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4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慈溪市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17年慈溪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00亿元(比去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亿元)。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新增政府债券3亿元分配方案,决定批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主送:各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市级机关各部
门、各直属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