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人大工作 > 监督纵横
市人大常委会规范代表述职工作
2018-07-30 阅读: 816

    为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代表自觉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出台《慈溪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述职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代表述职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代表述职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市人大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代表工委做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具体活动由市人大代表各中心组组织实施,做到组织有保障,工作有秩序。
  二是明确述职内容。代表述职的重点是在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通过述职使选民群众对代表的日常工作有更加深入的了解。
  三是加强述职评价。鼓励选民代表充分代表选民的意志和期望,要求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述职代表进行评价,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不足、提出建议,积极帮助代表改进工作,从而提高代表履职的实效。
  四是用好评议结果。述职会议后15日内,市人大代表各中心组根据选民代表的意见,提出评议意见,通报代表本人。评议意见作为代表连任和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代表应当虚心听取选民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整改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35737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