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正式启动政府资产特定问题调查工作,并从六方面着手确保调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通过表决设立政府资产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本次调查全面工作及日常事务。同时由财政等单位专业骨干力量、人大财经工作专家组成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及社会第三方机构人员组成专家组和核查组,为调查工作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对重点资产单位开展专项核查。
二是明确范围内容。将全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所拥有或使用的全部房屋和建筑物、土地、山林、湖泊及海涂等相关情况(道路、河道除外)作为此次特定问题调查的范围和内容,调查的截止日期限定为2017年12月31日。
三是优化调查方法。被调查单位按照“谁使用管理、谁负责填报”的原则,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在自查的同时,专家组和核查组对部分重点资产单位、有信访举报的单位开展专项核查。同时,市人大各工作机构也积极督促、指导对口联系单位做好资产自查工作,配合核查组做好专项核查。
四是精心组织调查。整个调查工作从3月下旬开始,到7月底结束。4月上旬前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等方式部署调查工作;4月中旬到5月底通过单位自查、专项核查摸清政府资产数据和问题;6月上旬到7月底根据自查核查结果和统计数据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形成调查报告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五是严肃工作纪律。被调查单位要如实反映本单位资产情况,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调查委员会依法开展的专项核查。对于资产调查工作中出现隐瞒、规避或不如实完整申报资产的,或者消极应付、抵抗调查工作的,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启动质询、罢免等监督程序,或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市委提出建议,情节严重的将建议审计、纪委监察等部门介入调查。
六是注重结果运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资产特定问题调查报告的审议情况,作出相关决议,督促市政府及有关单位完善政府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府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有效盘活闲置存量资产,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提升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