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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以环境报告制度为契机积极助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2018-04-17 阅读: 1494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环保法和省、宁波市人大有关文件精神,推动环境报告制度落实落细,积极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要求市政府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将环境报告在《慈溪日报》上全文刊登。同时,抓好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推动镇级落实环境报告制度。常委会及时制定《关于全面落实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经与市政府对接后,确定龙山镇、掌起镇、观海卫镇、桥头镇、周巷镇、白沙路街道、古塘街道、宗汉街道等8个镇(街道)作为今年的试点,并明确在2019年前实现镇级环境报告制度全覆盖。
  三是多举措督促政府做深做实环保工作。常委会立足该市生态环境实际,结合前期调研和代表建议,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今年将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并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的决议执行情况。以环境报告制度为主线,着眼环境短板和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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