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4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街道预算的审查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人大常委会授权市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街道工委”)对本街道的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