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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查同意《慈溪市山下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决议
2017-12-14 阅读: 884

(2017年12月11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规划局局长毛群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慈溪市山下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经审查,原则同意《慈溪市山下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次会议提出的意见作必要的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主送:各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市级机关
    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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