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8-09-26 阅读: 1384
  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3月22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卫生计生局史国建局长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4月4日,慈溪市人大常委会第24次主任会议通过关于我市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市政府在收到审议意见后,认真研究分析,并组织召开了由市法院、市卫生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流动人口局等部门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分解目标任务,合力整改落实。现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完善配套措施,深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方面。   一是广泛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宣传。全市通过开展全面两孩政策解读系列宣传活动,部门联合开展国策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卫计融合开展优生优育优教宣传活动,市镇联动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等进一步营造了有利于全面两孩的生育氛围。今年以来,各镇(街道)开展各类全面两孩宣传活动25场。二是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组织市、镇(街道)计生干部学习《决定》精神,着力转变理念思路,抓好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任务。将转发《宁波实施意见》,协调卫生计生、发改、教育、人力社保等部门完善配套政策,推进我市全面两孩政策工作。三是努力做好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教育、医疗等慈溪“十三五”公共服务发展规划编制中将我市人口出生预测数据作为重要依据。规划实施后,除入托外我市教育基本能满足入学要求,医疗方面将进一步得到提升。加强妇幼能力建设,保障母婴健康安全。投资近200万元对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进行重新布局。积极开展学科建设,邀请上级专家会诊指导,提高我市新生儿科诊治水平。完善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体系,建立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设在市人民医院和妇保院),提升母婴救治水平。对群众关注的公立幼儿园入托问题,目前因各种因素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二、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方面。   一是加强机构队伍融合建设。完善镇(街道)卫生计生管理机构,按宁波市要求不低于常住人口每万人配一名工作人员的比例落实工作力量。目前正开展计划生育工作队伍情况调查,分析当前队伍现状,提出相应措施确保计生队伍稳定。加快卫生计生婚育服务整合,将实施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服务机构调整为慈溪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投入25万元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改造,新建了DR检查室和实验室。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育龄群众开展孕前优生检查及婚前检查一站式服务,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市计生协会利用群团优势,积极在教育宣传、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流动人口服务等方面有所作为。二是落实生育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生育登记,减少再生育审批流程,落实宁波市内不出具计划生育证明要求,梳理计划生育高频事项,梳理生育服务登记、再生育审核流程,制作生育服务指南,加大生育服务宣传,真正做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办事。加强综合执法,与公安等部门实施信息比对共享,提高计划生育管理质量。三是改革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三个转变”指明的转型发展方向,以“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计划生育工作发展主线,修正与当前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考核指标。加强新时期中央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的宣传,列入市、镇(街道)党委政府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执行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上半年,全市共审核计划生育“一票否决”22件,共计1371余个单位或个人,其中有8个被否决。   三、关于“加大帮扶力度,着力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方面。   一是扎实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认真做好2018年新增奖扶对象的审核工作,据初步统计,今年全市新增奖扶对象7193人(其中特扶对象119人),变更退出1200人,享受人数43417人(其中特扶1673人,享受500/月的666人,享受800/月的1007人)。全市将发放奖励扶助金6375.6万元;发放70名并发症对象的扶助金24.192万元,合计累计享受人数43487人,发放资金达6399.792万元。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爱工作,对计生特殊家庭做好按政策享受奖扶外,重点做好“三个百分百”工作(百分百帮扶结对、百分百家庭医生签约、百分百重大疾病开通医院绿色通道)。计生协会对失独家庭特别是一方失能或半失能的失独家庭,积极探索“立足社区、依托项目、结亲入户、真情服务”的帮扶模式,通过实施生活照料、亲情帮扶、综合保险三大服务项目开展精准帮扶。目前,全市有78户70周岁以上以及一方失能或半失能的失独家庭列入生活照料帮扶对象,有484户失独家庭得到亲情帮扶,为662名60周岁以上且在领取计生特殊奖励扶助金的家庭成员投保了综合险,为149名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第三代直系人员投保了综合保险。二是持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再生育全过程管理,继续实行中期以上终止妊娠定点引产制度,加强住院出生实名登记和信息核查工作。强化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大“两非”有奖举报宣传,建立依法打击、部门联动的常态机制,加大非法行医和“两非”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市、镇(街道)两级共开展部门联合执法20余次,查实“两非”案件3件。2017年10月1日-2018年5月31日,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按管理地统计为113.27,远高于省要求的控制目标值。三是积极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构建。贯彻省、宁波市关于贯彻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推进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积极构建“生得出、生得好、敢于生、养得好”生育友好的政策环境建设。着力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目前,市客运中心、市体育馆等26个公共场所建立了母婴室,建设率达79%;同时推进“三优”创建进医院活动,到年底全市将有2/5的乡镇卫生院设有“三优”服务指导中心。   四、关于“立足发展大局,全面优化流动人口服务”方面。   一是深化优质服务,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覆盖面不断扩大。推进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均等化,为流动人口提供婚前、孕前、孕产期和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户籍人口基本同质化。完善双向协作机制,提高服务管理效能。目前,已与安徽、江西、贵州等省市140个地、县级卫计部门签订双向协作协议书,今年以来市镇两级实地开展双向协作活动18批次。二是加强动态监测,服务管理效率提高。率先在全省实行流动人口电子化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及时向户籍地卫计部门通报反馈婚育信息。实行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在全市各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窗口,为流动人口育龄群众办理登记及咨询服务。今年以来,全市共为外来育龄妇女提供免费技术服务20.9万例,其中免费计生四项手术服务845例;为6224名已婚育龄新市民免费提供生殖健康、“两癌”筛查服务,为217对新市民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办理生育服务登记118例,提供生育救助49例。三是融入大健康,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工程大力推进。新市民健康促进指导中心和新市民健康讲师团继续深入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新市民健康课堂巡讲,在流动人口中宣传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重点培植大岐山村、宏展学校、港慈公司3个健康细胞,深化崇寿镇傅家路村、白沙路街道长春村的健康村建设,联合教育局开展“五个一”健康促进进校园系列活动。截止5月底,全市已举办宣传讲座134场,免费发放各类计生/健康促进宣传品9.1万余份。大发化纤、碧海学校被评为国家首批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示范学校。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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