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市法院积极运用国家司法救助政策,主动作为,在全省率先设立法院慈善分会,开启全新司法救助模式。据测算,今后该院预计将每年向100余名涉诉生活困难群众提供超过150万元的司法救助资金。 一是引入社会资金,探索救助新模式。在依法使用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基础上,引导优质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提供资金支持,形成多元化救济体系。截至目前,已引导我市农村商业银行出资4000万元设立为期5年的“和美司法援助基金”,每年将基金5%的增值200万元捐赠用于司法救助。我市物业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等亦正筹备设立30万元的专项司法救助资金。 二是拓展救助对象,精准攻坚执行难。针对民生案件“执行不能”,使申请执行人致贫甚至陷入生活困难的情况,将引入的资金主要用于该类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申请执行人,遭遇执行不能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给予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化解民生执行积案,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注重规范公开,确保运行阳光化。联合当地慈善总会创新采用慈善分会模式管理受赠救助资金。受赠资金存放慈善总会账户,办案部门初审当事人申请后,报分会分级审批,通过后提交慈善总会办理放款手续,实现资金存放、审批、发放各流程分离,形成联动制约,确保使用规范。同时,对资金使用情况通过互联网、自媒体等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捐赠人、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审计、监督,确保司法救助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