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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慈溪市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7-08-09 阅读: 881

(2017年8月8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经过审查,同意市财政局局长周国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慈溪市财政决算。








 主送:各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市级机关各部
    门、各直属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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