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加强财政预算监督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尤其是对部门预算的监督上,逐步形成了部门预算从编制到执行的监督“闭环”。
一是预算编制提前介入。每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编制完成前,组织熟悉财经知识的代表及专家组成员提前介入,深入开展调研,重点关注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并与财政部门及时交换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二是人代会专项审查。根据一届政府部门预算监督基本覆盖的要求,依据部门预算资金从大到小排列,每年选择8个部门预算,在人代会期间由8个代表团分别进行专项审查。
三是开展专项审计。对于列入人代会专项审查的8个部门预算,要求审计部门对其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第二年就部门决算情况进行审计,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效果。
四是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每年7月、12月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半年度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时,要求政府就8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一并进行报告。
五是次年人代会审查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在次年的人代会上,在重新选择8个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进行专项审查之外,对上一年的8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也一并进行审议,努力形成监督“闭环”,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