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常委会会议 > 其他
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审判的意见
2008-12-19 阅读: 814

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审判的意见

(2007年12月18日慈溪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增进市人大代表对司法机关工作的了解,加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司法机关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决定组织市人大代表旁听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审判工作。

  一、旁听审判的范围和内容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40369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