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被确定为宁波市律师调解试点法院4个多月以来,市法院多方对接,积极推进,工作成效初显。截止目前,共有21位律师参与调解案件85件,其中调解成功44件,调解成功率达51.76% 。 一是实现行业联动,落实人、财、物保障。经过认真考察,在我市23家律师事务所中选出了22名执业8年以上,并拥有较高业务能力和政治素养、职业操守的律师组成了调解团队。积极争取到80万元财政支持作为调解工作专项资金,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根据难易程度补贴100至1500元不等。鼓励调解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对化解成功的补贴1000至2000元不等。 二是专人专岗专室,律师调解“一站式”处理。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专人专岗,由一名在编干警专门负责对接律师调解工作,对联络案件当事人及调解律师、调解协议制作、司法确认等全程负责。建立律师调解专门台账,详细记录每一个调解案件的情况供调阅查询。在诉讼服务大厅开辟专室作为律师调解工作室,并将调解工作制度及概念海报上墙,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是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律师调解流程。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对律师调解案件范围、回避制度等作了详细规定。设计《委托律师调解函》、《律师调解告知书》、《律师调解协议书》与《律师调解案件结案表》,用于案件全程跟踪调解。调解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日。立案前已委派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不宜再委托调解,但双方当事人自愿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