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期(总第121期)
2017-08-21 阅读: 1485
人大工作通讯


13
(总第121期)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


     

目  录
     
【重要动态】△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履职管理办法加强代表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

【信息摘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热议民事“执行难”
      △市人大财经工委积极推动政府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一委两院】△市法院“四张表格”加强执行规范化管理

【问题建议】△我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六方面问题需引起重视△当前毒品犯罪呈现三大特点

【简 讯】△七则

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履职管理办法加强代表管理
     
  为更好地推动人大代表行权履职,进一步发挥代表应有作用,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代表履职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层面强化代表管理工作。
  一是明确代表地位和职责。突出办法制定目的和依据,阐明市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以及代表履职的基本内涵,对代表优先执行代表职务和履职保障作了强调。规定了代表履职管理的组织领导体系,促进代表履职更加规范、有序。
  二是完善代表履职相关制度。要求建立代表履职档案,明确职责分工和登记事项、登记形式、登记要求。同时,落实代表履职备案制度,以“双轨并行”模式完整掌握代表履职情况。此外,实行代表履职积分制办法,量化代表履职工作,并作为代表推荐连任和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对履职不力行为的措施。针对代表不自觉履行代表职责或者违纪违法等情况,根据管理需要,相应采取书面告知、告诫谈话、劝辞代表职务、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终止代表资格五种措施。建立请销假制度并明确具体要求,以保障代表特殊情况之需。
                          (单泓斌)

市人大常委会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
     
  为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研究出台票决制工作实施办法,呈现出几大特点。
  一是严格把控项目征集和初定环节。分别规定了建议项目征集,初选建议项目拟定,初选项目、初步候选项目、候选项目形成的实施主体和时间节点,力求征集和初定环节更有操作性,并体现政府主导原则。此外,鉴于市镇两级要全面推行票决制,分别制定市镇两级票决制工作流程,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主体。
  二是突出审议和票决过程的规范性。规定候选项目由政府提请每年年初举行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相关负责人应列席会议,回答代表审议时提出的询问。民生实事项目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数应超过全体代表半数,从高到低排列后按预定数确定。票决结果当场宣布,并以大会主席团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是做好对票决产生项目的监督评估。市人大常委会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预决算审查监督、专题询问以及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通过按项目建立代表监督小组等形式,推进项目实施,评估实施效果。
                      (单泓斌 胡方译)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热议民事“执行难”
     
  近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关于破解民事“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破解民事“执行难”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
  针对加大财产查处和打击力度方面。对某些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要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财产报告、搜查、审计等强制手段开展深入、精准的调查。进一步研究打击不正当逃避履行义务行为的方式方法,加大对“逃废债”行为及恶意逃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此外,在涉众型、系列型债务执行案件以及执行转破产案件中,要认真研究处置办法、依法稳妥地将此类案件从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
  针对形成外部打击合力方面。针对个别失信被执行人仍然保持高消费水准等现象,法院与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联合惩戒及举报奖励机制;同时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动和信息共享,提升可执行财产查控的精准度;继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配合,依法运用刑事手段从严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此外,进一步理顺与房屋拆迁部门、实际拆迁单位等在协助执行文书的送达与接收、涉案款物的冻结与扣押等方面的工作。
  针对加强队伍建设方面。更加注重审判与执行工作的衔接,积极调动执行法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他们主动查找财产线索、主动采取执行措施的意识。通过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执行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释法说理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同时,要以“员额制”改革为契机配齐配强执行力量,加强团队建设、抓好装备保障,不断提升执行队伍的战斗力。
  针对法律宣传和司法公开方面。加大对破解民事“执行难”工作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在社会层面加大对“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宣传解释工作,避免群众错误评价法院执行工作。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执行法官在具体案件中的工作进度和工作内容等予以公开,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度,化解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不信任。
                           (李尧)

市人大财经工委积极推动政府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近日,市人大财经工委专题调研了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针对决算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预决算管理制度。坚持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编制预算,提高财政对民生等刚性支出保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探索建立合理的支出调整机制,有效压缩、控制政策性专项支出。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科学决策和绩效管理,合理确定投资规模。
  二是提升财政监督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安全运行。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均衡性。深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切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健全债务预警机制。继续加大对镇财政收支平衡的关注、指导,加强对街道、市属区财政收支的监督、管理。
  三是完善基金收支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基金收入的预测和动态分析,确保各类基金的健康稳定运行。科学分析研判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有效把控土地供给节奏。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充分发挥社保基金存量资金作用,不断挖掘潜力,提高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
                          (杨继辉)

市法院“四张表格”加强执行规范化管理
     
  为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遏制消极执行、乱执行现象,今年以来,市法院落实多项举措,以表格式管理加强流程管控,促进执行规范化,高执行工作质效。
  一是终本案件要件式管理。设计《终本案件要件管理表》,列明执行通知、报告财产、财产调查、财产处置、期限要求、终本告知等7大类19项要件,规定承办人必须在认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对案件各要件是否齐备情况进行核对,管理表需由局长审批附卷,从而加强终本案件流程管理。
  二是财产申报、查控、处置、告知一站式管理。设计《民事执行案件查控、告知管理表》,设置财产类型、调查结果、查冻扣措施、告知情况四大类管理项,使每个案件财产申报、查控、处置、告知等过程及结果一目了然,在加大财产查控力度的同时切实提升涉财产环节的流程规范。
  三是执行款发放、评估拍卖延期通报式管理。制作《延期事项审批表》,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发放执行款,需处置财产未在规定时间内移送评估、拍卖的,承办人需填写审批表,说明延期理由并报局长审批。同时,由专人对延期事项进行统一登记并在每月底通报,对于拖延发放执行款、拖延评估拍卖情况严重的,还要计入干警年度个人考核项,从而有效提高执行效率。
  四是案卷质量“一案一表”式管理。设计《案件质量评查表》,针对综合送达、文书制作、执行措施采取、财产查控等8个方面的指标,通过干警自查和院审管办随机抽查的方式展开案件质量核查,将核查情况一案一表附卷,并将案卷质量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施淑芳 邬贞高)

我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六方面问题需引起重视
     
  近期,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就我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指出,该项工作还存在六方面的问题需引起重视。
  一是区域交通规划统筹亟需完善。区域交通网络建设与城市交通衔接相对滞后,对外辐射、对内环通功能不足。与周边区域性中心城市交通衔接不畅,市域范围内缺少东西向一定宽度的干道。中心城区连接周边高速公路距离较远,缺乏便捷的快速通道。客货集疏以公路运输为主,方式相对单一。
  二是城市道路谋划布局尚需深入。路网规模仍显不足,中心城区10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平均道路网密度尚需加大。道路构成比例不够合理,中心城区次干路、支路配比明显不足。旧城区断头路、瓶颈路、卡口路较多,极易造成时段性、路段性交通拥堵。商业、生活设施沿城市主干道过度开发,道路交通功能与生活功能过于重叠。
  三是交通配套设施前瞻性研究有待加强。停车场建设相对滞后,中心城区停车位缺口较大。临时停车场站主管部门不明确,管理责任尚未落实。缺乏相应的慢行交通系统,城市道路上自行车路权难以保障。市域范围内缺乏科学合理的专业物流配送场站规划建设,物流货运车辆随意占道干扰正常交通秩序。
  四是公共交通整体发展水平还需提升。市域公共交通仍以传统大客车为主,结构形式单一,大运量公交系统建设缓慢。政府财政性公交投入不足,公交智能化管理系统推进较慢,公交营运调度、线路规划等日常管理无法跟上信息化步伐。一些公交线路时序安排不够科学,站点不足、路线设置不尽合理。
  五是管理养护工作需提高重视。交通组织管理缺乏系统性综合应对研究,对部分商业、教育培训等项目周边道路时段性拥堵缺乏有效管理、疏导。市域范围内超载、超重、超限工程车较为普遍,严重影响道路使用寿命。部分桥梁未能及早检测、统筹维护,往往在问题较严重时实施紧急抢修,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
  六是要素保障仍待强化。市、镇财政分担不够合理,部分项目资金缺口较大。交通执法管理人员配备相对较弱,无法满足现代化交通发展需求。各园区、板块自建市政道路的养护管理移交,缺乏相应的文件规定;中心城区内宗汉、坎墩、横河三个镇(街道)部分市政道路的建设管理边界较为模糊,管理责任尚需厘清。
                          (华桑坡)

当前毒品犯罪呈现三大特点
     
  今年以来,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67件,占同期刑事案件总数的6.22%。经分析,当前毒品犯罪案件呈现三大特点需引起重视。
  一是犯罪主体特殊化趋势显现。犯罪者多数为农民、有前科劣迹的刑满释放人员。其中,农民多为“80”、“90”后,且80%以上为初中及以下学历。有前科劣迹的刑满释放人员,大部分在狱中改造时接触到“不良毒犯”,回到社会后短时间内无工作技能,因而走上毒品犯罪道路。
  二是犯罪类型较为集中。犯罪类型集中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三类。多数被告人本身就是“瘾君子”,往往以贩养吸,并作为牵头人提供“组织召集——安排吸食场所——提供毒品”一条龙服务。吸毒者直接从事贩毒活动,扩大了贩毒队伍和渠道,使贩毒活动更加猖獗。
  三是涉毒场所迅速蔓延。犯罪者大多无固定收入且短暂居住于某处,涉毒场所逐渐从出租屋内扩散至宾馆、理发店、摩托车店等部分经营场所,经营者大多是“自吸者”,由于提供的环境相对隐蔽,其经营地点因而逐渐成为吸毒者的固定吸食场所。
                       (邬贞高 徐杰丰)

简 讯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潘一红副秘书长来慈调研我市互联网金融投资理财引起的信访情况。座谈会着重分析了我市互联网金融投资理财现状及存在问题,指出了互联网金融投资理财存在的法律风险、监管风险和信访风险,提出了增强防范意识、提示投资风险、建立监管体系以及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等意见和建议。
                           (李尧)

  宁波市人大代表慈溪中心组第二小组全体代表赴慈中书院视察民办教育促进工作。代表先后听取了关于我市民办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和对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解读,进行了深入讨论。部分教师还反映了民办教育养老保险及经费补助方面的问题,引起了代表们的重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询问。
                          (单泓斌)

  龙山镇人大组织市、镇人大代表视察实事工程项目。代表们视察了镇消防工作站、中东欧(宁波)产业园和镇综合指挥室,指出民生实事工程项目事关城乡发展大局和民生福祉,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积极完善配套设施,使民生事业更快发展,社会环境更加和谐。
                          (张维嘉)

  掌起镇人大组织代表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情况座谈会。与会代表提出四条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与宣传。二要进一步改善执法条件和环境,提高保障水平。三要进一步强化联动体系,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四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胡哲)

  胜山镇人大探索建议办理新举措。在前期梳理汇总、对接交办和承办单位的基础上,提前一个月督办预告,并开展建议统一集中答复活动。由镇人大主席团全体成员参与监督,集中安排36件建议的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向建议领衔代表现场答复办理情况。该举措有力促进了建议办理落实,提高了办理的时效与成效。
                          (刘纯尚)

  横河镇人大组织代表视察市镇重点工作项目。视察内容包括生活垃圾“以桶换桶”模式运行情况、东横河翠屏桥县控断面剿劣情况、镇中心小学新建食堂和教学楼工程情况等。视察后,代表们重点讨论了“以桶换桶”放置点设置、垃圾收集种类等问题。
                          (叶雨静)

  横河镇人大召开代表履职经验交流会。会上,四名代表谈了从当选人大代表起所做的工作、学习情况以及当选以来获得的经验,并对少数代表履职主动性不够强等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镇人大主席团要求代表们进一步增强代表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学习、调研、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叶雨静)



 主送:各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市级有关
    部门,全体市人大代表。
 抄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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