金2962万元,12个项目列入宁波市“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年度计划,总投资112.2亿元。积极推行“企业小循环、产业中循环、区域大循环”发展模式,五年累计完成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63家,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131家,成功入选省首批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示范试点城市。积极探索农牧结合、林下经济、立体种养等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开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点)创建,申报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2个和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14个,建成示范区(点)10个;实施混养、套养技术面积2.92万亩,增殖放流1043.7万尾。   二是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杜绝引进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五年来,累计淘汰活塞空气压缩机等各类落后设备17500余台,淘汰钢铁、造纸等落后产能70.3万吨,淘汰小火电2.4万千瓦、印染10万米,淘汰落后熔炼产能15万吨,腾出用能空间累计超过21.5万吨标煤。五年来,全市共实施重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383项,节能投资超过5亿元,累计节能量超过10万吨标煤。通过推进集污纳管、中水回用、燃煤锅炉淘汰等重点减排工程,截至2015年底,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2年削减13.75%、12.14%、17.03%、14.86%,其中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指标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   三是推进重点污染行业整治。五年来,先后组织开展腌制蔬菜、轴承、铝压(浇)铸、电镀、车辆零配件、印染、造纸、化工、化纤、金属表面酸洗、有色金属熔炼等一系列行业污染整治,建成投用400吨的腌制废水集中处理站,完成轴承企业整治提升304家,关闭停产铝压(浇)铸企业123家,提升改造78家,停产搬迁橡胶再生利用企业4家,整治车辆零配件企业25家,完成印染等六大行业企业整治53家,完成全市电镀行业整治提升,关闭慈溪市敦和铸造工业基地。全面持续开展废塑料整治,实现非法废塑料加工户和持证废塑料加工户违法行为“双清零”,建立属地管理和第三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四)整治城乡环境,塑慈溪生态之美   注重统筹城乡发展,全力推进以“四城联创”为核心的各类创建工作,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的优美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森林慈溪”建设。全面实施“10+1228”行动计划,大力开展绿化造林,五年新增平原绿化面积4.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1.35%,创建成为省级森林城市。持续做好城市绿地建设,完成城市生态公园、峙山公园西扩等综合性公园绿地建设,建成了清水湾滨河绿地、漾山路江滨河绿地等沿江公园绿地,推进中心城区重点道路沿路、沿河绿色廊道建设,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三项绿色指标分别达到35.3%、40%、13平方米,创建成为省级园林城市。   二是扎实开展美丽乡村和生态镇村建设。五年来,启动建设美丽乡村中心村26个、特色村15个,实施建设项目380个,累计创建宁波市全面小康村81个,慈溪市环境改造提升村52个,市美丽乡村星级村192个。新增国家级生态镇(街道)9个,累计达到13个;新增省级生态镇(街道)2个,实现省级生态镇(街道)全覆盖;新增宁波市级生态村71个,累计253个,占全市行政村比例92.3%。   三是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持续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庭院整治、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四边三化”、“两路两侧”等专项行动,自去年以来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路面大清扫”、“河道大清理”、“田间大清运”、“庭院大清除”行动。加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主要道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的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完善“户集、村收、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一体化机制,开启垃圾收运新模式,城区及部分镇域以整洁封闭的垃圾桶全面替代开放式破旧垃圾桶,成为城乡一道绿色风景线。“两路两侧”累计完成28项省定任务、211项宁波市定任务整治任务,建成329国道沿线10个样板段。   四是稳步推进城乡生态修复工程。五年累计建成生态河道197公里,建成宁波水环境示范镇2个、示范村66个。实施废弃矿山生态治理与修复,五年完成废弃矿山治理49座。实施“青山白化”治理,五年累计拆除(拆改)“三沿五区”坟墓2万余穴,绿化治理“三沿五区”及县乡道两侧坟墓9万余穴,治理老公墓坟墓“白化”4800余穴。   (五)发动全民参与,造慈溪生态之势   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是加快搭建各种宣教平台。围绕生态市建设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等中心工作,利用“3·12植树节”、“3·22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6·30浙江生态日”等纪念日,组织开展植树护绿、保护母亲河、生态知识竞赛、“美丽慈溪”摄影展、生态文艺创作演出等一系列活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投身生态创建活动。   二是突出抓好环境教育培训。将生态文明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市长学法内容,经常性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专题讲座、专题培训。加强青少年环境教育,建立环保教育基地2个,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助力五水共治·共建美丽慈溪”活动,定期举办全市中小学各类专题讲座。制定出台《慈溪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教程》,在各中小学校深入开展生态环保教育,确保中小学环保教育普及率达100%。   三是加强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了市、镇、村三级志愿者服务队伍体系,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环保志愿队伍730余支,注册志愿者2.3万余人,环保志愿活动成为常态。其中组建巾帼治水志愿者队伍350余支,开展各类活动1100余次,为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理念的传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五年来,围绕人大《决议》和市政府《规划》,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仍是我市发展中的最大痛点,是群众关注的最大焦点,也是我们工作最困苦的难点。一是从环境现状看,与群众期望差距仍很大。消灭和巩固劣V类水的任务也非常繁重,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还处在低位,空气质量优良率在宁波各县市区中排名靠后,治水治气的复杂性导致结果反复性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二是从治污源头看,困难与风险仍很突出。由于低小散的产业结构尚未根本改变,区域性、行业性污染问题仍较严重;污水处理设施不够完善、源头治理滞后,偷排、乱排等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治污减排的压力依然很大;区域性农业污染仍较严重,传统的耕作和生产方式给防治工作带来较大难度。三是从各方表现看,共识与行动仍有不对称。经营者层面,仍有部分业主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损害环境;政府层面,受到资金和技术的约束和制约,部分工作未取得预期实效;公众层面,存在环境保护的“双重”标准,在抱怨环境问题的同时,一些人对自己陋习习以为常。四是从工作实际看,基层保障能力建设仍相对薄弱。市镇两级环保力量配置和行业主管部门环境保障能力相对薄弱,信息科技手段利用率低,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管理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生态建设资金保障压力普遍较大,全社会监管、管行业管环保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下阶段,市政府将紧紧围绕环保模范城市创建这一核心,围绕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抓起,从改善环境质量的重大问题抓起,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一)聚焦环境品质,狠抓三大治理。一是持之以恒抓治水。围绕水质提升和源头治理,全面实施水环境治理2.0版,扎实推进新一轮治水工作,巩固扩大治水成果,进一步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二要降值提标抓治气。继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以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以及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矿山粉尘、建筑扬尘、露天焚烧等管控为重点,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整治和清洁能源推广工作,全面完成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任务,做好天然气管道铺设规划,督促推进建设进度,不断完善管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天然气主管通达各地工业集聚区主要道路。三要隔断污染抓治土。扎实开展土壤监测评价,重视相关污染防治,强化水污染治理以及固废(危废)管理,隔断由水及土、由固及土的污染途径,同时抓好农药化肥科学施用,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二)聚焦刚性约束,狠抓节能减排。一要理清思路方案。加强统筹谋划下一阶段减排总体方案以及年度计划,理清工作思路,找准突破方向,科学有序作出安排,起好指导、引领作用,按计划推进落实。二要攻克突出问题。针对当前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如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固废危废管控处置、露天焚烧等问题,沉下身子细致排摸,找准问题根源所在,采取精准措施攻坚克难排除障碍。三要强化措施落实。深入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耗强度“双控”制度,严格落实投资项目环评和节能审查,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执法监管,同时谋划推进一批新的污染减排项目,确保节能减排目标顺利实现。   (三)聚焦创模达标,狠抓创建深化。一要盯牢基本达标的目标。对相应指标进行具体对照,查找薄弱环节,明确职责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确保如期达标。二要紧抓创模工程的推进。在抓好面上创建的同时,将创模重点工程作为重要突破口、关键点,倒排时间节点,列出进度表、任务表,抓紧抓好实施推进,确保取得预期成效。三要吸引广大市民的参与。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强大的声势和合力。同时以此为契机,使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珍惜自然、爱护生态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利用舆论引导和群众力量来推动环境改善。   (四)聚焦转型导向,狠抓革故鼎新。一要重视激发改革红利。深化资源要素配置改革,进一步健全市场化、差别化供给机制,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深入实施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批后监管和执法保障,增强企业保护环境的主动性、积极性,打造双赢格局。二要重视推进产业转型。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政策要求以及转型发展方向,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新兴产业培育,加快削减过剩产能,鼓励企业“腾笼换鸟”、转型升级,打造绿色生态产业体系。三要重视塑造法治环境。严格执法,对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健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强化综合行政执法,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态势。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我们责无旁贷的重大使命。我们将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代表们的监督,并做好长期攻坚的准备,咬定目标,凝心聚力,一步一步抓推进,一环一环抓攻坚,真正建成群众心目中的“美丽慈溪”。最后,希望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关注、关心、支持慈溪的生态建设,多给我们提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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