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7-05-19 阅读: 615
  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9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议,提出了五方面意见和建议。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存在问题,立即研究相关对策,部署工作任务。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源头管控,加快推进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   (一)疏堵结合,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一是按照《慈溪市新兴产业和传统特色优势产业投资导向目录(2015—2017)》(慈政办发〔2015〕158号)要求把严门槛,严控新增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引导传统优势产业做强做精,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结合中国制造2025规划,积极推进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四大强基工程,着力优化我市产业结构。二是淘汰提升落后产能。2016年以来已淘汰16台产能200吨拉晶炉、12条化纤生产线和产能达4540吨的12台压铸机等设备,腾出用能空间2.2万余吨标煤。三是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以自愿性清洁生产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相结合,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2016年共完成15家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和37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二)多管齐下,调整优化能源结构。通过减煤、增气、优电等措施,进一步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提升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一是加快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步伐,2016年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380台,提前超额完成宁波下达的年度任务。开展已报废锅炉排查,严厉打击报废锅炉重新启用的违法行为,发现并整改隐患30余起,查处4起违法行为。二是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2016年全市新建天然气管线81千米,管线累计建设达到782千米,供应范围已覆盖全市18个镇街道。三是鼓励和推广光伏发电项目建设,2016年共有61个光伏发电项目完成备案(其中32个项目已完成建设,并网发电),占我市历年光伏备案项目总数的80.02%,总装机容量达269.99兆瓦。   (三)常抓不懈,深化重污染行业治理。一是开展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汽修行业规范化治理等涉气重点行业整治,2016年累计整治各类企业167家。持续实施废塑料第三方监管机制,巩固废塑料整治成效, 2016年累计核查第三方案件611件,下发督查单109张,发布通报39次。二是深入开展“绿剑”、百日执法、夜幕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 2016年共立案处罚涉气企业102家,处罚款692.21万元。三是探索开展第三方核查试点工作,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污染治理现状进行全面核查,监督指导企业做好工业“三废”治理工作。   二、建绿色交通,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一)强化道路建设。一是加快新建道路建设,优化道路网络结构,完善城市道路功能。2016年,完成清水湾路(客运中心站—寺马线)建设工程、河角路(东三环—一灶江)建设工程、复地开发区块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共计新建道路2公里。基本完成恒厚阳光城配套新城河东路。二是加快道路升级改造建设,不断提升道路通行能力。2016年,完成杨梅大道(前应路—南三环路)拓宽综合改造工程。基本完成西二环北路(329国道—北二环)综合改造工程东半幅施工。三是加强瓶颈、拥堵路段(路口)改造,切实提升机动车通行能力,2016年累积治理北三环路与新华路叉口、三北大街与孙塘路叉口等5个交通堵点。四是进一步完善交通网络布局。在“十三五”时期,以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建设为重点,采用对外强化综合运输通道布局,对内构建快速交通走廊的方式,着力在慈溪中心城区外围形成“一高三块”快速交通走廊。   (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一是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编制《慈溪市公共交通规划》,优化公交运行线路,完善公共交通网络,着力打造覆盖全市域的城乡公交网络。2016年共新增公交线路5条、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3条,目前全市公交线累计达到99条,其中城市25条、城乡74条,日均客流约15万人次,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16%。二是鼓励开展集中接送上下班(学)工作,针对学校学生的客流运输,每星期五下午利用机动运力集中接送学生。与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部分企业合作开展集中接送,切实解决企业员工上下班问题。三是继续完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截至目前已建成投用100个租赁点、2000辆公共自行车,日平均租车量达到1500余辆。   (三)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推进公交车、出租车清洁能源改造,鼓励环卫、物流、公务用车及私人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切实提升清洁能源汽车占比。2016年累计更新清洁能源车辆63辆,更新CNG双燃料出租车75辆,并计划近期投放34辆纯电动车,全市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35.4%,CNG双燃料出租车占比达到84.1%。我市已建成投运两座加气站,另外还有1座加气站正在规划报批中。此外还正在开工建设平面式充电站1座、双枪公交充电桩50支。   (四)加强机动车检测和管理。一是严把新车准入和外地车转入审核关,对不符合国V排放标准的汽车,不予办理上牌、转移登记业务。二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完善环保检测与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流程,切实加大对机动车管控力度。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慈溪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和维修单位管理的通知》,规范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2016年累计开展联合执法9次。三是深化黄标车排查,对全市剩余黄标车底数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和核对,督促车主及时办理黄标车淘汰手续。2016年累计淘汰黄标车238辆。四是加强农用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对达到报废规定的上路行驶拖拉机依法实行强制报废,对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按照自愿原则,鼓励及时报废更新。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2016年12月1日以后购置的安装“国II”标准柴油机的农机产品一律停止办理农机购置补贴。   三、强综合防治,着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一)加强扬尘治理。一是结合扬尘控制先进工地评选,扎实推进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切实做到扬尘防治九个100%,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16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15份。二是开展混凝土搅拌站提升改造和预拌砂浆工作,全市已有7家混凝土搅拌站基本完成提升改造,并从2016年8月1日起对城区实施“禁现”,2017年将进一步扩大“禁现”范围。三是加强矿山粉尘治理,督促矿山企业加强管理,落实粉尘防治措施。四是强化道路扬尘控制。加强货运机动车装载管理,深化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清运卡制度,依法对“滴抛洒漏”等污染行为进行查处,2016年累计查处建筑垃圾类违法行为195起。科学布局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确保各镇、街道均建有1座以上的垃圾中转站,建成城区渣土中转站,对中心城区的部分建筑垃圾进行消纳。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垃圾中转站40座,日均中转垃圾1600吨,渣土中转站累计中转建筑垃圾7.67万吨,资源化利用14.6万立方米。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加大道路养护设备的投入,优化清扫方式,中心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1%以上,道路洒水每日两次以上,切实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二)加强油烟控制。开展小餐饮业提升改造工作,提升小餐饮管理水平,切实减少环境影响。结合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餐饮项目实行环评备案制,简化餐饮项目审批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餐饮企业加强油烟净化装置定期清理维护,规范餐饮项目油烟排放。严控烧烤经营行为,以日常巡查结合各类投诉渠道信息,及时查处烧烤流动摊贩。加大占道烧烤摊、夜宵摊专项治理力度,推行“非接触式”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三)加强烟尘控制。一是积极实施秸秆资源化利用,全面开展“清洁田园”专项行动,探索“政府主导、财政扶持、属地管理、统一回收、分类处置”新模式,通过政策扶持有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二是加大乱焚烧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两轮两路两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乱焚烧集中整治,加强巡查力度,着力改善乱焚烧现象,累计出动各类巡查人员5.67万人次,发现并处置火点827处。三是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在全市中小学校、易燃易爆单位、商品交易市场等2700余处所设置烟花爆竹禁燃标志。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促使禁放观念深入人心。   (四)加强农业污染控制。大力实施“沃土工程”和测土配方施肥工程,累计实施沃土工程34.1万亩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99.9万亩次,建成化肥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区141个,推广应用有机肥10万吨、应用配方肥5.89万吨。   四、重生态修复,不断提升环境承载力   (一)注重绿化建设。一是以“森林慈溪”建设为抓手,通过森林创建、进村送树等活动,积极做好森林抚育工作,着力提高全市森林面积。2016年以来,累计完成平原绿化扩面0.25万亩、森林抚育提质0.3万亩、绿化造林0.2万亩、公益林优质林分建设8.59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1.3%。二是以国家园林城市创建为抓手,全面开展城区绿化工程建设,建成城市生态公园、峙山公园西扩工程等公园绿地项目,结合道路、河道综合改造治理新建、改造了一批沿路、沿河绿色廊道。截至目前中心城区新增、改造绿地面积330余公顷,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三大绿色指标分别达到35.3%、40%、13平方米。三是加强北部围垦区域绿化建设,编制了《慈溪市沿海防护林海岸基干林带建设规划(2006—2010年)》及《慈溪市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规划(2008—2015年)》,推进基干林带建设,累计建成沿海防护林76.2公里、面积8717亩。   (二)注重优化农业种植和设施布局。我市农业产业布局较为合理,已初步形成出口蔬菜、名优水果、特色水产、花卉苗木、生态畜禽(蜂)5大主导产业和杨梅、葡萄等5个规模超2亿的产业集群。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扶持政策的落实,我市设施农业建设取得了快速发展,已建成各类大棚设施7.2万亩、高效节水设施12.6万亩,位于宁波前列。   (三)注重骨干河网建设。全力推进四灶浦、潮塘江、新城河、东横河等骨干河道建设,完成年度投资近6亿元。加快中部三塘横江、四灶浦南延(新城河)、西部建塘江等项目前期,目前已完成宁波发改部门立项。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加强河网清淤工作,采取联合拆违执法、无违建河道创建、建立常态化河道清障保洁机制等手段,全力推进河道清障工作,2016年完成清淤246.2万方,拆除一线海塘两侧违建面积近1200平方米,拆除二、三类河道违建面积3.7万平方米。   五、构机制体制,增强大气污染治理合力   (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一是完善目标体系。制定《慈溪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明确“十三五”时期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和任务。二是理顺工作关系。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慈溪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三是完善环保管理考核。制定《慈溪市环境污染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将环保管理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绩效考核中,进一步落实环保管理责任。四是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对市环保局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以及派出机构的设置、行政编制和中层领导职数进行调整,共增加各类人员编制18名,进一步壮大环保执法管理人员队伍。结合新一轮深化完善镇(街道)行政体制改革,在各镇(街道)三定方案中明确在经济发展服务办公室(或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公室)中增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落实辖区内环保管理职责,健全环保片区管理模式,增强环保执法管理力量。强化执法装备保障,2016年累计投入50余万元用于购置环保执法仪器设备等。   (二)优化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在城区新增一个PM2.5自动监测点位,2017年在慈东、周巷两地增设两个重点因子检测站点,进一步扩大监测覆盖面。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完善橙色、红色预警条件下限产限电方案,切实做好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防范工作。   (三)加大政策激励力度。每年设立2500万元节能降耗、减排、落后产能淘汰专项资金,对企业推广应用新能源、主动改造污染物处理设施、淘汰落后产能等项目给予补助,对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等循环农业项目按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通过政策扶持努力提高企业、个人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方案,深入开展普法系列宣传活动。对涉气企业多次开展法律宣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和环保管理能力。编制中小学环境教育丛书,积极创建环保法治教育基地,引导中小学生从小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在《慈溪日报》和“慈溪环保”微信公众号上不定期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以案释法,使企业、公民更深刻地理解环境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企业、公民自觉规范自身环境行为。借助网络等媒介力量,进一步拓展舆情信息来源渠道,畅通投诉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切实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的参与度。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2027247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