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我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7-05-19 阅读: 555
  2017年3月27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规划局局长 毛群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一轮市域总体规划实施情况   上一轮市域总体规划于2012年3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实施效果总体良好,根据实施满意度居民调查问卷显示,比较满意和满意的分别占41%和5%,一般占43%。2016年,为应对我市内外环境的变化,启动了新一轮市域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现将上一轮市域总体规划的实施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划体系日臻完善   在市域总体规划的总领下,实现全市建设用地规划全覆盖,编制各类规划137个,其中片区规划3个,镇总体规划15个,控制性详细规划49个,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或村庄规划30个,专项规划28个,城市设计9个,其他规划评估类3个,形成了片区规划、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地块研究等法定规划和非法定规划并举的具有慈溪特色的城乡规划体系,为城镇化建设提供了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规划依据。   (二)城市格局基本形成   至2016年年底,城市化率提高到68.5%,城乡统筹发展水平位居全省第二。“一心四片”市域空间格局基本形成,“中心城区—片区重点镇—农民集中居住区”三级城乡一体规划建设格局日趋完善,新型城镇化、网络化发展深入推进。中心城区功能不断强化,“东延、北拓、西连、南调、中提升”的策略得以贯彻,向东发展态势明显,通过三北大街、北二环路等道路建设,科教园区、客运中心站等区块和项目逐步建成,向东发展超出上轮总规预期。“北拓”“西连”“南调”和“中提升”的发展策略不断落实,城市发展品质和市民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产业平台和功能区块落地建设   在市域总体规划的空间引导下,市域“六大”产业平台规划建设取得较大进展,滨海经济开发区成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开发区创建成为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宁波高新区分园,鸣鹤风景区、商品市场园区、综合物流园区逐步建设开业。中心城区改造更新工作不断推进,文化商务区、城西休闲商贸区、景观大道、新潮塘等一批功能板块实现规划落地,逐步形成功能完善、时尚大气的“城中之城”,中心城区逐步由粗放型外延式扩张向做精做细的内涵式提升转型。   (四)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不断完善   市域交通规划建设稳步推进,设施网络初步形成。客运南站、客运中心站建成并投入运营。市域“八横十二纵”框架基本形成,除329国道南复线、北外环路、杭甬高速复线尚未建设外,其他道路已经建设完成或者正在逐步推进。中心城区交通设施规划实施不断优化,东三环快速路、杭甬高速连接线、景观大道等城市道路建成通车;立信停车场、建松大厦停车场等公共停车场建成投用。教育、医疗、文体、养老设施不断完善,慈溪中学迁建、西门中学易地改造、实验三小东校区扩建等项目建成使用;中医医院扩建、慈林医院、阳光老年城等医疗和养老设施有序推进;慈溪大剧院、越窑青瓷文化传承园等文体设施基本建成。公共服务得以强化,城市承载能力有所提升。   (五)生态景观和“三名”保护不断强化   按照市域总体规划要求,高水平实施了农业示范园区综合提升项目、峙山公园西扩和新城河两岸风貌景观等绿地景观建设,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居环境明显提升。积极推进名城、名镇、名村“三名”保护工作,向宁波争取专项补助资金393万,先后编制龙山镇方家河头村、龙山镇山下村、掌起镇任家溪村等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河头村、山下村命名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龙山镇龙山所村、掌起镇任家溪村、掌起镇洪魏村命名宁波市级历史文化名村。稳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编制南部沿山精品线中横线精品线和村庄规划,南部沿山精品线规划实施成效显著,方家河头、白洋湖等区块生态景观和居住环境明显好转。   在看到实施成效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存在一定缺口,产业整合压力较大,片区融合力度不足,中心镇的集聚和辐射能力不强,小城镇建设特色不明显,中心城区核心区规划建设没有凸显等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在新一轮市域总规修编和日常规划工作中予以不断研究解决。   二、2016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   一年来,我市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强化规划统筹能力,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保障社会民生事业,城乡规划工作不断推进。   (一)科学制定城乡规划,推进规划编制系统化   1.谋求更高层次区域融合发展。按照《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把慈溪定位为中等城市,慈溪“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建设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要求,我市开展了《聚力城市中心强化区域统筹 着力打造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调研,提出开展中心城区新核心规划建设的建议。同时,我们积极参与上位规划的编制和衔接,相继参与了《上海总体规划》、宁波都市区规划、宁波轨道交通规划等重大规划编制工作,并积极献计献策,努力谋求我市更高的发展定位和更广的发展空间。   2.优化市域城乡空间体系结构。2016年我市启动了新一轮市域总体规划的修编,完成了市域总体规划纲要的制定,初步确定了“一主一次,三极四片,网络发展”的市域规划结构,提出优化中心城区东部用地布局,加快推进新核心规划建设,凸显中心城市的核心地位。同时谋划提升中心镇集聚与辐射能力,推动卫星城城镇建设和集聚发展,打造一批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结合市域总体规划的修编,积极推进“多规”融合工作,制定出台2016年“多规融合”工作要点,完成市域范围内“三线”划定工作,形成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三规融合”“一张图”,并完成信息平台建设及数据入库工作。   3.健全我市城乡规划体系。以新一轮市域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观海卫镇、龙山镇率先开展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与市域总体规划修编同步协调推进,目前均已形成初步方案。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各镇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农民集中居住区或村庄规划12个。依法开展各类规划的调整工作,全年局部调整5个控制性详细规划,12个村庄规划。继续抓好“三名”保护工作,制定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3个,并确定名村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延续村落传统格局和风貌。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全市历史建筑普查,评选拟定22个资源点为慈溪市第一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单,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   4.全力做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全省和宁波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16年11月宁波市整治工作会议要求,通过成立专家组、深入基层调研、开展帮扶指导等方式,加快开展规划设计专项行动,推进各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至目前,完成我市17个整治规划总体框架,其中列入今年考核的9个镇的已全部完成技术审查。   5.化大力气开展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研究。围绕城市更高层次的发展,完成《新型城镇化规划研究》、《关于提升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夯实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基础的对策建议》。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开展《中心城区重大功能平台整合研究》。围绕城市安全和承载力提升,形成《慈溪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研究》、《慈溪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规划研究》等成果。围绕提升规划编制水平,开展《关于强化规划统筹,加强城市设计,全面提高城乡规划水平的对策研究》。   (二)依法推进规划实施,促进规划管理规范化   1.牢固树立依法意识。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规划法宣传月等活动,发送手机短信10万条,设置灯箱广告20个,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播放规划宣传片、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规划法律和规划工作新成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深入实施“阳光规划”,加大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告力度,全年公示公布规划编制和行政许可1539件,努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适应网络信息要求,采用微博、网络互动等渠道,主动发布规划信息公开1309件。   2.建立完善各类制度。基本拟订《慈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部分条款进行完善与补充,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供更加具体科学的依据。针对规划调整频繁现象,拟订《城乡规划局部调整操作流程》,进一步严格规划调整行为,规范调整程序,强化规划刚性。拟订《城乡规划编制项目委托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城乡规划编制水平,规范城乡规划编制项目委托管理工作。草拟《城中村梳理式改造规划管理办法》,应对中心城区改造更新的新模式,努力缓解中心城区农民建房难问题,完善城中村基础设施配套,优化城区环境,促进城市修补生态修复。   3.规范规划行政权力。按照“四张清单一张网”要求,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全面比对最新的权力清单省市县三级目录,梳理规范镇(街道)“延伸机构”和“上级委托事项”的权力事项,纳入“部门驻场办事事项”模块,确定规划行政权力事项计57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2项。全面启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慈溪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将规划权力事项同步录入省政务服务网,实现一般事项网上办理。做好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对6个主要行政许可事项制订行政审批标准,拟订12项行政许可事项和4项其他审批权事项的服务标准化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坚持服务经济社会,促进规划管理优质化   1.设计服务载体。开展联镇联街道、带村带社区的“双联双带”规划服务专项行动,切实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开展“千名干部服务千家企业”实现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专项行动,开展“一对一”上门联系指导服务,针对企业厂房新建、补办等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踏勘,帮助联系企业排忧解难。全年共走访民生实事工程和相关企业212个次,镇(街道)和村(社区)59个次,解决规划实际问题123个。   2.优化服务制度。拟订《关于加强规划服务工作推进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提出16条针对低效土地利用、实体经济发展、存量土地建设等问题的实际操作性意见,着力解决好基层干部群众反映的涉及规划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破解影响民间投资发展规划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城乡规划服务保障水平和能力。   3.创新服务方式。开展“互联网+”规划服务工作,依托浙江政务网、宁波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网络校核,逐步实现申请到公布全程网上流转。适应群众信息沟通需求,利用微信公众号、QQ等平台,听取群众的规划咨询和建议,沟通规划方案,受理电子化申请,方便群众办事。   4.做好服务沟通。认真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过上门面商、座谈等形式,加强对建议、提案的办理,促进规划工作的开展。2016年承办涉及规划建议、提案共58件,做到件件有研究,件件有落实。稳妥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市级信访平台、市规划局、各镇通过各类渠道受理涉及规划信访64件,除人民医院扩建工程以外,其他已基本解决。   三、当前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在规划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规划的基础性研究有待加强。由于外部环境和我市经济社会形势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城乡规划对城市发展的规律性、方向性问题分析不深,把握不强,如中心城区的首位度不够凸显,中心城市核心区不明显等。二是规划实施的权威性有待加强。规划实施,是规划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在实际工作中,规划权威性尚未得到社会各界统一认识,如规划调整频繁,项目建设方案多变等。三是部分乡镇的规划意识有待加强。在规划落实过程中,不按规划实施的情况仍然存在,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仍在发生,中心镇的集聚和辐射作用、特色小城镇活力和魅力也有待强化。   城乡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这需要我们不断总结分析,认真对待研究,并不断加以解决。   四、2017年度规划工作思路   “十三五”时期,是慈溪城市发展进入新常态后,“二次创业”实现“二次腾飞”的关键时期。2017年,我们将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围绕当前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疑难问题,创新规划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加强规划管理,为“十三五”期间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打造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奠定坚实的规划基础。   (一)明确贯穿“一条”主线   2017年城乡规划工作主题是“转型提升年”。要围绕慈溪“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建设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目标,着眼加快提高慈溪在长三角区域城市首位度和竞争力,努力实现城市发展和城乡规划由“遍地开花向聚力打造魅力新核心”转型提升、由“被动组合向主动融合联动发展”转型提升、由“大拆大建向城市修补生态修复”转型提升、由“着重审批向批后监督检查并重”转型提升。   (二)重点围绕“两大”任务   1、强化功能集聚,打造城市魅力新核心。一是尽快开展城市新核心战略发展研究。主动融入国家战略,打造中心城区乃至长三角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和独具魅力的城市“新核心”。二是编制城市新的核心区块城市设计。强化区域内新城大道城市发展主轴线、东三环交通主轴线和新城河滨江景观带功能结构,加强竖向形态引导控制,打造“水城共生”的典范。三是启动新核心区域控规整合调整。协调区域内现有行政中心、文化商务区、体育中心等城市功能区块发展,加快城市新核心内部功能互动和周边功能区块的联动发展。   2、加强区域统筹,推进总规修编和“多规融合”。一是深入推进市域总体规划方案修编。进一步明确市域和中心城区定位、人口规模,深化市域和中心城区功能布局,协调各镇发展方向及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城镇联动发展。二是推进“多规融合”工作。形成中心城区“多规融合”一张图,推进观海卫、周巷镇等重点镇的“多规融合”,并结合各镇总体规划修编情况适时向全市推开。三是加快推动镇总体规划修编和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通过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各镇开展镇总体规划修编。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开展近期建设规划编制,明确“十三五”期间本镇的建设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   (三)着力实现“三个”提升   1、提升“安全”规划编制力度,保障城市高效有序运行。一是开展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修编工作。进一步优化地下空间布局,合理安排地下空间开发时序,积极做好地下综合管廊布局。二是做好海绵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考虑城市生态需求,有效控制雨水径流,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三是调整完善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布局规划。进一步优化公共停车场布局,明确分期实施策略,逐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2、提升“治理”规划编制水平,推动城市修补生态修复。一是开展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研究。探索城市“微更新”模式,明确城市修补内容的体系框架。重点开展剑山区域城中村梳理整治、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厂有机更新工作。二是督促各地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组建规划专家服务团,服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科学编制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三是积极推进“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三名”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树立“全域景区化”理念,通过充分挖掘村庄文化和特色风貌,分类推进全市精品村、特色村等村庄的规划编制和设计工作。有序推进“三名”及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因地制宜的开展龙山镇龙山所、掌起镇洪魏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3、提升“刚性”规划管理效能,提高规划实施保障水平。一是推进规划审批制度转变,规范规划实施行为。继续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全面运行权力事项。进一步加强规划在市政工程建设中的调控作用,不断完善市政工程的统筹建设机制。加强夜景照明规划在项目审批中的落实力度,注重在城市“微更新”的项目审批中城市家具、色彩、广告、雕塑的落实。二是推进规划管理方式转变,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运行浙江政务服务网,将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实行“一张网”审批。大力推行“信任在先、办结核验”和“网上申请、快递到家”的审批服务模式,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在线办理。三是推进规划管理重心转变,强化批后监督检查。推进规划管理从“重审批”向“事前把关、事中监督、事后检查”并重转变。高度重视“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切实做好规划服务工作。健全城乡规划管理网络,积极探索规划权限下移工作体制,扩大规划分局的管理范围和职责,探索“乡村规划师”制度和城乡规划监察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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