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1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董维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的决议》,经市政府研究就我市今后五年水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措施进行专题规划,现将规划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如下:
一、《规划》编制概况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召集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会商,就我市水污染防治及《决议》提出的六方面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拟定了《慈溪市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2017—2021年)》。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与市级有关部门多次进行了沟通和协商。初稿形成后,市人大于8月中下旬赴市级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对《规划》编制情况进行调研,编制单位对《规划》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及镇(街道)征求意见并于9月21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今天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总体要求、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发展绿色化、加强水资源保护和节约、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增强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环保科技支撑、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和责任落实和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十部分。
(一)总体要求
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到2017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面消除市控以上劣Ⅴ类水体,竺山江、郑家浦功能区达标;到2018年8个以上镇(街道)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到2019年,四灶浦、松浦、石堰功能区达标,全面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到2020年,宁波市目标责任书6个地表水考核断面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50%,功能区达标断面比例达到100%;到2021年,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力争实现市控以上断面。
(二)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排放
一是全力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编制并实施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行动计划,制定并实施已建污水管网检查及维修行动计划,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新增城镇污水管网100公里以上,推进工业污泥处理处置。二是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达标率达到100%,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183个农村生活污水提质扩面项目,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质分类处理。三是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全面整治重污染行业,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实施重点水污染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加强重点污染源门户管理,实现省控重点废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达标率达95%以上。四是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积极治理船舶污染,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
(三)推动经济发展绿色化
一是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制,积极保护生态空间,推动污染企业退出。二是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三是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再生水利用,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7%。
(四)加强水资源保护和节约
一是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76亿立方米以内。二是提高用水效率。加强用水需求管理,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相较2015年分别下降19%、9%,抓好工业节水,加强城镇节水,推进农业节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0以上,丰富备用水源。三是科学保护水资源。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科学确定生态流量。
(五)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一是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城乡饮用水供水安全,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二是深化地表水污染防治。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和“清三河”工作,加强河湖库塘清淤,深入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加强良好水体保护。
三是加强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海洋资源科学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落实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2017年底前全面清理非法设置、设置不合理、经整治后仍无法达标排放的入海排污口。四是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控地下水超采,加大对非法开采地下水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治地下水污染,依法关停造成地下水严重污染事件的企业。五是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全市河道绿化普及率、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到85%以上。
(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严格防范环境风险。防范环境风险和环境健康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二是完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实行“阶梯型”标准引领,重点抓好重污染行业和特色行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落实工作。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环境执法,重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完善环保执法监管体制。四是提升监管水平。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推进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七)增强市场机制作用
一是完善价格收费机制。加快水价改革,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完善收费政策,建立健全差别化征收体系。二是促进多元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广PPP模式,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各类水环境保护专项建设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保障。三是建立激励机制。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推进绿色金融,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八)强化环保科技支撑
一是突破共性关键技术。围绕治水、环境监测与应急保障等重点环保领域的重大科技需求,攻关研发关键技术。二是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加快推进环保领域先进成熟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三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编制实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
(九)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和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水环境保护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二是加强协调联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完善流域、区域协作机制。三是完善水环境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完善“清三河”长效机制,完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进排污许可管理改革,完善环境风险预警应急机制。四是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市政府每年对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对未能完成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或者工作责任不落实的,通过约谈、挂牌督办、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和落实。
(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一是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每年公布水环境状况和排名。二是加强社会监督。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培训和政策咨询,邀请其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三是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强化“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
三、水污染防治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问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性转变,产业转型升级的主动性不够,产业整体上是低端资源密集、劳动密集传统,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尚处于起步阶段。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和低、小、散式家庭作坊多,对周边环境影响大,粗放型增长方式与资源环境要素制约的矛盾突出。
(二)农业农村污染问题。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后易反弹,整治提升雨污分流不到位,部分养殖场废水处理设备运营不正常,单位面积施用的化肥量高,易造成水体富营养化。人口组成结构性污染不容忽视,外来人口与户籍人口相当,生活污水对河网水体污染影响较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且工程投资浩大、建设周期长、后期维护成本高,市镇两级财政压力较大。
(三)污水收集处理问题。城镇排水管网建设速度以及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普遍不能满足有效收集污水的要求,排水户接入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大部分老小区、城中村采用雨污合流制管道,改造难度较大,现有污水管网不同程度存在破损、渗漏、错接、混接等现象。大量农村、居民区都沿河而建,建筑密度大,部分房屋甚至直接建在河坎上,河道两岸截污难度大。
(四)生态修复与补水问题。我市污染源广而散,环境容量小,河网结构不利于污染净化,在污染源头彻底治理前,单一的水生态修复收效甚微,再加上我市是典型的资源性缺水和结构性缺水地区,先天不足造成后期的治理难度大增。
(五)河长制与全民治水问题。我市“河长制”工作基础较好,但河长制工作还不够深入,个别河长工作职责执行不到位。群众文明素质不高,群众保护水环境的主人翁意识还不够强,
离“全民发动、全社会参与”的良性循环局面还有一定距离。
四、下步工作措施
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加强水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又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实事工程,全市各地各部门将根据人大《决议》提出的要求,按照《规划》确定的任务和内容,齐心协力,狠抓落实,为保障如期完成各项任务目标,着力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密切配合,按规划要求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协同推进。全面落实河长制,完善河长制巡查、督办、考核等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加大新闻舆论宣传引导,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对群众不满意、治理不到位的河道进行曝光,督促河长和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环保志愿者积极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团体和民主党派、工商联的作用,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水污染防治,形成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新局面。
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完善政策保障,大力推动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淘汰高消耗、高排放的企业,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投入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参与水污染防治。
四是加强科技支撑。集聚优势科研力量,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培育环保企业,强化水污染防治的基础研究,重点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生态清淤与淤泥处置、水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推进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发与推广。
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全面完成《决议》所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真正全面地推动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使我市的水环境有明显改善,为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