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5月3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三方面的审议意见和8个具体问题。对此,市政府在认真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分解任务,落实措施,开展了各项整改和完善工作。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职责,注重统筹,强化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贯彻义务教育法的意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市镇两级人民政府综合考虑户籍制度改革、二孩生育政策和新居住证制度实施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履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各项职责。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实施推进工作;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人力社保、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持续开展义务教育法学习宣传活动,为促进全市义务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二是依法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按照“三增长”、“两提高”要求,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投入发展机制,深化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增长机制,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在学校建设上全力保障基本需求,并在软实力建设上下功夫,加大对教师培训、教育科研、课程改革、智慧教育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三是加快中心城区学校布局规划建设。加快实施教育“十三五”规划,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优化了城区义务段学校的规划布局,提出了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计划,并积极争取尽早启动城南板块、新潮塘板块、明月湖板块和高新产业区九年一贯制学校等新开发板块配套学校的建设;积极推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北校区扩建工程、第三实验小学东校区扩建工程、第四实验小学西校区扩建工程及白云小学迁建工程,满足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平优质均衡发展需求。
二、健全机制,优化结构,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着手开展专题调研分析,进一步合理设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的动态调整,重点解决好超编缺员及音体美学科教师短缺的问题。市教育局与编委办、人力社保等部门正在合力筹划完善教师引入机制,简化程序,提前招录部属重点师范大学和综合性重点大学高学历优秀毕业生进入教师队伍。二是完善城乡教师交流机制,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机制,激发农村教师队伍活力。制订出台了《慈溪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重点落实乡村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在原有农村任教津贴、特岗津贴的基础上人均每月增加300元的津贴待遇,让乡村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有更多获得感。出台了三年一轮农村骨干教师培养方案,提升农村教师整体素质。三是创新教师素质提升机制。加大名特优教师培养力度,启动实施新一轮名特优教师培养规划,从2017年开始每年设立名特优教师(校长)奖励的专项资金近1000万,提高名特优教师(校长)工作津贴标准,推行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及名特优教师培养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名特优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机制、提升培训绩效,目前正在着手制订“十三五”教师培养规划。
三、加强管理,改革创新,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一是统筹兼顾公民办学校协调发展。牢牢把握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科学规划并控制民办教育在义务教育中的占比,促进公民办学校协调发展。加大监管力度,重点规范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收费秩序。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招生管理长效机制,保障教育的公平性,努力消除社会不良影响。下步,我们还将按照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要求,制订和调整相关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以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坚持素质教育导向不动摇,加强“中小衔接”的研讨,进一步完善素质教育评估机制,优化教学质量、办学效益、特色文化与创新实践等内容的发展性评价机制,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全面开展教育现代化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检测评估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难点问题精准发力,实施菜单式限期整改,发挥素质教育星级学校评估结果导向作用,评估结果向全社会公开。今年8月,创新建立教育巡视督察组,对各地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情况实施督察指导。三是高度关注农村学校教育质量提升。市镇两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农村学校的师资配置、功能教室配备等条件,确保学校按课程改革要求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实施城乡教育共同体、名校集团化办学模式,推动名校输出优质教育资源和先进办学理念,带动其他相对薄弱学校共同发展。建立完善“共同体”和“集团化”的具体评价办法,推进校际深入融合,实现整体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智慧教育云平台”、“空中课堂”、“在线课堂”等智慧平台建设,提升学校智能信息化管理水平。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最大效益,为实现镇(街道)内、镇(街道)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提供广阔平台。充分发挥教研员等教育科研机构队伍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加强教学过程的检查与督导,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与效益。
特此报告。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反映较为集中的一些问题整改落实
情况
附件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反映较为集中的一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近年来,上级和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建设情况开展了多次专项督查,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引导举办者加大投入,提升软硬件。目前,全市共有6所民办民工子女学校,在校学生5900多名,在市、镇两级政府的支持下,采取逐步撤并、新建或租赁公办学校闲置旧校舍等多种办法,民工子女学校标准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通过改造提升,全市所有民工子女学校均已创建成为省标准化学校。下步,还需进一步在整合、新建、提升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内涵建设和办学质量。
近年来,我市打造了“空中课堂”平台,实现了优质课程资源的网络点播和录播设备互联互通、在线直播,让所有学生能够随时随地身临其境听名师讲课。作为宁波市智慧教育试点市,又实施了教育云桌面项目试点,投入298万元,设计容量1000个桌面系统。下步,将全面实施教育云桌面项目,逐步取代传统学生电脑,并进一步向教师电脑延伸,打造稳定、高效、便捷、可控的教育云桌面系统。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最大效益,启动万兆到校,千兆到桌面工程,力争两年内实现市和镇(街道)间、镇(街道)内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充分共用共享。
为支持和规范民办学校发展,市政府在2013年出台《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慈政发〔2013〕45号),对民办学校招生和收费作出规范,统一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报名时间,并在《慈溪日报》等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统一的电脑录取平台,加强过程监管和现场巡视。招生收费的规范有效遏制了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公开进行书面测试、违规收取赞助费、跨校安插借读生等乱象,实现了有效投诉的大幅下降。但近年来民办学校个别违规招生的现象时有出现,市教育局将继续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秩序的监管,保障教育的公平性。
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即将实施,对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下步,将组织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制订和调整相关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重点要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和信用档案制度,加强民办学校的动态监管。
自2008年以来,我市大胆探索创新,坚持“平等、互助、共享、提升”原则,通过“理念共通、资源共享、教育共研、特色共创、底蕴共塑、文化共融”六大抓手,采取多样并举,分类推进的工作措施使我市集团化办学工作从点到面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先后建立“紧密型”、“松散型”、“联盟型”三种集团化办学模式的7个义务段教育集团,14个教育共同体,实现龙头带动、优势互补、共同提升的目标,让更多学生就近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下一步,市教育局已根据教育现代化建设新要求,着手建立完善“共同体”和“集团化”的具体评价办法,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推进集团化办学深度融合,办出特色、办出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