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常委会会议 > 其他
慈溪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暂行办法
2017-09-18 阅读: 769

2017年88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保证慈溪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35585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