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9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节能降耗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提出了三方面的评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三方面问题,组织召开座谈会,分解落实任务,明确工作措施。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方面
(一)完善工作机制。在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建立健全了季度例会分析、部门联席会议以及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促进节能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目标落实。通过市政府与各地、市级主要涉能部门及重点用能企业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节能目标落到实处,建立了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用能企业为主力、各行业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节能降耗工作体系。
(三)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对各地、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考核督促,把节能降耗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镇(街道、园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把节能任务完成与否作为企业评先评优、政策享受以及项目审批的条件。
(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每年6月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扩大节能降耗宣传效果,引导全体市民树立正确的能源消费观。加大对节能降耗工作的宣传力度,从政策法规、技术产品、典型事例等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征文、建议、展览等形式,引导机关、团体、企业开展节能活动,普及节能知识,掌握节能方法,提高市民、职工、学生节约能源的自觉性,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良好的节能降耗氛围。
二、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
(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于国家、省、宁波市明确的“十三五”期间强制淘汰的落后产能和设备,不折不扣地按时完成淘汰任务。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积极稳妥有效开展钢铁、水泥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化解工作。鼓励推动企业主动腾土地、腾能源、腾环境空间,发展相对高端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先进生产环节,提升经济效益。同时,严格执行上级对铸造、水泥等产业实行差别化电价政策,倒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落后设备和工艺,促进产业提升。
(二)严控高耗能项目。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管理等相关规定,从源头上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新增高能耗和落后产能,控制能源消费增长。对上年度未完成节能任务的企业,或已符合进规要求(年销售超过2000万元)而未进规的企业,对万元增加值能耗超过控制指标的项目,必须由当地镇(街道、工业区)出具用能平衡承诺书,减少新上项目对地区能耗强度的影响。根据上级部署,从2017年11月1日起,暂停审批新增高耗能项目。
(三)推进工业产业结构升级。推进工业产业结构升级。顺应中国制造2025发展方向,制定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慈溪行动纲要》,编制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建设慈溪实施方案》、《慈溪市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实施方案》、《慈溪市推动家电产业智能化发展实施方案(2017—2019)》等试点实施方案,围绕我市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重点产业,优先选择龙头骨干企业,聚焦产业发展关键制约环节,以解决产业瓶颈问题、关键技术为主攻方向,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促进产业链整体水平提升。发布了《慈溪市“3+3”产业投资导向目录(2017年本)》,明确了新材料、高端装备、生命健康等“3+3”产业及智能家电、成套装备、关键基础件等六大重点细分行业投资导向。制定发布了《加快培育发展智能经济的十条意见》,扎实推进“个十百千”工程,培育选树智能经济行业龙头企业,建立市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库,加强对推进智能制造的指导服务,进一步做强我市智能经济产业。2017年,我市荣获宁波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综合一等奖。
(四)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发展高端电商、物流、家庭服务业等,逐步提高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目前,我市共建成运营4家市级电子商务集聚区,并积极推荐3家集聚区参加省电子商务基地的等级评定,对电商集聚区的管理引导上,由硬件基础的扶持转为软件服务的评级考核制度,加大力度推动电商配套服务,提升资源对接、软件开发、网店设计、仓储管理、代运营等服务能力。下步将加快推进我市家电产业互联网化平台建设,打造产品互联网化服务中心、销售互联网化服务中心、人才培训和实训中心和服务资源生态圈。加快商品市场园区、综合物流园区、环杭州湾创新中心、南部沿山精品线四大产业平台的建设。同时,推动商贸物流智慧化、家庭服务业规范化发展。
三、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方面
(一)开展帮促服务。结合我市四服四促精准服务企业工作,加大对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市能源监察大队的队伍及能力建设,建立节能监察与帮促服务相结合的机制,对企业的能耗水平快速反应、及时诊断,提高节能执法效能的同时找出改造投入少、节能空间大的行业和企业,加以重点引导和帮扶,提高技改资金使用绩效。
(二)深挖技术节能潜力。继续鼓励和扶持节能技术(产品)、新能源的研发、生产和推广,每年实施重点节能改造项目60个以上。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引导高能耗行业企业对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实施一批节能、节水、节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的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导银行、保险、担保、绿色基金等金融资源积极参与节能项目,探索建立绿色技术和绿色产品推广应用新机制,促进节能行为市场化,节能过程产业化。
(三)注重公交节能。倡导绿色出行,开展“世界低碳日”、“公交出行宣传周”等活动,强化公交优先发展理念。优化公交线网布局,改善支线与干线公交换乘接驳,改善城郊结合部公交线路布局。在中心城区主要路口设置公交信号优先,适时在329国道(城区段)、新城大道等骨干道路设置时段式公交专用道。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预计2018年底公交车环保型车辆数将达到369辆(其中纯电动公交车91辆),占比44.6%。进一步完善公共自行车管理,提升服务品质;持开放态度对进入本市小黄车、摩拜等共享单车企业开展约谈,规范经营行为,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引导低碳出行。
(四)优化政府奖惩措施。每年安排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用于节能改造、清洁生产审核、节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发电、淘汰落后产能等项目的政策补助,提高企业技术节能的积极性。积极实施差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对铸造、水泥等产业实行差别化电价政策,目前我市有3家单位电耗税收小于0.3元/千瓦时的铸造企业执行0.1元/千瓦时的电费加价。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