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12月11日,慈溪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楼雪聪所作的《关于精神卫生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12月21日,慈溪市人大常委会第20次主任会议通过关于精神卫生法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市政府在收到审议意见后,认真进行研究分析,并组织召开了由市卫生计生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流动人口局、市法院、市残联等部门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分解目标任务,合力整改落实。现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增强精神卫生工作合力
(一)推进部门联动。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市镇两级政府更加认识到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为此,建立和完善了我市精神卫生各职能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强市综治办、卫生计生、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以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对精神病人进行滚动式摸排,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发现辖区内所有精神病人的动态信息。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统筹安排精神障碍患者治疗、康复、就业、收养和福利待遇等问题,保证精神卫生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夯实基层基础。市卫生计生局进一步加大扶持和发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加大基层精神卫生防治力量投入,推动社区预防、治疗及康复一体化。增加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兼职精防医生,积极鼓励全科医生通过培训加注精神卫生执业范围,至目前已参加宁波市精神专业医生注册培训17人,加注15人。市七院组织对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防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强化与精神障碍患者的沟通、交流技能,推动基层随访和排查工作落实到位。市精卫办、市七院积极为村(社区)开展心理健康指导、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三)拓展救助范围。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救助水平,确保精神障碍患者不因贫困而得不到救治。市民政局对符合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难精神病患者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及时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2017年12月起提高低保标准,由全额每人每月664元调整为720元,据统计,全市目前享受低保(包括单独施保)的困难精神病患者共有1872人,2017年共计发放保障金额约1410万元。实施低保边缘家庭救助,至2017年12月,有精神病患者的低保边缘家庭有284户享受此政策。我市对突发精神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给予临时生活救助,2017年临时生活救助5人,支出资金约5000元。加强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和管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慈溪本地户籍流浪人员,做到上门接领。对外地流浪乞讨精神病人,与市110指挥中心做好衔接工作,及时将精神病人送市七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人定点收治医院)进行救治,病情稳定后及时护送返乡,2017年以来共护送精神病人15人次顺利返回家乡。对于滞留市救助管理站、无法查明身份的10位精神病人,其中寄养新浦镇社会福利院9人、市七院住院医治1人。市流动人口局关注外来流动人口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保护,完善相关救助机制,突出政府服务管理职能,2017年累计走访慰问2批4人次,补助金额3000元。市残联对精神残疾者实行生活补贴、护理补贴、服药救助、住院救助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我市共有持证精神残疾人4074名,2017年救助共计约2428.3万元。
二、加大支持力度,切实提高要素保障水平
(一)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落实精神病医院的财政专项支持。2018年对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安排五金预算763万元,对医院精神防治业务按每门诊人次15元、每床日30元标准给予专项补助492万元;另外,对医院承担精神病防治任务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专项补助,2018年安排亏损补助400万元,对医院精防及戒毒人员按8万元/人安排人员补助经费96万元。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责任。对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并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按照一个监护管理年度金额为2400元标准作为奖励监护人落实监护管理责任工作经费。对精神专科医院在承担精神障碍治疗之外,履行的精神疾病预防和控制、公众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干预等公共卫生职能进行适当补助。今后,市财政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要求和《慈溪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市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结合财力状况和对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需求实际,加强保障力度,注重资金绩效,促进我市精神卫生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硬件建设。市卫生计生局已向宁波市卫计委申请精神专科医院的核定床位增加至300张,缓解精神疾病住院人数日益增长与精神科床位紧缺之间的矛盾,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市残联积极研究社会力量参与康复机构建设,推进社会精神障碍康复事业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积极规划从慈溪城区前往市七院的公交线路,研究增加途经市七院的公交车次,将与杭州湾新区进一步协商解决。杭州湾新区区域公交车,从今年1月份开始,9号线增加1辆公交车,班次增加到36班次。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着力解决精神科医生短缺的瓶颈问题,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卫生计生局着手共同研究制定精神卫生人才培养和发展规划,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扶持力度。改革创新有利于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人才招录模式,2018年尝试推行精神医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招录面试直接签约制。为切实提高直接从事精神病的医务人员待遇,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集卫生计生、人社、财政部门要求提高待遇或给予相应补助,具体方案近期会商落实。同时市卫生计生局重视精神卫生学科建设,市七院与宁波市康宁医院成立医联体,加强医院精神重点学科的规范建设。市精卫办每年表彰奖励精神卫生各类先进,引导全社会尊重精神卫生工作者。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良好环境
(一)加大精神卫生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及群众团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精神卫生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并落实好“两台一报”等新闻媒体对精神卫生防治和其他卫生保健知识的公益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引导公众关注心理健康,预防精神障碍的发生。通过宣传唤起广大群众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关注,消除歧视心理,使社会能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市人力社保局积极引导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为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回归社会参加劳动提供更多的岗位职数。市民政局积极做好对我市专业心理咨询机构的评估,提高心理咨询机构的质量,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水平提升。
(二)创新提升服务理念。始终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重点关注精神障碍患者的病情和康复进度,目前我市有14家日间照料中心开展社区精神康复,共接待持证精神残疾人46名,3家工疗车间接收持证精神残疾人59名。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组织、个人提供精神卫生志愿服务,捐助精神卫生事业,团市委、市志愿者协会以弱势群体精神观护为主线,以各类民生关爱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积极助力精神卫生法执法。市卫生计生局依据法律规定的援助职责,组建了心理危机应急干预队伍,建立危机事件快速反应处理机制,提高对心理危机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高度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重视家庭教育对孩子身心健康的重要作用,呼吁家长更好地关注孩子健全人格的塑造和正确价值观的形成。各类学校对学生进行精神卫生知识教育,开展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校心理辅导设备和场地建设,配足配齐心理教师,实质性增加工作投入,开足开好心理辅导课程,引导学生增强自我调控和舒压能力。加大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C证培训。2017年新培训C证教师964人,截至2017年底,我市累计培训C证人数7661人,教师持证率达到81.8%。同时,2017年有50多名教师参加了宁波市教科所主办的心理健康B级资格证书的培训,全市持有B级证书的教师已达到160人。加强中小学规范化心理辅导室建设。从2013年首批申报验收通过之后,我市中小学持续加强宁波市学校规范化心理辅导室创建工作,到2017年底,我市规范化心理辅导室达到121所,规范化心理辅导室比率达到93%。进一步加强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中心建设,更好地发挥其心理健康促进功能。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