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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提出三点建议助推精神卫生法贯彻实施
2017-12-22 阅读: 899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深入研究、认真总结,提出几点意见建议,推动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不断增强精神卫生工作合力。健全精神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责任机制,统筹落实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与康复。优化信息共享机制,发挥重性精神病人档案等在防止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等方面的作用。扶持和发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推动社区预防、治疗及康复一体化。加大对基层精防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推动基层随访和排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切实提高要素保障水平。科学设定精神卫生专项经费标准,全力保障资金投入。增加精神专科医院专项补贴,保障其顺利履行相关公共卫生职能。适当增加相关医院精神科床位,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康复机构建设,推动精神障碍康复事业发展。研究出台精神卫生人才培养和发展规划,建立岗位津补贴制,确保精神卫生队伍稳定发展。
  三是努力营造全民参与良好环境。大力宣传精神卫生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传递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正能量。加快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发展,提升公众心理健康水平。鼓励和支持组织、个人提供精神卫生志愿服务,兴建精神卫生公益设施。尽快组建心理危机应急干预队伍,建立危机事件应急机制。重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加强学校心理辅导设备和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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