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消防设施建设亟待改善。部分地区公共消防设施配置不到位,在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工业园区的部分区域消防设施建设不够合理,消防设施老化、消防用水压力不够以及消防天然水源不足等情况还有存在。
二是消防隐患点仍然较多。“多合一”、违章搭建仍屡禁不止,区域性火灾隐患仍然较大。部分老旧小区电线老化、缺乏正规物业进行管理、业主不规范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等情况时有发生。此外,部分养老机构、宗教场所等特殊区域的消防安全设施还未完全做到全覆盖,孤寡残障人员的家庭消防工作仍然存在短板。
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有的企业负责人没有认识到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存在态度消极或被动应付情绪,有的甚至用对立的思维看待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导致消防安全工作“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
四是消防监管体系不够严密。基层虽然已建立消防工作站,但有的具体职责分工不明确,部分人员身兼多职,组织开展消防管理的时间精力受到限制,距离“能检查、会管理”的要求还有差距,最基层、最前沿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力量亟待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