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我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8-05-28 阅读: 661
  2018年3月22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慈溪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   2017年,全市城乡规划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监督下,以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为目标,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强化规划统筹能力,促进城市长远发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保障民生全面进步,城乡规划工作不断推进。   (一)创新理念,改进方法,构建市域空间体系   一是强化规划研究。为顺应城市群圈层式发展趋势,遵循城市化内在演进规律,呼应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新期待,研究完成《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化提升城市发展能级的对策研究》的战略课题。紧抓中心城区更新改造、打造城市新核心,开展城市新核心发展战略规划前期研究。   二是推进城市发展战略。围绕湾区经济发展和沪嘉甬跨海铁路、甬慈城际铁路意向布局等城市发展战略重点,邀请专家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讨,共同探讨、谋划城市长期发展目标和路径,开展慈溪湾区新城和高铁板块的前期战略研究,夯实空间规划编制基础。   三是加强市域统筹。在慈溪市域总体规划纲要的基础上,结合城乡规划实施评估成果开展方案编制,进一步明确城市未来发展的定位、目标、规模和方向,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制定“多规融合”管理办法,开展中心城区“多规融合”规划方案设计,深化第三阶段工作,建立以市域总体规划为引领的空间规划体系,进一步深入完善“多规融合”工作。   四是完善规划体系。开展周巷、龙山、观海卫、长河等镇城镇总体规划编制。完成掌起、匡堰、横河、周巷等镇6个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规划编制。统筹谋划“十三五”时期中心城区城市建设,明确建设时序和控制引导措施,完成《慈溪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重点,内外兼修,建设美丽宜居家园   一是做精品质提升规划。按照全城景区化的总体要求,各镇(街道)完成17个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龙山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被评为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第二、三批达标乡镇优秀规划方案,《周巷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被评为宁波市第一批达标乡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优秀规划方案;《崇寿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附海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新浦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被评为宁波市第二、三批达标乡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优秀规划方案。完成中横线精品线规划、329国道两路两侧专项整治规划。   二是夯实基础设施规划。贯彻落实以人为核心、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四城联创”中心工作,聚焦城市发展短板弱项,直面城市安全设施、基础设施供给不足,交通拥堵、停车困难、慢行道缺乏等城市病隐患。组织开展《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规划》、《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布局规划》编制。深化完善《中心城区慢行系统规划(绿道系统)》。   三是强功能、提品质,加强城市风貌管控。聚焦城市功能完善,着眼城市品质提升,推进城市新核心区规划设计。结合“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开展城市“双修”前期规划研究。组织编制《慈溪市中心城区核心区(白沙路区块)概念规划设计》、《新城河区块城市设计》、《慈溪市科教园区城市设计》,推进城市新核心区规划设计。   (三)彰显特色,延续文脉,呵护历史文化资源   一是大力推进历史建筑保护。为促进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协调发展,保护和传承我市历史文化底蕴和特色,全面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工作。全市共计普查425个资源点,确定了第一批历史建筑计21个。   二是加强“三名”保护。保护历史文化名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坚持“真实保护、品质提升、风貌协调、合理利用”的原则,组织开展《龙山镇龙山所村、掌起镇洪魏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和匡堰镇岗墩村、胜山镇四灶村、宗汉街道联兴村村庄设计工作,实现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村庄持续绿色发展的双赢。   三是加大保障工作力度。2017年,我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已申请获得宁波市级资金补助项目6个,补助资金250万元。   (四)维护刚性,依法行政,提升规划管理能力   一是发挥城乡规划委员会作用。2017年,共召开3次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类城乡规划15个,较好地行使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决策、协调和监督实施的作用。   二是依法依规完善规划调整内容。2017年度共调整规划8次,涉及规划内容9个。其中农贸市场、惠民楼、学校、教堂规划的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公建配套设施;掌起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推进了低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宗汉街道金堂村村庄建设规划的调整,解决了一部分村民个人住房问题。   三是夯实依法行政基础。进一步完善法规、规范体系,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科学性,开展《慈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工作。为完善《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立法后评估,《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宁波市地理信息资源管理条例》制订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和批后监管规定,增加内审次数和节点,利用规划管理系统全程监管规划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为。破旧立新,研究出台《关于加强规划服务工作推进民间投资的实施办法(试行)》,精准服务产业项目、低效用地再开发等项目,以多一些“闯”的胆识和“破”的勇气,办好办成了一批看上去“很难办”甚至“办不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激活了民间投资活力,为振兴实体经济提供坚强有力的规划保障。   四是扎实开展规划遥感督察工作。以住建部规划遥感图斑核查为抓手,认真核查第5期规划遥感督察图斑,对92块疑似图斑进行现场核实拍照,比对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查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情况,掌握项目具体情况,确定违法图斑6块,均为未经审批的违法建设案件。   四是依法抓好违法违章建设查处。结合“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和“无违建”创建行动,深入开展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完善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组成的执法联动机制,严格责任落实,切实发挥部门监督作用和执法合力,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全年累计拆除违法建筑252.8万平方米。   (五)加强宣传,深化改革,提升规划服务能力   一是是大力宣传规划。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规划法宣传月等活动,发送手机短信10万条,设置灯箱广告20个,并通过微博宣传、慈溪日报刊登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规划法律和规划成果,使规划的作用和重要性深入人心,让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把规划当成自己的事,人人都来关心规划、了解规划、参与规划、维护规划,努力营造一个全社会都重规划、学规划、用规划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规划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全市城镇建设与规划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对规划编制、管理、监管工作的业务能力。   二是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找痛点通堵点破难点”专项行动,优化审批流程,明确事权分工,提升工作效率。取消工程许可前的属地镇(街道)前置审查,改革节能、人防前置审查为容缺办理,大幅度缩短前置审查时间。试行选址审批和用地许可,方案审查和工程许可等事项“联合公示”制度,每一项目至少缩短规划公示时间20日。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率先将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初验)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类事项合并为“一件事情”,与原管理模式相比,减少1个权力事项、2个审批环节,2份申报材料,有效提升了规划行政效能。实行政务信息、文书材料在政务网内共享,扎实做好建设项目“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推行网上审批模式,实行“一张网”审批。   三是全力推进重要项目。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开展“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专项行动和“四服四促精准服务企业”等规划服务活动,分节点、分阶段解决攻克“大脚板走一线”项目、一批重点工程和重大产业项目涉及规划方面的问题和困难。找路子、出点子,有力推进东部引水工程、皇冠公寓项目、宁波大桥生态农庄开发项目、新城河一期区块综合改造工程、吾悦广场、胜陆公路二期、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等一批重点工程实施进程,规划保障取得显著成效。   四是做好服务沟通工作。认真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过上门面商、座谈等形式,加强对建议、提案的办理,促进规划工作的开展。2017年承办涉及规划建议、提案共73件,做到件件有研究,件件有落实。依法做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信访维稳工作,平稳处置规划信访115件。   五是不断深入实施“阳光规划”。 围绕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大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告示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民主决策和社会监督程度。2017年度采用微博、网络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6条,办结依申请信息公开27条,答复“民生e点通”、81890公共服务平台等规划信息咨询10件。同时,坚持优质服务,通过提前介入、模拟审批、容缺审批等多种方式,简程序、制标准、提效率、强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效率。2017年,全市办理城乡规划等各类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5687件,提前办结率100%。   过去的一年,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城乡规划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至2017年底,市域城市化率达到68.8%,比上年度提升0.4个百分点。全市建成区面积达200.93平方公里,同比增长1.6 %,其中中心城区46.2平方公里,同比增长1.3%。市规划局获宁波市规划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宁波市管线普查先进集体、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市级部门(第一类)优秀等级、重大项目服务推进奖、招商引资优质服务奖等多项先进荣誉。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城乡规划工作与慈溪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对城市发展的规划思考尚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规划实施的刚性尚待强化。三是各镇的规划工作尚待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这需要我们不断总结分析,认真研究,并不断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城乡规划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着力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具有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一)强化规划战略引领,着力谋划城市新未来   一是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围绕构筑城市空间发展格局、打造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聚焦城市综合竞争力、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城市魅力,着眼投身杭州湾经济区、深度接轨上海、深层次融入长三角等重大课题开展战略研究,提出前瞻性、引导性和政策性的战略思考,找准方位,明确方向,为市域总体规划修编提供依据,为慈溪城市未来发展提供指引。   二是深化市域总体规划修编,推进“多规融合”。加快推进市域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一步明确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第一个阶段(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慈溪城市的战略定位和人口规模,科学协调发展与保护、城市与乡村、生产与生活、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有效整合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构筑城市空间发展新格局。深入开展“多规融合”,以市域总体规划为战略引领和协同平台,整合空间性规划,依据主体功能区划确定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比例,划定“三区四线”,完善“多规融合”一张图。   (二)完善规划空间体系,着力构筑城市新格局   一是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开展慈溪城市与杭州湾新区空间协同发展研究,优化配置空间资源和公共服务设施,推进主次双心统筹协调整体发展。中心镇开展城镇总体规划编制,强化中心镇集聚辐射功能,加快推动中心镇向城市跨越。   二是全面启动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各镇开展城镇总体规划编制,特色小镇空间规划编制。同步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全面推进城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18年完成三分之一镇的城镇总体规划编制。   三是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2018年选择若干个村庄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为明年全面推开村庄规划编制积累工作经验,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打造高能级城市集聚平台。重点优化整合提升“五个大平台”和“五个专业园”的集聚辐射功能,指导相关园区、管委会完善板块、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紧扣湾区经济发展、城市新核心区建设和创新高地建设目标,做好环杭州湾创新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大平台的能级提升。   (三)补齐城市发展短板,着力城市品质新提升   一是推进城市“双修”。贯彻落实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工作,中心城区开展城市“双修”专项规划编制,制订出台“城中村”改造规划导则,推进城市发展模式转型,城市治理方式转型,以实现市域人居环境、特色景观、人文生态的全面提升。   二是提升城市核心区能级。启动中心城区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整合和修改工作,协调行政中心、体育中心、文化商务区、科教中心等城市重要功能区块发展,着力补齐城市功能短板,加快核心区内部功能互动和周边功能区块的统筹协调联动发展,努力打造城市新核心。   三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打造市域综合交通枢纽,合理组织由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城市“口”字高架快速交通干道、城乡快速交通干道组成的市域快速交通网络体系。深化完善综合交通规划,构建快速互通的市域基础交通网络,并在市域总体规划中明确落实。   四是彰显城市特色。各镇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回头看”工作,着力把握好规划内容、深度和特色塑造,调整优化整治规划。重要区块城市设计中落实建筑风貌、色彩等方面的规划管控,凸显城市特色风貌。继续开展“三名”保护工作,开展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确定并公布第二批历史建筑资源点。   (四)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规划管理新突破   一是推进“驻镇规划师”制度。学习借鉴外地成熟经验,深化规划管理体制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落实“驻镇规划师”制度。   二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探索试点乡镇规划管理“就近办”模式。继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事项、承接、范围上进一步拓展。深化“一件事情”归并工作和“互联网+”服务工作。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管理能力。创新治理理念,探索从相对粗放的指标管理模式向相对精细的边界管理模式转变,将管控重点逐渐转向“两界三区四线”。探索建立全市层面的空间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推进规划信息共享和管理信息协同。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工业项目试行“告知承诺”制管理模式,积累经验,完善制度,稳步推进。继续实施《关于加强规划服务工作推进民间投资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活力,振兴实体经济。   四是强化依法行政。强调规划刚性,严格管控规划强制性内容。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加大规划宣传力度,扩大规划遥感知晓度,建立规划督察联动机制,深入推进规划遥感辅助督察工作。强化规划批后监管和巡查,狠抓规划督察检查,促使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自觉遵守城乡规划,推进城乡规划依法有序实施。强化临时建筑专项管理,细化完善临时建筑管理办法和工作细则,完成临时建筑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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