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提高执行效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近日,市法院与市公安局联合成立司法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室。被执行人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后,可在此工作室内“冷静思考”,接受疏导教育。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后,法院可提前解除拘留,从而在执行与拘留之间制造一个“缓冲地带”。
一是强化组织经费及硬件保障。确定法院执行局局长和公安拘留所所长为直接责任人,强化工作机制。对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所需经费,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工作成绩突出人员,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强化硬件设施保障,充分借助新技术,通过专线对接、语音双向传输、视频会见等手段开展疏导谈话、矛盾化解工作。
二是规范案件移送与帮教程序。法院将被司法拘留人送拘时,向拘留所告知所涉案件案由及矛盾纠纷的焦点、重点,并提供案件材料、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相关法律文书、矛盾化解联系单等,确保信息详尽、程序合法。拘留所选派有经验的管教民警任协调员,协调员在收拘后把握黄金时间节点,对被司法拘留人开展谈话教育,形成谈话笔录。
三是建立双向反馈机制。对被司法拘留人在拘留期间认错悔过、积极主动履行相关义务的,拘留所可以向法院提出提前解除拘留建议,法院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因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被解除司法拘留的行为人,由法院派人跟踪回访,督促当事人按期履行义务,并及时将执结案件情况反馈给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