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0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 齐建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近期,财经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就2017年我市财政决算情况到市级有关部门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17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2901270万元,比上年增长17.9%,完成年度预算的99.8%。其中,我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1199万元,比上年增长7.8%,完成年度预算的100.2%;加上上划中央税收收入624468万元,合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565667万元,比上年增长7.6%,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上上级财政专项补助、专项结转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收入等,我市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209956万元,其中市本级(含街道、市属区,下同)897167万元。我市完成一般公共支出实绩108233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5.8%,其中市本级779082万元。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减去结转下年支出47190万元,其余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434万元。
2017年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570730万元,比上年增长126.8%,完成年度预算的100.5%。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上上级财政专项补助、上年净结余及专项结转等,我市全年政府性基金总财力为610200万元,其中市本级558059万元。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0513万元,其中市本级521259万元。收支相抵,减去结转下年支出18694万元,净结余20993万元,其中市本级净结余18106万元。
2017年,全市完成社会保障基金收入1076323万元,比上年增长26.6%,完成年度预算的100.1%。全市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支出987538万元,比上年增长32.9%,为年度预算的97.5%。收支相抵,2017年当年社会保障基金结余88785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560312万元,年末累计滚存结余1649097万元。
2017年我市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7万元,因留存企业用于再发展,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决算情况。
通过调查和上述数据反映,2017年市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依法组织财政收入,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财税管理水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为此,我们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财政局局长周国爱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并批准慈溪市2017年财政决算。
二
财税工作在过去的一年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依然存在,主要是:刚性支出不断攀升,财政增收相对乏力,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提高,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规范细化,预算执行不够严格;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绩效评价内容及方式有待完善,结果运用不够充分。为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当前国内外的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一)改进预算编制,不断优化财政收支结构。认真执行预算法规定,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零基”预算的要求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研究完善有关预算支出定额标准,推动预算单位准确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办法,确保国有资本收益依法纳入预算管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进一步规范基金支出。加强对经济运行的预测分析,根据实际情况,深化研究和及时完善相关财政政策措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并发挥作用。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管理,规范土地出让金等支付行为。充分利用政府资产调查的成果,加大政府闲置资产的处置力度,有效缓解政府收支矛盾。坚持民生优先,把握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公共财政支出范围,科学配置政府财力,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压缩财政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新增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落实预算制度,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刚性,切实维护预算权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予支出”的原则,严格按照市人代会通过的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超预算安排支出。预算执行过程中,确实需要变更预算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批报备,并作相应预算调整。加强和改进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努力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细化预算绩效目标,提高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深入推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等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化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及时堵住部分基金管理中存在的系统性漏洞。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新一轮镇(街道)财政体制。
(三)加强审计监督,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市委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力度,加强对预算绩效的审计监督。要深化财政专项资金、地方政府性债务和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杜绝知法违法。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的原因,要区分违法违规问题、体制机制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发展与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等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分类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并对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督查。对财政财务管理、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诸如编制不够完整细化、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要扩大问题通报知晓面,提高整改效果。市政府应进一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改革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严肃追责问责,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并适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