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
经2017年10月11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任命:
胡辉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孙红莲(女)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骏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周红(女)为慈溪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蒋君亚(女)为慈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黄文琼(女)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传亭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穆勤(女)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浒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芦吉权为慈溪市人民法院范市人民法庭副庭长;
何旭强为慈溪市人民法院逍林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治军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小玲(女)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马红伟为慈溪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段金荣为慈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黄文琼(女)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胡辉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蒋君亚(女)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史久瑜的慈溪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周红(女)的慈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孙红莲(女)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何旭强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华蓓真(女)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浒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传亭的慈溪市人民法院范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段金荣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芦吉权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骏的慈溪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穆勤(女)的慈溪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徐人卫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10月12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
人员。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