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的若干意见
(2007年11月27日慈溪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密切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主要是了解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了解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受理人大代表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