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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精神卫生工作
2018-03-16 阅读: 858

    3月1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3次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精神卫生执法检查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百南主持会议,副主任吴武忠、胡建国、严新章、莫志梁、楼雪聪出席会议。

  去年12月1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楼雪聪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提出强化责任意识,增强精神卫生工作合力、加大支持力度,切实提高要素保障水平、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良好环境等审议意见。

  从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来看,市政府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分解目标任务,合力整改落实。推进部门联动,夯实基层基础,拓展救助范围,不断提高救助水平;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硬件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全社会尊重精神卫生工作者;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服务理念,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水平提升。

  会议指出,市政府要进一步做好精神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努力提高精神卫生知识普及率,引导公众关注心理健康,预防精神障碍的发生。重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加快全市心理咨询行业发展,营造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良好氛围。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者的关心和关爱,切实提高待遇保障水平,稳定精神卫生医护人员队伍,促进我市精神卫生工作提质增效。

  会议还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开展政府资产特定问题调查的报告、关于评议学前教育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草案)和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重点建议推荐情况的报告,研究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宜,通过了会议建议议程,定于3月22日举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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