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2016年度我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提出了四方面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宣传教育方面
(一)继续抓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
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大型电子显示屏、灯箱广告等载体,网站、微博、微信、短信等网络新媒体向广大市民开展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二是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规划法宣传月等活动,采用制作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广场规划咨询、规划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全方位抓好规划宣传工作,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城乡规划的法律意识。三是组织全市各级干部深入学习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城乡规划相关法规立法后评估,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统筹意识和全市各级干部的规划执行自觉性。今年,将围绕全面提升新型城市化发展质量,争创城乡一体新优势,推进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组织全市城建和规划系统干部,举办一期全市城镇建设与规划管理专题培训班,考察学习先进地区有关“多规合一”的规划措施、驻镇规划师制度的试行办法和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新模式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四是加大规划工作考核力度,创新考核方式,明确相关部门的依法管理责任和镇、村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规划管理行为,提高规划执行水平。
(二)提高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率
充分发挥公众的热情和作用,引导公众主动了解规划、广泛参与规划、自觉遵守规划,提高公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努力适应当前群众从网络媒体获取信息的特点,运营规划微博公众账号、网络新闻发言人等工作机制,及时传达最新规划动态和权威信息,正确引导公众的舆论。从规划编制、选址用地、工程许可等环节入手,注重加强规划公示,维护公众的规划知情权。结合科教园区城市设计,新城河区块城市设计,城市新核心战略规划研究等城市重要区块的规划编制工作,实践“开门规划”,做好规划成果的展示和方案意见的征求,让公众积极参与城乡规划,激发公众对城乡规划工作的认同感和成就感。
(三)做好规划政府信息的公开
大力推进规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公众需求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外”要求,提高规划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群众希望知晓规划相关信息的诉求。完善依申请公开规划信息工作机制,理顺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答复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继续做好“民生e点通”、81890公共服务平台、慈溪规划微博等规划信息咨询服务工作,重点抓好广大群众高度关注的城乡规划咨询内容的答复精确度和咨询相关事宜的落实解决。
二、关于完善规划编制方面
(一)注重规划前瞻研究、加强市域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
由市政府研究室、市规划局牵头开展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化提升城市发展能级的战略课题研究,站高定位,放宽视野,全面审视慈溪区位背景,全方位接轨上海、融入宁波都市区、统筹融合杭州湾新区,提升城市开放发展能级,使城市更有竞争力、影响力,让市民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开展市域总体规划纲要编制和市域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出“中国东部先进智造业高地、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现代化城乡统筹示范区”的区域定位和“东优、北聚、西连、南调、中更新”的城市发展策略,形成“一核七片一区”的空间结构。同步开展慈溪市“多规融合”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市域范围内“三区四线”划定工作,重点开展中心城区“多规融合”方案编制。形成以空间规划、土地规划、产业规划、交通规划、生态环境规划、人口发展规划等为支撑的规划体系,规划时间跨度拓展至2040年。目前,市域总规修编和“多规融合”规划已形成初步方案。下阶段,将做好市域总规与城镇总规的衔接,征求专家对区域定位、城市发展策略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强化对规划目标、空间布局、政策措施、投资可行等方面的论证。
同时,开展我市与杭州湾新区融合发展的专题研究。以区域全局、组团融合的理念,加强市、区各项规划融合衔接。以设施联建、服务共享的理念,优化各类资源配置,推动市、区交通功能、城镇功能以及社会民生服务功能等相互衔接。以产业共兴、优势互补的理念,联动构建优势产业集群,建立招商引资协同机制和资源要素互联平台,形成功能互补、资源共享、互为支撑、互促发展的同城架构。
(二)注重核心区块的精品效应
遵循城市化内在演进规律,开展中心城市核心区的战略规划研究,启动中心城市核心区(白沙路区块)概念规划设计工作,规划围绕新城河区块、科教园区等功能板块,通过“补短板、聚引力、提品质”的发展策略,提出功能完善的总体布局,塑造丰富多样的空间形态,打造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城市新核心。目前,科教园区城市设计已基本完成设计成果,新城河区块城市设计正在进一步深化和优化,将把该区域打造成体现自然生态格局和桥城水韵特色风貌的城市标志性区域。
(三)注重挖掘城市地下空间的潜力
启动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修编)工作,规划将通过对中心城区地上空间形态及功能分布、地下空间利用现状和管理现状等综合因素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评价,总结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预测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的发展规模和可开发容量,提出合理的地下空间总体布局,确定开发的功能及开发层次。同时,对地下综合管廊进行单独重点研究,明确建设区域、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确定建设布局、管线种类、断面形式、平面位置及竖向控制等,提高城市空间资源利用效益和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发展。
(四)注重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
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对历史文化遗产比较丰富、村庄传统格局风貌保存比较完善的方家河头村、任佳溪村、山下村、洪魏村和龙山所村,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目前,方家河头村和任佳溪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已分别上报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审批,山下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已基本完成规划成果。洪魏村和龙山所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已开展规划编制的前期相关工作。同时,我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已申请获得宁波市级资金补助项目15个,累计补助资金643万元。
三、关于加强规划实施和管理方面
(一)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规划实施
进一步强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地位,制订《城乡规划局部调整操作流程》,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行为,规范调整程序,强化规划刚性,在规划实施审批时严格按规划落实各类建设项目的落地建设。充分发挥规划条件对建设项目的指导和引领作用,依托产业平台建设、区块开发改造、重大项目实施,加快交通、环卫、市政等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性公用设施的建设。切实加强各类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后监管,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实施时序,确保规划的有序实施。着重开展城市快速交通网络和慢行系统的构建研究,加快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制定快速道路、慢行系统、停车场等交通设施的实施计划,切实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慢行道缺失、停车场缺少的问题。对农民建房涉及城镇规划控制问题,督促各镇开展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对农民建房区域和项目建设时序进行合理安排,若未列入近期建设规划的区域,允许农民原地拆建,解决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对中心城区农民建房问题,下步将结合城中村梳理式改造和危旧房屋解危工作,深入研究对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
(二)严格执行规划审批和监管制度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相关制度,修订《慈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部分条款进行完善与补充,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供更加具体科学的依据。由规划局制定完善临时建设规划审批管理办法,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求。完善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工作机制,强化规划中间检查,根据建设项目不同性质,明确关键节点进行中间检查,确保项目严格按规划审批实施。推行规划预核实制度,预先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规划相关问题,便于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制定完善规划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和规划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
(三)严格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结合“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和“无违建”创建行动,深入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完善规划行政执法权划转工作,理顺市级各部门之间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下移管控责任,健全市级部门和各镇的管理协调机制和考核机制。完善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组成的执法联动机制,严格责任落实,切实发挥部门监督作用和执法合力,提高规划违法案件的查纠率。充分利用规划遥感督察,健全日常规划执法巡查、批后监管、竣工核实、行政处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规划执法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确保对违法建设的及时有效查处。
四、关于强化要素保障方面
(一)深化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全面梳理和完善城乡规划行政服务制度,推进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强化规划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依据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制订单个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标准和办事指南,调整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规划行政许可行为和规划服务的运作机制。
(二)深入实施 “阳光规划”
深化阳光规划工作机制,加强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批前公告和批后公布工作,重点加大规划成果公布和规划管理重要性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监督规划、执行规划。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载体,多渠道征求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增强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积极拓展沟通渠道,通过说明会、咨询会、聘用规划监督员等形式,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同时,制定完善公众意见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公众参与工作制度,明确各类规划的公众参与要求,构建主动、互动型的“阳光规划”工作体系。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监管
继续强化队伍的教育培训,通过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相结合,日常学习和专题教育相结合,不断提升规划队伍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制定年度干部培训学习计划,邀请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讲课,不断提高和更新队伍的专业知识水平。面向规划领域重点高校和设计研究机构,大力引进城乡规划研究人才和团队。以挂职等形式与其他地区交流规划干部,互相学习促进。加强基层规划队伍建设,建立市、镇规划工作人员培训学习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教育机制、权力配置制约机制、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检查评价机制以及廉政风险动态管理机制等“六大机制”,实现长效管理,杜绝职务腐败现象的发生。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