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理市人大代表
罢免、辞职、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
终止代表资格的实施办法
(2007年11月27日慈溪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监督,督促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根据选举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