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10月1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慈溪市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2017—2021)》(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四方面意见和建议。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存在问题,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2017年12月12日,市环保局向人大城建环保工委进行了相关情况汇报,并根据人大城建环保工委的意见,对《规划》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规划》已于2017年12月29日印发实施。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规划》内容。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反映较为集中的8方面意见,逐条对照进行修改完善。一是在《规划》正文“全力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部分,补充完善了截污纳管、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门户管理”相关工作要求,要求截污纳管以区块整体建设为主,力争做到“建一块、成一块”,同时在附件项目表中明确了截污纳管年度工作任务;提出分别在周巷、观海卫新建2个污水处理厂,并在附件项目表中,排定了4个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改造项目,明确工作时序和年度建设目标,划定项目涉及的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提出要加快推进污水排放“门户管理”工作试点,着力建立长效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二是在《规划》正文“推进工业污泥处理处置”和“加强河湖库塘清淤”部分,分别补充了工业污泥、河道污淤泥消纳措施,要求继续推进工业污泥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河道污淤泥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附件项目表中排定慈溪市龙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建材综合利用项目和慈溪市胜威建材有限公司淤泥综合利用制砖生产线技改项目,着力解决工业污泥和河道污淤泥消纳问题。三是在附件项目表中增设我市合法畜禽养殖场清单,清单中明确每家养殖场名称、地理位置、规模等信息,并提出管理要求和监管责任单位,着力建立完备的监管机制,切实规范畜禽养殖场管理。四是在《规划》正文“调整产业结构”部分,完善落后产能淘汰相关内容。在正文内容中提出,要求在全面完成宁波市下达的年度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基础上,组织开展低小散产业特性研究,深入调研相关产业跟我市主导产业配套、对辖区经济贡献等情况,在国家和省定标准基础上,制订行业范围更宽、要求更严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标准,制定2017—2021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明确落后产能淘汰阶段任务。要求对一些污染相对严重、环境矛盾突出、对辖区经济贡献小、与主导产业配套性不强的低小散产业企业(作坊),纳入落后产能淘汰范畴,加大淘汰力度。同时,在附件项目表中增加了淘汰落后产能项目表,排定2个2017年落后产能淘汰项目。五是在《规划》正文“提高用水效率”部分,增加了备用水源相关内容,要求在郑徐水库和慈西水库接纳基础上,适当增加浙东引水工程接纳体,丰富备用水源,确保充分发挥调节补充作用。六是在《规划》正文“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部分,增加了经济作物种植相关要求。明确提出制定山林保护专项规划,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植被破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逐步加大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力度,规范经济林种植行为,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经济林的种植面积只减不增。七是在《规划》正文“完善价格收费机制”部分,补充完善了水价改革和差异化收费相关内容。提出要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体系建设,2018年制定“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力争到2021年实现全市供水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同时,要求在全面排摸基础上,探索以排污总量和污水类别的差异化收费,实现重点排污企业“一企一档”。八是在《规划》正文“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部分,补充了餐厨垃圾管理相关内容,要求将餐厨垃圾处理纳入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不断增强垃圾末端处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市场化运作模式,发挥现有设施的最大运行效率。
二、坚持细化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在补充完善《规划》正文内容的基础上,编制了七个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细化了城镇生活污水截污纳管、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已建污水管网体检及维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河道、湖库生态补水及清淤疏浚和工业水污染防治等相关任务,明确具体任务要求和每一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切实增加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坚持提前谋划,加强要素保障。治水工作离不开高素质的治水队伍和先进的治水基础支撑,在《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加强治水队伍建设,配足配强执法、监测队伍。同时,攻关研发关键技术,加快推进环保领域先进成熟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为水污染防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实现科技治水。此外,结合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在项目表中明确了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重点项目的投资计划,并初步排定每年的投资要求,提前积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确保财政能合理安排相应资金,同时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方式,切实保障重大项目的启动实施。
四、坚持机制建立,强化组织落实。一是将建立目标责任制。在《规划》基础上,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进一步明确年度防治目标和任务,并细化任务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将建立考核机制。市政府每年将对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五水共治”和美丽慈溪建设考核体系,作为对镇(街道)、市级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考核结果将与生态创建、生态补偿、区域限批、相关资金分配等相结合。三是将建立监督机制。一方面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开水环境状况,畅通举报渠道,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另一方面,每年向市人大报告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人大对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
五、坚持全民参与,加强宣传教育。一是谋划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宣传计划,计划借助微博、微信等现代化宣传手段,多角度、多方位的宣传五年规划,着力提高规划的公众知晓度。二是全面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贯工作,通过青少年环境法制教育基地、广场设点、发放宣传资料、法制宣讲、网络媒介知识小竞赛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公众法律意识和水环境保护意识,动员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到水污染防治中来。三是加大执法案件公开曝光力度,使公众深入了解环境违法需要付出的成本代价,切实增强环保执法威慑力。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