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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慈溪市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8-08-01 阅读: 907

(2018年7月30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审查,同意市财政局局长周国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慈溪市财政决算。













 主送:各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市级机关各部
    门、各直属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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