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8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周国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上半年慈溪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财税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两会”的决策部署和年度任务分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为确保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建设开局良好发挥了财税积极作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17〕2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浙财综〔2016〕43号)等文件精神,并按照省、宁波市预算管理要求,2017年计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时,对2016年的基数作了以下调整:增值税、改征增值税、营业税,中央与地方按5∶5统计同口径调整,上年同期营业税收入转列改征增值税基数;减除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数;增加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同时,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同口径减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下面按调整后口径报告。
上半年,我市(不含杭州湾新区和庵东镇,下同)完成财政总收入9144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2%,完成年度预算的6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80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5%,完成年度预算的63.1%;上划中央税收收入3564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完成年度预算的59.8%。
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情况:增值税地方部分195597万元、改征增值税地方部分41877万元、营业税地方部分361万元、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50178万元、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3062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3588万元、其他地方税收70208万元、耕地占用税和契税34993万元、财政专项收入25239万元、政府住房基金201万元、罚没收入791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187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1928万元、其他收入3445万元。
其中,上半年街道、市属区完成财政总收入2058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7%,完成年度预算的6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8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6%,完成年度预算的60.0%;上划中央税收收入859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5%,完成年度预算的66.1%。
加上杭州湾新区和庵东镇,上半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6918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9%,完成年度预算的64.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54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0%,完成年度预算的65.2%;上划中央税收收入7663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0%,完成年度预算的63.5%。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上半年,我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80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3%,为年度预算的54.3%。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15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7%,为年度预算的50.1%(含街道、市属区704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0%,为年度预算的69.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情况:一般公共服务32000万元、国防246万元、公共安全37586万元、教育57100万元、科学技术1302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56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95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6049万元、节能环保4933万元、城乡社区7217万元、农林水9712万元、交通运输1753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93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144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3202万元、住房保障9920万元、债务付息4908万元、其他支出165万元,街道、市属区支出7040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上半年,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598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7.1%,完成年度预算的60.8%。
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分项情况:彩票公益金89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47706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767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937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1808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611万元、彩票发行销售业务收入187万元。
其中,上半年街道、市属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38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7.3%,完成年度预算的50.7%。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上半年,我市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1763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5%,为年度预算的64.0%。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684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8.2%,为年度预算的64.6%(含街道、市属区2579万元,比上年同期负增长19.5%,为年度预算的26.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分项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139万元、城乡社区152894万元(其中,土地成本性支出102198万元、社会保障资金支出1513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1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24万元、其他支出1047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6230万元、医疗卫生869万元、城乡社区107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334万元)、债务付息2348万元,街道、市属区支出2579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7万元,均为利润收入,为年度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不予安排,留存企业用于再发展。
(六)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情况
上半年,全市完成社会保障基金收入4975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4%,完成年度预算的46.1%。分项情况: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6416万元、职工生育保险基金4078万元、职工工伤保险基金8744万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656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2629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3315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534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35475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63046万元、失地农民分年支付补偿金4006万元。
(七)社会保障基金支出情况
上半年,全市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支出4001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7%,为年度预算的41.4%。分项情况: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82291万元、职工生育保险基金3841万元、职工工伤保险基金6993万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604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7286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2928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396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35167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35798万元、失地农民分年支付补偿金3729万元。
(八)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收支情况
上半年,全市完成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收入32186万元,比上年同期负增长0.3%,完成年度预算的62.5%;实现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支出46064万元,比上年同期负增长26.3%,完成年度预算的66.1%。
(九)关于预算执行有关情况的说明
1.财政收入增速回升,收入结构有待优化。减除杭州湾新区收入,今年上半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6.5%,创2012年3月以来增幅新高,支撑财政收入的一般预算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7.0%。非税收入增长14.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9.8%,非税收入比重高于全省、宁波大市平均5.5和2.4个百分点,收入结构有待优化。
2.财政支出安排统筹兼顾,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上半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支出4739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0%,比上年同期增长24.1%,增幅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增幅9.8个百分点。其中,城乡社区、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分别支出42795万元、89744万元、84846万元、140420万元、8417万元和5890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1.9%、35.0%、32.7%、31.3%、28.2%和21.4%。
3.重点支出执行力度较大,但个别项目执行率仍偏低。上半年,我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八项重点支出505678万元,同比增长31.0%,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平均增幅16.7个百分点,但由于上半年狠抓支出执行进度大大高于时序,下半年高增长将难以为继。另外,由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提前告知下达,产业扶持政策修订调整等,上半年我市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科学技术的支出执行率仅为23.4%和35.4%,并出现了52.8%和21.2%的负增长。
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中所做的主要工作
坚持保重点、办大事,集中财力为重大项目提供资金保障,支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加大对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财政收入,重点支持政府十大类28项民生实事。上半年,我市民生支出占比继续保持在三分之二以上,民生福祉持续提升。发挥财税引领作用,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新一轮产业扶持政策,增强经济内生动力,上半年兑现扶持资金35352万元;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收费目录清单,取消和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上半年减免各项税费121982万元,办理出口退(免)税452118万元。
强化对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严肃维护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三、做好下半年财税工作,力争实现全年目标
(一)强化经济财源预测分析,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全力以赴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年初人代会目标任务。加强税收分析工作,在国家推进供给侧改革、减税降费等政策性减收的背景下,不断完善国地税合作共建办税服务厅工作,继续加强国地税合作,推进个体税收管理,深入分析增收、减收因素,研究影响收入的经济及财源变化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加强组织非税收入,密切关注土地出让情况,督促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土地供地速度,推进计划商住用地出让工作,加快出让收入结算进度,保障年度收入计划完成。
(二)从严控制行政成本,切实抓好财政增收节支。强化政府预算体系的统筹协调,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助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剿灭劣V类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产融合作等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大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重大专项资金的监控力度,从严控制行政成本。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支出绩效,力争八项支出实现均衡增长。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年度计划有序开展评价工作,探索建立产业政策绩效评价制度。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推进竞争性存放。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快推进闲置资产处置。根据财政收支执行实际,科学合理调整财政预算。
(三)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措施,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尽力规范债务管理行为,尤其是规范举债、担保行为。研究制定规范债务管理的相关配套制度,健全完善债务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资产管理机制。稳妥推进PPP项目,对正在实施或拟实施项目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严守PPP项目支出责任不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底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谋划新一轮市对镇(街道)的财政管理体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我市财政平衡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两学一做”精神感召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为全面完成全年各项财政预算任务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