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报告审查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8-09-26 阅读: 1330
  市人大常委会:   今年3月,我们收到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主任会议通过的《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审查意见》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审议意见连同审议时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逐一分解落实,明确工作方向,提出相关措施。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方面   (一)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切实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对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以报代备,简化流程,提高效率,1-5月累计减免各项税费13.67亿元,大大增加企业流动资金,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从而促进整个产业结构优化,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政府产业政策制度。按照“拨改投”的总体目标,调整优化产业扶持资金预算安排结构,有效保障涉农产业项目和二三产产业发展基金资金所需,从而达到政策调精、结构调优的目的,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撬动作用。2019年将安排2亿元的产业发展基金。   (三)加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年共安排2.69亿元扶持资金用于创新动能培育、平台建设、人才引进、精准招商等,探索“亩产论英雄”机制体制,努力涵养培育优质财源。同时,继续贯彻我市稳增促调专项补助政策,1-5月累计向3036户企业兑现奖励8688万元。   (四)鼓励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实施“凤凰行动”慈溪计划,把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多渠道挂牌上市、开展并购重组、提升直接融资比重作为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振兴实体经济、增强区域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过程中的引导作用,从而促进我市企业形成“重规范、争上市、搞联合”的良好局面。全年共安排专项扶持资金1.92亿元。   (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管理。召开国资国企改革推进会,动员部署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印发《中共慈溪市委 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慈党〔2018〕7号)。支持国企做强做大,加快组建市工业投资集团、市原水公司和市住房金融服务公司。重视国有资本经营与运作,加大经营性资产注入力度和政策性亏损财政补助,推进国企从融资、投资、建设的平台公司向实体企业转型。   (六)创新、规范资金投放方式。规范发展PPP模式,把好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关,坚守财政承受能力不超过10%的红线约束。加强项目实施管理,正实施已入库PPP项目包括慈溪市新城河区块一期改造、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迁建工程等5个,总投资107.6亿元。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医疗等民生事业建设,逐步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元民生投放模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二、关于强化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方面   (一)完善预算编制,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进一步健全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细化、优化四本预算编制,围绕“早编预算、细编预算、确保执行、强化绩效、公开透明”的改革重点,不断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和支出执行管理。探索基本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化模式,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时,将进一步厘清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的边界,明确支出范围,建立支出标准体系,从而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二)提升收入质量,持续做大政府可用财力。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及时研判经济发展趋势,强化收入分析,提高组织收入的准确性。严格落实收入征收责任,强化纵向层级分解、横向部门共担的组织收入协调联动机制,形成联动齐抓、责任共担的收入管理格局,1-5月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1.5%,为完成人代会确定的增长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合理把握政府性基金收入盘子,适度调整增加土地出让收入规模,以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增量来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缺口、化解政府性隐性债务风险。   (三)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尽快发挥作用。提高预算严肃性,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明确除突发性事项外,原则上6月底前不予追加经费,10月以后不再办理追加事项。下步,将根据上级精神,研究出台我市预算调剂管理办法。按照“减少增量,压缩存量”原则,加快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收回和统筹使用,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公路建设维修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补助。   (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的放矢保障实施。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三个不得立项”要求,强化项目立项审批源头管理,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暂缓6个新开工项目建设,确保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到位。依法合规筹集、使用项目建设资金,新开工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或者发行政府债券解决,有条件的采用PPP模式或XOD模式建设;其他需要国有企业出资建设的项目,按要求实行市场化运作,做好资金平衡方案。   (五)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面贯彻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今年共梳理压减市级部门一般性专项支出预算资金5382万元。印发《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的通知》(慈党办〔2018〕14号),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1-5月市级“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8.3%,会议费下降20.6%,培训费下降22.2%。   三、关于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方面   (一)深化财政管理体制建设。加强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库建设,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建立健全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开展财政监督检查五年全覆盖回头看,1-5月已对5个单位、1个社会团体完成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二)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全过程、全融合、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制,今年计划实施绩效评价项目121个,涉及资金24.39亿元,其中对累计安排资金2000万元以上、当年度安排资金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列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加大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日常监督和绩效跟踪,及时纠正预算单位不规范、低绩效的支出行为。深化事后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形成资金分配与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良性循环。   (三)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2018年我市市级政府预算、68个市级部门(包括二级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全部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通过慈溪财税微信公众号发布《图说预算报告》,拓展预算公开渠道。同时,根据“四张清单一张网”要求,向社会公开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共涉及29个部门62项18亿元专项资金。   (四)加强各类基金监管。严格政府性基金专款专用管控,强化社保基金收支预算约束和运行监管,统筹处理好地方社保基金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关系,加强社会保障风险金筹集和使用管理,着力防范社保基金风险。   (五)深化政府性债务规范管理。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作为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市政府与各镇(街道)、园区平台签订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责任状,传导压力,落实债务化解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促进公司平台对隐性债务的有效消化和新增融资的真正市场化运作。杜绝违规隐性债务增量发生,力争到2020年化解重大隐性债务偿债能力风险、到2022年基本完成化债任务。   (六)深化镇级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对镇级财政收支平衡的关注,调整和完善镇级财政分配体制的相关内容,出台新一轮镇级财政体制。按新体制初步核定数据,支出基数比上一轮增长38.1%,既得利益比上一轮增长29.9%,预计2018年镇级财政体制结算财力比2017年增长12.7%。重视镇级财政业务指导,开展“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活动38次,线上服务解答170人次。   四、关于强化财政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方面   (一)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践行财政审计大格局理念,在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和实施中,加强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干部群众反映热点问题的审计。有序推进有重点的审计全覆盖,结合具体审计项目实施,努力做到财政资金流向哪里就审到那里;科学划分经责审对象,创新经责审办法,努力达到五年一轮审目标。探索实施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既算“经济账”,又算“生态账”,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二)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增强整改合力,明确市纪委(市监委)、组织、编办、人社、财政、国资、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履行审计结果运用的职责;健全完善审计整改机制,市审计局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检查跟踪机制,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责任制,市审计整改联合督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开展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联合督查;建立健全审计结果问责机制,严格追责问责;加大审计公开力度,今年将对“同级审”审计结果等9个审计项目进行结果公告,确定5个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努力以公开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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